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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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完善的内部控制对于村镇银行防范金融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村镇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的不同之处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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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股权结构由占大比例的主发起行和零散的民间资本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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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业务对象主要是农户和小微企业。这些特点决定了村镇银行在内部控制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村镇银行内控管理存在的“硬伤”
村镇银行受内控制度建设滞后、流程控制不足、责任追究不到位、人员素质制约等因素影响,普遍存在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的问题,诱发管理风险。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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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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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不力,贷前调查主要考察借款人抵押物,对客户信用状况、偿还能力、还款意愿、行业发展前景等内容调查不充分。
内部审计不健全。一是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村镇银行普遍缺乏独立的内审部门,内审岗位内设于综合管理部门或风险管理部门,内审工作独立性不强。二是缺乏专业的内审人员。村镇银行的内审人员配备不足,缺乏审计相关专业知识和先进的审计方法,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三是审计结果整改不到位。村镇银行存在重检查轻整改倾向,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问题整改局限于解决个性问题,未能从机制层面对同类问题反映的管理漏洞和操作隐患进行分析和防控,导致有些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内控措施不完善。一是风险管理手段落后。信贷风险是村镇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但对此类风险的识别、评估手段却较为落后,主要依赖人工经验判断借款方还款意愿、偿债能力、风险级别等,大数据应用、定量分析能力比较薄弱。贷后监管难以进行高频次风险监测和预警,对贷款资金实际流向、动态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变化情况监控不到位。二是信息反馈渠道不畅。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审计报告及内控缺陷等信息未能及时、全面地反馈决策者,从而导致无法满足管理层的决策需求和风险防控需求的情况。
内控环境不理想,重经营轻管理。一是合规意识薄弱。中高层管理人员对内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忽视了内控管理在银行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基层经办人员缺乏必要的内控合规意识,对违规操作的风险隐患认识不足,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制度观念和合规意识淡薄,重习惯轻制度。二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绩效考评未充分涵盖内控合规指标,业绩指标仍然占据考核主导地位,难以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内控管理职能和审计监督职能未得到有效发挥。
法人治理上的困惑。村镇银行虽然都按照《公司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法人治理建设,但一方面,由于有的发起行的资源支持和影响,导致有的村镇银行独立法人自主决策无法体现出来,分支机构管理式的倾向明显。另一方面,部分村镇银行发起银行与其他股东间就投资额度、董事名额分配等问题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发起银行的主导地位导致其他股东对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缺乏关心,股东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好。
将经营风险控制在能够承受的程度之内
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村镇银行要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按照审慎监管原则和要求,加强合规经营,确保各项监管指标持续达标。特别是做好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明确风险管理的责任部门,提出各个环节风险的控制要求,落实授信尽职情况的审查工作,全面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将经营风险控制在能够承受的程度之内。以内控制度执行力建设为支撑,夯实管理基础。一是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对各类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制定全面、系统、规范的内控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在业务更新及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重新梳理业务流程,查找需要管控的风险点,及时修订完善内控制度。二是强化流程控制。通过业务操作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与内部控制流程的有效结合,加强对贷款审核、贷后监管、会计对账、人员轮岗等业务和管理活动的系统控制,确保所有操作流程均被严格执行。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在制度层面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及权限,确保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排查,严格追究违规责任。四是强化人才培养。建立人才培训长效机制,分层次、分重点地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制度执行效果。对信贷人员进行贷前培训以提高基本业务技能、培养合规意识为重点,贷后管理以数据建模、量化分析、风险监测为重点。对基层业务人员以培训操作规程和业务技巧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