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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知乎热门问题 | 不考虑薪水面子,你最想从事什么工作?

知乎日报  · 公众号  · 问答  · 2017-10-29 22:00

正文


知乎最热讨论

(10.23 - 10.29)



1


如何看待

《你以为不扶老太就没事了,

老太还可以来扶你》?


该话题总共获得了 868,004 次浏览



知友:奥特曼 (700+ 赞)


这份判决确实有点问题,但跟彭宇案完全是两回事!


彭宇案是因为案发地没有监控导致事实无法查清的罗生门案件,法院怎么判都会遭人诟病。


但这个案子有监控为证,事实很清楚。判决原文太长,先简要概括一下:


70 岁的孙老太太在某超市坐电梯下行时发现旁边坐电梯上行的李老太太及孙女俩人摔倒,然后孙老太太从正在下行的电梯上倒回去救助俩人。


结果孙老太太在帮忙的时候自己摔倒把腰扭了。诉至法院后,法官判决李老太太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孙老太太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等。


之所以说这份判决有问题,是基于以下理由:


第一,归责原则适用不当。


本案适用的是侵权责任法中的过错归责原则,通俗的说就是如果要认定李老太太及孙女构成侵权,前提是要认定其主观上有过错(故意或过失),但俩人实际上并无过错。


虽然原告孙老太太诉称其是因为被俩人不小心撞到才摔在地上,但法院查看监控后没有认定这一事实,而是认定「孙老太太在救助过程中跌坐在地受伤不起」。


加上法院又在之前的判决中否定了超市应当承担由于管理不当、未尽安保义务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综合来看,三人相继摔倒实际上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意外事件。李老太太主观上对孙老太太的摔倒没有任何过错。


但奇怪的是,法院在判决中认定了李老太太构成侵权,并且援引了《侵权责任法》第 22、23 条: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二十三条 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 23 条的援引让我大跌眼镜:法院判决的是完全赔偿责任,不是适当补偿责任,这说明法院认定李老太太是侵权人,但判决书全文都未提及孙老太太的主观过错,毫无说服力。


另外,如果认定侵权责任,那么李老太太的侵权行为是什么?因果关系在哪里?判决说都没有说明。


第二,法院援引法律错误,《侵权责任法》第 23 条不适用于本案。


第二十三条 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这个法律条文适用于第三人侵权下,救助人去救助被害人遭受损害的情况。


比如说,如果李老太太及孙女是被第三人张三推到的,孙老太太前去救助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张三承担责任。如果张三消失了或者身无分文,才由孙老太太给予适当补偿。


但本案的李老太太及孙女是自己不小心摔倒,不存在第三人侵权,就不应该适用这个条文。


第三,如果非要判李老太太承担责任,应当援引公平责任原则。


孙老太太见义勇为没有过错、法院没有认定李老太太存在过错、法院先前的判决又否定了超市的过错,所以任何人对孙老太太的损失都没过错。


但基于公平正义、鼓励见义勇为,为了应对这种情况,《侵权责任法》第 24 条确立了公平责任原则: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其实,10 月 1 号生效的《民法总则》第 183 条关于「没有侵权人给予适当补偿」的规定更适用于本案,但在判决(6 月份)当时《民法总则》还未生效: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没错,本案没有侵权人,因救助摔倒的孙老太太是受害人,而被救助的李老太太及孙女是受益人(?)。法院只能判决受益人给予适当的补偿,原判确有不妥。


最后,本案双方当事人都是老太太,损害确有发生,原告的精神损害赔偿主张就 5 千元,判了 3000 元,根本不存在谁讹谁这么一说。那些快要高潮的标题党为了吸引眼球恶意引导舆论的做法,真是让人作呕。


如果法院判了李老太太免责,媒体肯定又要写出「老太太因见义勇为摔伤无人问津,是道德的沦丧还是法治的缺位?」「北京惊现老太太版彭宇,为救助他人折财又住院」类似标题。反正,总可以利用「老太太」字眼做文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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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不考虑薪水尊严面子,

你最想从事什么工作?


