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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因为收玉米“戴罪”690天:恳请再审改判我无罪

新华网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2-14 11:46

正文

2月13日庭审结束后,王力军心情轻松,站在巴彦淖尔中院门口。新京报记者 付珊 摄

2月13日,引发众多关注的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获刑案”再审。经过近一个半小时庭审,主审法官表示,择期公开宣判。


庭审中,控辩双方一致认为,王力军的行为虽然违反当时的行政法规,但不具备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检察机关认为, 王力军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建议法院依法改判。


公诉方认为,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的行为具有行政违法性,但在律师看来,自2016年2月6日起, 个人收购粮食已经不为“国家规定”所禁止,王力军作为农民收购粮食的行为,也非行政违法行为。

“我很高兴,我快要自由了。” 庭审结束后,王力军对记者说。


一个农民因为收玉米 “戴罪”690天

“我叫王力军,本是一个奉公守法、本本分分的农民。没想到在2016年4月15日却成了一个高墙外的罪犯。这一结果让我以及家人非常痛苦和不解,也很无奈。变成了高墙外的犯人,人生自由受到限制,不能自由地走出临河区,身心受到沉重的打击。”

法庭上,正在作案情陈述的这个内蒙古农民叫王力军,他本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十组的农民,因无证收购玉米并贩卖,2016年4月15,他被临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原来贩卖玉米赚的6000元也被上缴。

王力军案引发全国媒体关注的同时,也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关注。2016年12月16日,尽管王力军本人并未提出上诉,最高法“罕见”就此案作出再审决定书,并指令由巴彦淖尔市中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2月13日,元宵节刚过,巴彦淖尔市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再审该案。尽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但控辩双方均认为,王力军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建议法院依法改判。

从2015年3月27日被警方刑拘算起,到案子再审开庭, 王力军已“戴罪”690天。



王力军手写的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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