外卖圈儿一片哗然,“没有实体店不准送外卖”“家厨共享怎么办”的声音不绝于耳。不少人等着看“回家吃饭”的窘相。
但是,对于“回家吃饭”,这似乎并不如人们猜测那样是件坏事。
办法中第五条要求,简单地说,规定通过互联网进行餐饮服务的提供者应具有实体店并取得相关资质。那么,该规定是否包括“回家吃饭”这样的家厨共享平台呢?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给出了具体回复:如果“回家吃饭”平台上的店铺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不符合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则可以根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显然,家庭厨房是不可能符合申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
“回家吃饭”负责人邵凯告诉我们,由于家厨共享模式作为新业态的特殊性,监管部门目前为止并未对回家吃饭的家厨进行关闭等要求。
同时,“回家吃饭”正主动与政府方面沟通,积极促进适合新业态管理的办法落实。“回家吃饭”的追求,是与监管方、行业共同努力,在共享经济时代的成长阶段共同促成互联网餐饮新形态的监管,创新政府监管体制。
在邵凯看来,新规对“回家吃饭”暂无负面影响,甚至可能是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