该话题总共获得了 1,695,069 次浏览



知友:Kim Joe (1700+ 赞)


在豪华的地段开一间街机厅,里面只有抓娃娃机,难度调到最低,找个休息日蹲在旁边,看着一个个小伙子把他女朋友最喜欢的那个娃娃抓给她。


知友:杨阿米 (6000+ 赞)


《百日告别》里有一句台词:「纽西兰有一种工作,有一个人,下雨天,会搭直升机巡逻草原。他要找到那些倒在地上的羊,因为那些羊的毛在下雨天吸了太多水,会倒在地上起不来。他就要找到那些羊,然后一只一只的把它们扶起来,摇一摇,把它们身上的雨水抖掉。」


嗯,就这个。


知友:学生陈月半 (300+ 赞)


如果不考虑薪水尊严面子的话


我最想当一个出租车司机,车是自己的,每天睡醒了再出车。每天在城市里兜兜转转,在车里看城市和人,和南来北往的乘客聊天,和经商的大叔谈谈生意,和失恋的哥们儿聊聊人生,和热恋的姑娘说说爱情,和上学的孩子扯扯学习,坐车的人各种各样,每天都能和不同的人聊天,每天都能短暂地体会许多种不同的人生,想想就开心好么!偶尔还能刺激一把帮警察叔叔围追堵截坏人在街头巷尾飙车,要多开心有多开心。


如果不行,当一个喜剧演员也行,每天和朋友们躲在家里藏在后台窝在各种舒服的地方攒本子,想各种会好玩的梗,在舞台上只要我一露脸人群就会大笑,想想自己的作品能让许多人开心自己就会好开心。每天到各种地方去拍戏,每次拍戏都可以躲在别人的灵魂里好好过一次日子,一辈子活了无数次也死过无数次。每次演出结束拍戏结束之后就找个地方和喜欢的人吃火锅,看着对方的脸在咕噜咕噜的声音里和火锅的雾气中开始红润变得可爱,整个气氛都是红红的美好。只是想一想嘴角都要上扬呢。


或者可以的话,当个书店老板也不赖。反正不要考虑薪水尊严和面子,那店里的书就全都是我喜欢的,最好还能在店里有个休息区,有好喝的茶和咖啡,还有好吃的点心和必须出去吃的麻辣香锅。放的音乐都是我爱听的,卖的书也是我爱看的,装修也是我喜欢的,那来看书买书的人就应该都是和我聊得来的吧。想想每天都能读自己的书,和喜欢的人聊天,顺便还能吃吃喝喝喝哈哈哈,想着想着就笑出声来。


如果都不行,当个大学老师也说得过去。做一做自己喜欢的研究,到不同的地方去看会,研究生只带和自己聊得来的,本科课堂从不点名也没作业,期末考试就考些感悟思考每人都会有不同。有时候会遇到和自己很像的学生,有时候会被学生信任讲一讲自己的心里话,也许会到社会上参与一些事务,或者能去别的地方开开讲座。总之会有人毕恭毕敬地叫一声陈老师,这辈子也不算白活。


有的时候想一想,其实现在这样也蛮好。因为人总是会对自己不熟悉的事情感到莫名的浪漫与美好,如果有一天我发现这些职业其实也很糟糕,那我会多失望啊。


知友:龙牙 (1200+ 赞)


我其实非常想做黄科长那个工作——西藏拉萨曲水益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聂当生态农业园的保卫科科长。



每天就是叼着饭盆儿等吃的,吃饱了就趴着看龙牙带他那几个工人干活儿。趴累了起来晃荡逛荡,到处撒点尿标记一下谁也不甩的领地。


主要工作是驱赶跑进来的牦牛,有的牦牛脾气比较暴躁,就冲着丫叫唤。


夜里去科长办公室呆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叫唤,使劲叫唤,直到有人嚷嚷着出来。


这破农场也没啥前途,整天忙活没见着多少钱赚回来,伙食永远是那样。白天要是没事干就跑去附近镇上找小母狗玩儿,它们都腰杆纤细毛色油亮,乐意与任何异性交配。


实在无聊了就跑去追农场里的鹅,这些长脖子家伙色厉内荏,一追就扑扇着翅膀四散逃窜。


每天场长龙牙会拿一根冰棍给我吃,还逗我,他一口我一口。就跟谁稀罕吃似的,装作有兴趣仅仅是满足他主人的自豪感自尊心。


对了,每天会被撸。撸毛还是很舒服,只要别挠肚子。


晒太阳!高原的太阳简直让人欲死欲仙!每天都暖烘烘的晒,真是享受啊……


不能去大棚刨坑,会挨揍。


不能随地大小便,会挨揍。


不能咬大棚塑料布,会挨揍。


不许把母狗带回来,会挨揍。


不许在泥地里打滚,会挨揍。


不许咬人,会被炖成狗肉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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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什么东西看上去很值钱

却便宜到不可思议?


