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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5-02-06 20:10

正文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了《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工作指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知识产权作为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性制度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性资源,在产业创新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自2017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从近距离服务产业的需要出发,先后指导建设了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旨在支持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科研机构等立足产业自身特点和知识产权实际需求,积极探索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模式和路径,打造一批直接服务于产业一线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支点。经过前一阶段的实践,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已成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进程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不断取得突破,围绕科技创新的产业国际竞争也日益加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这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产业发展中的强链增效作用,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风险防控,助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作为建立在产业创新发展一线,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重要工作载体,责任首当其冲,作用至关重要。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其整合产业链创新资源的优势,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对接的服务功能,打造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生态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形成产业“硬实力”。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其在产业链上下游和产学研合作中的牵引带动作用,加快构建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强化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和风险防控,加快实现产业链创新资源共用、专利风险共担、合作利益共享,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为深入推进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八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对“引导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作出明确部署,并同步启动了《工作指引》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全面梳理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经验和不足、充分调研不同产业知识产权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吸纳相关部门、各地方和产业界的意见建议,制定印发了《工作指引》。


总体思路


《工作指引》旨在通过加强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统筹指导、分级建设和规范管理,更好发挥在推进产业强链增效中的功能作用,全面提升其对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服务效能。在总体思路上,主要体现为一条主线、三方兼顾和五项职责。


“一条主线” 即以聚焦产业、集聚资源、整合力量、高效支撑为主线,明确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和路径。其中,“聚焦产业”,就是以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为重点,聚焦不同产业的发展特点和实际需求,高标准开展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集聚资源”,就是要充分利用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资源平台和信息枢纽功能,汇聚集成产业链技术、数据、知识产权、人才、资本等各类要素资源,强化对产业创新发展的资源供给;“整合力量”,就是要有效发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引领带动作用,组织和整合产业链创新链经营主体、创新主体、服务机构、投资机构等各方力量,推动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紧密衔接、高效协作的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搭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生态圈;“高效支撑”,就是要立足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职责定位,依托各类资源、各方力量和高效运行机制,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效能,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建立知识产权高效转化和协同运用的长效机制,提供高水平的服务支撑。


“三方兼顾” 即兼顾不同主体、不同层级和不同阶段,分级分类强化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和管理。在建设主体上,兼顾不同产业的发展特点和实际状况,鼓励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各类主体,立足自身特色优势开展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产业引领带动作用,面向全产业链推进知识产权转化对接,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逐步构建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在管理层级上,兼顾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战略需要,分级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和牵头单位“两个积极性”,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以更好满足各层级、各地区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需求;在组织实施上,兼顾建设、认定、管理、评价的闭环性,鼓励各领域根据需求先行建设运行,国家和地方按照标准进行评估认定,对认定后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进行统筹指导,开展定期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对成效突出的予以鼓励支持,达不到要求的及时退出,以实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与实际成效之间的有效反馈、循环提升。


“五项职责” 即立足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产业链中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其建设协同发展机制、支持产学研合作、开展转化对接、推进专利产业化和提供专业服务等五项主要职责,确保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准确把握建设要求,聚焦重点工作任务,为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发挥应有的服务支撑作用。


主要内容


《工作指引》包括6个部分,共18条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则。 首先明确制定出台文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旨在通过该指引指导规范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和运行,以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更好支撑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其次确定了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功能定位,对其作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予以界定,明确其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服务产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建设目的和围绕构建运营生态、集聚要素资源,服务产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转化、协同创新和风险防控的功能作用。


第二部分为主要职责。 明确了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应当面向产业链上下游的创新发展需求,重点承担五个方面的职责。在强化产业协同方面,基于提升产业链知识产权竞争力和风险防控水平的需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应当充分发挥产业链的协同组织作用,形成发展合力的积极作用。通过组织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各类主体共同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重点领域专利池等方式,促进产业链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以“大手拉小手”的方式,带动产业链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在推进产学研合作方面,基于推动专利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的要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应当有效发挥专利的链接纽带功能,协调发挥“政产学研金服用”各环节作用,通过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深入参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有效推进高价值专利挖掘、校企合作、人才交流和资本对接,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在开展转化对接方面,基于专利技术获取和转化的两难问题,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应当更好发挥服务对接功能,主动收集梳理产业专利技术需求,分析筛选相关领域可转化专利资源,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供需对接活动,聚焦产业特点不断提高转化对接服务的系统性、精准性和专业性,探索形成有效路径模式,并在产业中积极推广。在推进专利产业化方面,基于加速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需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应当充分利用自身产业资源优势,积极吸纳具有市场化前景的优质专利技术成果,协同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平台资源,率先推动一批专利产业化项目落地实施,引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全面加快专利产业化进程,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加快打造一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知名商标品牌。在开展专业服务方面,基于产业链各类主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应当高效整合产业链各类优质服务资源,积极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准,开展专利信息、评估等专业化服务,针对企业“走出去”普遍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高、海外维权难的问题,积极提供产品出口前风险预警和供应链合规排查服务,进一步探索专利开源、专利开放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新模式、新场景,不断优化有利于产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


第三部分是基础条件。 按照先建设、后认定的原则,明确了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应当具备的基础条件。在建设主体方面,考虑到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需要具有全国性的产业影响力和全产业链的组织动员能力,能够有力汇集整合产业、区域、行业中的各类创新资源,要求承担运营中心建设的主体一般应为行业龙头企业、科研能力突出的科研院所、重点产业集聚的国家级产业园区或者全国性行业协会等。在条件保障方面,考虑到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应当具备专门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的软硬件保障,要求其建设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工作机构、场地、人员、经费等必要条件。在工作成效方面,考虑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应当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和运营成效,特别是在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中作出积极贡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因此,重点考察其在开展知识产权转化和产业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服务中小企业、推进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


第四部分是认定管理。 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各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管理责任,以及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命名方式、认定程序、职责履行、动态管理、资格取消等程序性规范,以及不得自行设立分中心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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