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市J-REIT增加至58家,市值总共为11兆日元,与东证1部房地产业的14兆日元并驾齐驱,甚至在16年7月一度超越房地产业的市值,成为全球第二大REIT市场。
J-REIT的快速成长,也带来了蝴蝶效应。
凭借稳定且相对较高的收益率,J-REIT受到了地方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的青睐,购买者中还出现了日本央行的身影。有了强大的资金来源,J-REIT将众多优质的办公楼、公寓和酒店资产纳入麾下。
但是,市场中经常有另一种声音:J-REIT不过是房地产商的垃圾桶。
J-REIT是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日本版,从投资者那里筹措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将租金收入分配给投资者作为投资回报。投资者间接地投资房地产,同时又能够像股票一样轻松买卖。
J-REIT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导管性”。
J-REIT中除了投资运营等核心业务外,其余都外包给资产管理公司(AM)。并且,如果利润的90%以上发放给投资者,则法人税可以减免。
J-REIT的回报率,目前为3-4%左右,在诞生初期曾经达到5.8%左右。
日本股市长期表现不佳,中小企业业绩低迷导致地方银行缺乏好的投资机会,所以拥有比股市风险低、收益率不错的J-REIT受到地方银行的追捧。
而且,日本是全世界唯一一个央行购买REIT的国家,有了央行的鼎力支持,投资者们更是买得放心、赚得开心。
日本央行的J-REIT持有量
J-REIT投资的资产从初期的办公楼,现在已经扩展到了公寓、酒店、物流等。投资者包含个人投资者、外国投资者、日本的金融机构和日本央行。而有了J-REIT这个强大的购买者,房地产商可专注于优良资产的开发。
到目前为止,J-REIT可以算是各方获利的聚宝盆,那为什么还要说J-REIT是“垃圾桶”呢?
J-REIT的构成中,下面的三者是产生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
发起人:
主要是指将房地产卖给房地产投资信托的一方,同时也多为前述资产管理公司的母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简称AM):
收益主要是AM手续费,可以细分为资产收购时、运营阶段、资产销售时手续费、以及表现费4类。
投资者:
即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等。
资产管理公司,既需要为母公司发起人创造收益,同时又要为投资者以最优方式来投资运营,这里就容易产生利益冲突。如下图所示。
REIT,发起人,AM之间的关系
1. 从发起人那里购买资产时
作为发起人,市场好的时候希望卖个高价,把手头不好的资产处理掉;在市场不好的时候,也有买家自己开发的资产。这样一来,房地产投资信托就容易沦为房地产公司的垃圾桶。
2. 资产的运营阶段
为了给发起人创收,资管公司希望能够各种方法来提高资管手续费。但是这样会增加成本,减少J-REIT投资者的分红。
3. 资产销售时
房地产投资信托可能会资产卖给发起人,站在发起人角度当然是希望越便宜越好,但是这样会侵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除此之外,在房地产公司财年末的时候,房地产公司可以把不良资产处理给J-REIT。再等到J-REIT财年末时,房地产公司其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