该问题总共获得了 51,001,449 次浏览



知友:塞冬 (22000+ 赞)


请「国家一级演员」当自己的老师。


今年春节后,我被老爹带着听京剧。


梅兰芳大剧院、长安大剧院、国家大剧院,满台名角、最好的位置也就四五百,后排的只要 80-100 元,比明星演唱会便宜太多。


有一次慕名去看于魁智于老板的演出——就是那位经常上春晚,中老年人人崇拜的京剧明星、国家京剧院副院长:


看完散场后,我发现耳机落在了剧场,就返回去求保安开门让我进去找。


重新推开剧场大门,好嘛,只见舞台上灯火通明,于老板站在正中央,几位铁杆粉丝正在和他合照、签名。看这架势,我也就不客气的跳到舞台上,一边照相、一边搭讪,最后和几位铁粉一路跟到了化妆间……然后,于老板就一边卸妆一边和我聊天。



最后我说想学京剧,于老板说:「很好啊,你打这个电话问问培训中心,报我的名字」。


回来后我就给国家京剧院培训中心打了电话。


对方很热情,跟我介绍:1v2 或者 1v3 的课程是两小时 150 元,我一听,这价格比帝都许多儿童补习班、钢琴课、舞蹈课还便宜……


然后对方说:现在成人男子就你一个人报名,班开不起来。


我说那我就一个人交两个人的钱,上 1v1 课程好了。


对方觉得蛮惊讶:你确定?


我说:确定……真不贵……


报完名后,分配给我的老师是一位知名的「国家一级演员」,当即被吓傻。


就这样,我开始每周末跟全国最顶级的演员从 0 开始学京剧。


我学京剧的地方:



后来和老师熟了,也了解到如今京剧圈是多么不容易:观众数量远不如流行歌坛,哪怕像他这样的顶级演员,在北京大半辈子也只有一套早年单位分的老房子,年轻演员就更不容易。而像我这样花钱学京剧的成年人也是很稀有的。


老师会京剧、豫剧、评剧、梆子……随口一出就振聋发聩,1 秒钟切换各种角色,演什么像什么。


我老师的演出:



要不是因为那次耳机落剧院,恐怕我这辈子也没想过能让「国家一级演员」当我的老师。


而且价格就和儿童培训课差不多。


知友:王佳源 (7400+ 赞)


最便宜的是国内的书。


最近写论文,国际私法方向,需要参考到一些国外文献。大家知道国外版权保护得很好,尤其注重知识产权,一本专业书可能会要了我一两个月的生活费,于是只能上学校图书馆看了。


外国书籍到底多贵,我把售价拍下来了,感受一下。



包装还不错,纸质也很舒服,来看看售价。



其实我真正要找得书是下面这本,从美国角度阐述国际商事法律冲突的:



作者是 Gary B.Born 美国国际民商事领域排名前十的律师。


刚才说错了,事实上有的书售价可能不止我一两个月的生活费,起码大半年……



没错,8414 RMB。


对比之下,你知道同样一本国内的国际私法著作价格如何吗?



而国内法学界学术大牛韩德培老先生的文集定价才 98 RMB啊!




这装订,纸质不比外国书差啊,还有这厚度……


其实国内书便宜对我们这些学生来说是件好事,也有利于知识的传播。但对比之下是否我们对知识的尊重程度比国外落后太多呢?


多看看书吧,毕竟书这么便宜。


知友:袁圆园建建 (16000+ 赞)


交响乐团演奏会的票。



动辄几十人的专业乐手,基本都出自 TOP 音乐院校,运气好遇到大师也说不一定。



全票为 99,159,299,399!关键是学生证半价。(某省会爱乐)


即使你去国家大剧院听国内一流,世界二流的乐团演出也仅仅从 80 到 580。


有没有便宜到不可思议!!!?


对比随便一个明星的演唱会站票就得几百,内场上千来说,的确非常便宜了。


可能有的朋友要问了,交响乐团门票为什么这么便宜呢,这样完全捞不回本啊?


没错,门票钱对举办一场交响乐演奏会而言根本就是杯水车薪。动辄几十人的演出费加各种场地、杂务费用,其实最重要的来源是:企业赞助和国家。


所以多去听管弦乐演奏会,很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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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辈子也无法理解的南北差异,

大家经历过哪些?


该问题总共获得了 5,740,340 次浏览



知友:千明 (2800+ 赞)


一个令北方人震惊的事实是——


南方人用毛巾洗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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