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直关注金融,可以发现近期一连串的金融监管事件:央行在给支付宝们续牌照的同时表示不再批新支付牌照,对几家违规支付机构开出大额罚单;银监会向银行下发网贷存管征求意见稿,将设立网贷存管高门槛;今天又传出消息,证监会创新部将解散。金融监管氛围从严的趋势格外明显。出现这种转变的原因何在,这对互联网金融又意味着什么?
证监会创新部解散
据财新网8月17日报道,近日证监会创新部最后一位局级干部离任。创新部原副主任刘洁任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并被提名为证金公司副总经理人选。此前几个月,证监会领导陆续从创新部调离,其中创新部主任张思宁履新打非局局长,副主任欧阳昌琼(正局级)履新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副主任黄明履新投保局副局长。
除了创新部局级干部履新他职,其他大部分创新部人员被吸收合并到证监会7月初新成立的内审部。内审部共有16名在编人员,中编办并未批准新的编制,直接使用了创新部的编制,此外会计部也将一个处剥离给了内审部。
创新部领导与工作人员相继调岗,意味着创新部已经解散。多位证监会人士向财新记者证实,证监会创新部解散,创新部原有的监管工作,可能会被分散到证监会其他部门。
创新部做什么的?
创新部是在2014年2月证监会机构大调整时与债券部、私募部和打非局一起新设的,目的是为了适应新的金融监管形势,解决监管真空等问题。
根据证监会官网对创新部的机构职能介绍,创新部主要负责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有关政策研究、实施协调等工作;研究证券期货市场创新发展,推动证券期货市场业务创新试点,拟订相关工作指引;研究资本市场互联网创新活动;协调制定证券期货市场中跨市场创新业务和产品的监管规则;牵头会内各部门支持各地重大经济金融改革和试点工作;承担金融创新领域的部际协调工作。
总体而言,创新部主要负责研究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创新活动,并对创新业务进行监管。从证监会对创新部的职能描述看,创新部是将鼓励业务创新与加强创新行为监管并重。
从创新部具体的动作看,2014年12月,在证监会创新部支持下,中国证券业协会协会起草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2月,证监会创新部曾邀请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蚂蚁金服CEO彭蕾、集团首席技术官王坚等,在证监会做了一场分享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的讲座。此外在2016年3月,创新部还邀请了小米创始人雷军进行了一场题为“供给侧改革,小米新国货”的讲座。
2015年8月,互联网金融的众筹业务被正式划到证监会的监管范畴,归创新部监管,目前仍未出台相应的股权众筹监管细则。
此外,在证监会创新部存续的两年半内,证监会相继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创新,也表态支持发展互联网证券,55家券商获得了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资格。另外,证监会也在2015年的股灾后清理了互联网配资活动,并限制程序化交易。但这些活动是否由创新部来主导则不得而知。
创新部撤销原因猜测
不同于一家企业,证监会作为中央部委,设立、撤销一个部门都是非常慎重的,创新部作为一个被寄望承担新使命的部门在成立两年半后即撤销,这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该部门成立后的效果未达预期,二是环境在发生变化。
证监会创新部这两年半内具体做了哪些事、效果如何,公开报道并不多,资料不够详尽,且证监会推进一个事项往往是多部门协作,外界很难对创新部的工作是否达到预期作出评价。但就创新部负责监管的股权众筹而言,到目前为止,股权众筹依然没有具体的监管细则,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工作也没有具体落实。
相比之下,央行在分管的支付领域,于近期承认了二维码的地位,第一批27家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牌照续展工作也顺利结束。银监会也推进了P2P的监管,对于核心的资金托管工作,已经下发了文件正在征求意见。与这些监管部门相比,创新部的工作可能略显滞后一些。
创新部的解散可能也与监管环境的变化有关。当前的监管正在趋向于审慎。鼓励创新是应该的,但之前的一些所谓创新,加剧了市场的波动,监管层的态度越来越谨慎。
例如互联网配资,放大了投资者的杠杆,加剧了急涨急跌,最终被叫停;程序化交易存在加大市场波动、影响市场公平性、增加技术系统压力等消极影响,也被证监会限制发展;基金子公司在投资标的、监管约束等方面缺乏足够的规制,导致规模急剧膨胀,风险不断累积,证监会最近公布了《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基金子公司开展通道业务在风险资本计算方面做出了严格限制。
总体监管氛围在趋严,创新部的解散也就比较好理解。新出现的金融业态将纳入常规监管,已经没有必要单独设立创新监管部门。
互联网金融的制度红利已经消失
当前发生的证监会创新部解散,再联系之前的央行、银监会等部门的管理措施,可以发现,整个金融体系的监管正在由鼓励创新逐步向审慎监管过度,2016年以来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正在进入高潮,互联网金融发展所面临的制度红利已经消失,下一步的发展只能靠技术进步以及稳健运营。
近期央行在为27家支付机构的支付牌照办理续展的同时,也表示一段时间内不再发放新牌照,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联商务、通联支付、易宝支付等机构,央行处以了千万级别以上的大额罚款。
对于网贷监管中最核心的资金存管问题,有消息称,银监会于近日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其中对P2P平台存管业务划定了较高的门槛。
针对一些网站和移动客户端提供美股、港股等境外证券的买卖服务,证监会发布了非法证券期货风险警。证监会表示,未批准任何境内外机构开展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交易提供服务的业务,请投资者勿参与此类投资。
从以上一连串的监管事件与监管行为可以发现,目前整个金融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监管,都逐渐转向审慎,由鼓励创新,转变为更加关注创新所带来的风险,并正在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监管的尺度已经比较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