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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很多基督徒并没有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如果没有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就有可能被如今层出不穷的异端邪说、奇谈怪论掳了去。现在是异端四起、风起云涌的年代,主耶稣也早已经预言了,这也是主耶稣再来时的预兆之一。我们在哪个方面的真理又稍许的薄弱,那里就有可能成为‘病毒’的一个突破口。
我提醒各位弟兄姊妹,如果有人明知道你已经是基督徒了,却一开口问你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还是罪人吗”?那么,你就要引起警觉了,此人十之八九是有问题的。此时,我建议你如果圣经不是特别熟的话,最好就不要再和他讨论下去了。因为他下面会有一整套的理论用来说服你。这些理论乍一看既有圣经根据,又符合人的逻辑,还是比较有说服力的。很多圣经根基不是特别扎实的传道人也有不少最后被掳去。他们虽然也大量引用圣经经节或圣经名词,但是,他们引用的总是片面的那一边儿的真理。如同没有翻过的饼。我们都知道,不平衡的真理其实就不是真理,是断章取义的曲解了真理。所以,在这里我想通过一些解释,帮助初信的弟兄姊妹提高辨识能力。
我们就从这个问题着手谈起吧。如果有人问我们:“你还是罪人吗”?我们往往习惯性的会给出两个答案:是或不是。
我们如果说:“我是罪人”。他们就会说:“你好糊涂啊!我们是因信称义,上帝都已经称你为义了,你却自己还非得说自己是罪人,你这是不信上帝啊!凡是说自己是罪人的,都是还没有重生得救”。
我们如果说:“我不是罪人,我是义人啦”。那他们就会紧接着抛出第二个问题:“你还认罪吗”?你如果说:“我有时候还会犯罪,所以,常常还会认罪”。他们就会说:“你还是不明白主的救恩,你光是嘴里说信,心不信,这还是假信”。总之,他一定要让你不要再认罪了,才承认你是重生得救了。
那么,下面我们看看真理是怎么说的。
【罗3:28】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林前4:4】 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
这两节圣经都是来自于保罗书信。但是,意思又好像是完全相反的。第一处圣经让我们看到保罗已经被称义,是义人了。为什么是义人呢?是因着信,与行为无关。但是,第二处圣经保罗却说自己又不能称义,不能称义岂不是说自己还是罪人吗?怎么会又是义人、又不是义人呢?这就需要真理的平衡啦,因为保罗这是从两个方面来说的。
从客观地位上来说,我们只要信主耶稣的,就都是义人了,与行为无关。【弗2:8-9】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神给我们这个义人的地位,不是因为我们行的好,也不是因为我们有任何其他功劳。乃是因着神白白的恩典与我们的相信。这个称义的地位是一直持续的,既然不是因为我们行为如何而得着称义的地位,当然也不会因着我们行为如何而失去称义的地位。只要这个人『信』,他就在基督耶稣里,那他就是义人。因为一个人披戴了耶稣基督之后,神看到的不再是他如何,而是看到耶稣基督如何。【林前1:30】 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耶稣基督)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神使基督成了我们的圣洁,也就是说,基督有多圣洁,神看那些在基督里的人就有多圣洁。
