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
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开始了!
今日,2024年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征集启动会在党的重要革命圣地—古田会议旧址福建省古田镇召开。
我校副校长、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院长韩强致辞表示,举办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系列重要指示的实践举措,相信2024年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启动将会进一步助力各地区、各领域成功经验做法的总结和传播。
我校副校长韩强、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华、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首席专家金伯中、龙岩市委政法委书记陈金龙、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聪、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黄建云共同启动案例征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精神,以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系列重要指示,全方位展示全国各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成果,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经研究,今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组织实施
本次案例征集由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公共管理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清华大学社科学院数据治理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主办,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承办。
二、
征集范围
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关于“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科学内涵;本次征集范围主要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成功案例。包括而不局限于以下七个方面:
1.坚持党的领导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提升
2.深化平安建设活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3.完善调解格局与促进各类调解协调联动
4.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5.数字赋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6.“枫桥式”系列创建
7.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三、基本要求
(一)实用性和实效性。申报的案例要注重实效,必须客观真实,实用管用,切忌弄虚作假搞形式。
(二)普遍性和引领性。申报的案例要注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可复制可推广,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原创性和创新性。申报的案例要注重原创性、创新性,体现理念、思路、手段、技术、制度等方面的创新。
四、申报评选
本次案例征集评将选出100个优秀案例,评选程序如下:
(一)申报
2024年4月8日-8月31日
,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
(二)评选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开展初评和复评,如有必要,对申报案例进行实地了解。
(三)公示发布
评选结果依托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终确定的案例向全社会发布。
(四)展示宣传
通过举办优秀案例发布、案例展演、案例汇编、案例推广等多种形式活动,对入选优秀案例进行全面展示宣传。
五、材料要求
申报案例需提交以下三个材料:
(一)案例报告:不少于3000字(案例报告行文要求见附件2,其它与案例相关的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供)。
(二)案例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需要加盖印章)。
(三)案例效果评价证明材料(如党委政府、社会机构的评价、媒体的报道等,形式可为PDF文档电子版、图片、视频等)。
请将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名称格式:案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报方应对所报送案例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等认真审核、全面负责。如涉及知识产权争议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等法律纠纷,自行承担责任。
此次申报的案例仅用于参与评选、宣传展示和学术研究等,申报单位参与征集即视为授权组织单位在此范围内合理使用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