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6时许,季某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垦利区某加油站对面院子中黑色迈腾车中的35万元现金被盗。案发后,垦利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与胜坨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对报警人及现场其他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原来,当事人被盗的35万元现金为现场几人合伙做生意的部分剩余资金,经4名合伙人商议后,交由季某某保管。季某某当众将现金放在其所驾驶汽车的后备箱内,当再次打开后备箱时,却发现钱款已经不翼而飞。
在现场询问调查中,细心的民警发现,4名现场人员中,黄某的情绪异常紧张,于是对黄某进行单独调查。最后,调查结果也印证了民警的判断,随后,民警在黄某的车内将未来得及转移的35万元现金现场查获。 经黄某供述:季某某将35万元现金放置到其车内后,便将车遥控器随手放在了桌子上。黄某在准备离开时,事先用季某某的车遥控器将其后备箱打开,并将35万元现金偷偷拿走,放在了自己的车上。季某某发现现金丢失后,立即报警的同时也将当时在场的几人全部叫回,直到民警在黄某的车上将丢失的35万元现金现场查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