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内营养指经鼻胃/鼻肠管或经胃肠造瘘管滴入要素制剂,也有人愿经口摄入。肠内营养可以提供各种必需的营养素以满足病人的代谢需要,导管应放在空肠内。肠内营养在消化道尚有部分功能时可取得与肠外营养相同的效果,且较符合生理状态。此法费用较省,使用较安全,易于监护,并由于膳食的机械刺激与刺激消化道激素的分泌而加速胃肠道功能与形态的恢复。所以基本原则是“只要胃肠功能允许,应尽量采用经胃肠营养”。
(一)常用肠内营养制剂
由于临床营养研究的进展,渗透压不高、低粘度的要素营养已有多种商品供应,基本上分为以氨基酸为氮源、以水解蛋白为氮源和以酪蛋白为氮源的三大类。
各种商品经肠营养的维生素与矿物质含量, 尤其是电解质的量相差较大, 通常配成热量密度为1Kcal/ml 的溶液。肠内营养常有谷氨酰胺、中链甘油三酯和膳食纤维等成分,以利于维护肠功能。
(二)肠内营养的适应证
肠内营养的可行性主要决定于小肠是否能吸收提供的各种营养素。所以,当病人因原发疾病,或因治疗与诊断的需要而不能或不愿经口摄食,或摄食量不足以满足需要时,如胃肠道功能许可,首先应考虑采用肠内营养。
临床上有以下多种情况适合肠内营养,包括:
1. 经口摄食不足或禁忌
(1) 经口摄食不能:因口腔,咽喉或食道手术,肿瘤,炎症或损害时。
(2) 经口摄食不足:营养素需要量增加而摄食不足,如大面积烧伤、创伤、脓毒病、甲亢、癌症及化疗/放疗时,厌食,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 protein-energy malnutrition,PEM ),抑郁症,恶心或呕吐时。
(3) 经口摄食禁忌:中枢神经系统紊乱,知觉丧失,脑血管意外以及咽反射丧失而不能吞咽者。
2. 胃肠道疾病
多种原发性胃肠道疾病,采用肠内营养对治疗有利。其原因在于肠内营养时的营养素齐全,要素肠内营养不需消化,非要素肠内营养亦易消化,通过较短的或粘膜面积较小的肠道即可吸收,有能改变肠道菌丛、无渣及无乳糖以及对肠道与胰外分泌刺激较轻等优点。
这些疾病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短肠综合征:由于克隆病,肠系膜动脉或静脉栓塞,肠扭转而需要小肠切除的病人,术后应以 PN 作为营养支持,有的甚至需要长期 PN 。但有的在适当阶段采用或兼用肠内营养,更有利于肠道发生代偿性增生与适应。
(2) 胃肠道瘘:慢性胃肠瘘的死亡率在营养支持 ( 肠外或肠内营养 ) 以前为 30-50%,其原因有瘘孔不愈合,电解质丢失,脓毒病及严重营养不良。目前,死亡率已降至 5%~8 %。肠内营养适用于提供的营养素不致从瘘孔流出的病人。要素肠内营养较非要素肠内营养更能降低瘘液的排出量,适用于低位小肠瘘,结肠瘘及远端喂养的胃十二指肠瘘。高位胃,十二指肠瘘应由空肠造口给以要素肠内营养。至少近端有 100cm 功能良好的小肠的小肠瘘,可以由胃内喂养。Randall ( 1984 ) 建议采用 PN 治疗高位胃肠道瘘,而以要素肠内营养用于远端空肠,回肠与结肠瘘。
(3) 炎性肠道疾病:溃疡性结肠炎与克隆病在病情严重时,应采用 TPN 以使肠道得到休息。待病情缓解,小肠功能适当恢复而可耐受要素肠内营养时,通过审慎的连续管饲,亦可提供充分的热量与蛋白质。
(4) 胰脏疾病:虽然肠内营养是否有助于胰腺炎的治疗尚未肯定,但多数人主张在处理胰腺炎的并发症而需开腹时,或病情不严重的胰腺炎病人在麻痹性肠梗阻消退后,采用空肠喂养是恰当的,它可减轻胰液外分泌,并可给予营养支持。
(5) 结肠手术与诊断准备:要素肠内营养无渣,适用于结肠手术或结肠镜检查与放射照相的准备,因其可使肠道干净,菌丛改变及降低感染。