这种称义的地位不会因为基督徒犯了某种行为的罪而失去。根据多年的观察,我发觉有很多基督徒都认为,如果一个人信主之后,犯了罪若不悔改,他们的灵魂就要灭亡。这种想法,平时看来对教会、对基督徒个人也没有什么危害,甚至反过来还有利与犯罪的基督徒快点悔改呢。所以,也没有哪个传道人去刻意纠正这种思想,觉得也没有必要纠正。但是,因为这种思想若是严格地用真理去检视的时候,毕竟是不符合因信称义的救恩观的,所以,尽管平时没有任何危害,但是一旦在与某种异端的辩论中,就有可能会因为这种神学思想在真理上的不严谨而变得理亏,进一步让异端找到突破口、长驱直入。他们会说:“如果一个基督徒刚犯完罪,还没有来得及等到晚上认罪的时候就突然死了,或者主耶稣突然来了,那么,他们岂不是因为没来及认罪悔改而灭亡了?”这样,你就不好回答他了
如果我们明白‘地位上的称义与行为无关’。也就是说,只要一个人保持在信耶稣的状态下,他就是在耶稣基督里的人,那么,他的地位就始终是义人。这个地位不会因为他的行为如何而改变。要说改变,除非哪天他不信耶稣基督了,或者信另一个假基督了。这样,他就因不再在耶稣基督里而不是义人了。我们知道在哥林多教会中,有一位犯了严重罪行的人,他的罪甚至比外邦人还恶劣。他却始终不肯离开他的罪,哥林多的教会很长一段时间不去处理,仍然与他相交。直到最后,还是保罗写了书信要求哥林多的教会把这样的赶出去,他们才把他赶出去。我们或许有人想当然的认为‘他因不肯悔改被赶出去,肯定就是要灭亡喽’!其实,灭亡不灭亡不是根据他的行为,而是根据他是否信。他犯罪不悔改,教会有权将他赶出去,一旦赶出去就失去的教会这个团体属灵的保护。但是,如果他还是信的,只是由于他的信心小,生命属婴孩,舍不得离弃罪。那么,即使被赶出教会,他的灵魂还是可以得救的。【林前5:5】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这是指我们在地位上的称义,因信称义。
但是,保罗都这么完全的一个人了,为什么又说自己还不能称义呢?这是从另一个角度——我们的主观经历说的。虽然我们因信称义是义人啦,但是,实际上,我们重生得救之后都是会有可能犯罪的。没有一个人能完全不犯罪。不过这时的犯罪和我们未信主以前的犯罪性质不同了。信主以前的犯罪,是习惯性犯罪,犯成功了会欢欢喜喜,犯不成功心里很不舒服。但是,信主之后犯罪,是偶然被过犯所胜,犯成功了心里面反倒会有责备,会有痛苦。我们不能说信主以前犯的罪是罪,信主之后犯的罪就不是罪了。无论什么时候犯罪,罪还是罪,是罪就需要向神悔改认罪。【约一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因为我们无论向谁犯罪、无论犯什么罪,首先得罪的都是我们的神。
那么,有人可能就会说:“既然我们是义人了,犯了罪还是义人,那还要认罪干什么?反正认不认罪都是义人,认罪和不认罪有什么区别啊?”
信主之后,认罪悔改不是为了得救,而是为了更加的圣洁。如何认罪,这也能反映出一个人对待罪的态度。其实,我们强调的认罪不仅仅是在神面前把自己犯的罪说一遍,‘主啊,我偷了邻居家菜地里四个茄子,求你赦免我’、‘主啊,我骂了他一顿,求你赦免我’……。如果只是这样说一遍,有什么意义呢?你不说,神难道就不知道吗?这不叫认罪。圣经强调的认罪是要悔改、对付罪的。你去把四个茄子或者再加上一个,还给你的邻居。你骂了人,你去向他道歉,与他和好。……。这才是认罪,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变得更圣洁。那种轻轻呼呼的认罪,只会让我们一辈子周而复始的活在白天犯罪,晚上认罪的可怜光景中。
我们想一想撒该是怎么认罪悔改的。撒该对主说:“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撒该若讹诈了谁,就还给人四倍。这不是主耶稣逼着他做的,主耶稣没有说,你若不还给人家四倍,我就不拯救你。得救靠的是信心,地位上的称义与还不还给人家四倍没有关系。但是,撒该这种主动地悔改的行为令主耶稣非常喜悦,也一定会令撒该今后更加圣洁。
所以,今后若再有人问咱们:“你还是罪人吗”?咱们就回答他:“从地位上说,我不是罪人。但是,我仍然有可能会犯罪,犯了罪我仍然需要向神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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