(6) 憩室炎,胆盐腹泻,吸收不良综合征及顽固性腹泻。
3. 其他
(1) 术前或术后营养补充:需要择期手术的营养不良病人,于术前经两周肠内营养,使代谢状况得到改善。在腹部手术后 24 小时,小肠蠕动及吸收功能逐渐恢复正常。所以,在主要手术完毕后放置空肠造口喂养管,术后可及时喂养。
(2) 心血管疾病:心脏病恶病质时,如经口摄入的热量不足 1,000cal/d,则应肠内营养补充。如低于 500cal/d,则应采用全价肠内营养以维持其代谢需要。
(3) 肝功能与肾功能衰竭:分别采用特殊应用肠内营养,如 Hepatic-Aid 与 Amin-Aid 等。
(4) 先天性氨基酸代谢缺陷病。
(三)肠内营养的禁忌证
肠内营养不宜应用、或慎用于下列情况:
1. 年龄小于 3 个月的婴儿,不能耐受高张液体肠内营养的喂养。应采用等张的婴儿肠内营养,使用时要注意可能产生的电解质紊乱,并补充足够的水分。年龄大于 1 周岁的婴儿可应用肠内营养。
2. 小肠广泛切除后宜采用 PN 6~8 周,以后采用逐步增量的肠内营养。
3. 胃部分切除后不能耐受高渗糖的肠内营养,易产生倾倒综合征。有的病人只能耐受缓慢的滴注。
4. 空肠瘘的病人不论在瘘的上端或下端喂养,均有困难。由于缺乏足够的小肠吸收面积,不能贸然进行管饲,以免加重病情。
5. 处于严重应激状态,麻痹性肠梗阻,上消化道出血,顽固性呕吐,腹膜炎或腹泻急性期中,均不宜给予肠内营养。
6. 严重吸收不良综合征及衰弱的病人,在肠内营养以前,应给予一段时间的 PN,以改善其小肠酶的活力及粘膜细胞的状态。
7. 症状明显的糖尿病、接受高剂量类固醇药物的病人都不耐受肠内营养的高糖负荷。
8. 先天性氨基酸代谢缺陷病的儿童不能采用一般的肠内营养肠内营养。
(四)肠内营养投给途径
肠内营养投给途径的选择决定于疾病本身,喂养时间长短,精神状态及胃肠道功能。不同途径的适应证,禁忌证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见表105-3。
表105-3 肠内营养时投给途径的选择
(一) 经口或鼻胃途径
适应证:
(1) 胃肠道完整,代谢需要增加,短期应用
(2) 昏迷 ( 短期应用 )
(3) 需要恒速输注时 ( 如腹泻,糖原病 )
(4) 补充热量 ( 厌食,炎性肠道疾病,癌,生长迟缓 )
(5) 早产儿 ( 孕期 < 34 周 )
禁忌证:
(1) 严重反复呕吐,胃反流
(2) 食管炎,食管狭窄
并发症:
(1) 反流,吸入性肺炎
(2) 鼻腔损伤,鼻孔坏死 ( 鼻胃管引起 )
(二) 鼻十二指肠/鼻空肠或空肠造口途径
适应证:
(1) 胃内喂养有吸入危险时 ( 早产儿,婴儿,老年人 )
(2) 胃蠕动不佳 ( 术后,早产儿 )
禁忌证:
(1) 远端肠道阻塞
(2) 小肠吸收不良或肠道内细菌生长过盛
(3) 小肠运动障碍
并发症:
(1) 肠道穿孔 ( 因采用硬质聚氯乙烯喂养管 )
(2) 倾倒综合征 ( 高渗肠内营养 )
(3) 吸收不良 ( 因与胰液及胆汁混合不全 )
(4) 移位至胃
(三) 食道造口途径
适应证:
(1) 头,颈部癌
(2) 上颌面部创伤或先天性畸形
禁忌证:胸部食管阻塞
并发症:感染,出血
(四) 胃造口途径
适应证:
(1) 昏迷(长期应用)
(2) 吮吸或吞咽不全
(3) 先天性畸形(食道闭锁,气管食道瘘)
(4) 长期高代谢,热量与蛋白质需要增加
禁忌证:
(1) 严重食道或胃反流,胃癌,胃溃疡,恶心或呕吐
(2) 胃郁积
并发症:
(1) 幽门梗阻(包括由于喂养管位移造成的扭结)
(2) 倾倒综合征,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