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网传4月7日晚,山东交通学院校内发生一起故意伤人案件,
有人持刀进入办公室内伤害一名教师
。根据网传的学生聊天记录显示,案件发生在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机电楼,目前该楼已被封锁。嫌疑人采用的方式是割喉,被抓时浑身是血。
案发当晚,山东交通学院校内有救护车和警车赶来,能感觉到气氛相当紧张。网友拍摄视频片段:
2024年4月8日,济南公安长清分局发布一则署名为“长清区公安分局”情况通报称:
2024年4月7日18时许,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一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于受害者是否为该校老师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为该校学生,该工作人员则未予回应。
高校校内,因为矛盾引发的恶性案件总会让人记忆犹新:
今年2月,复旦大学一青年研究员(博士)杀害书记一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姜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限制减刑。
2021年6月7日下午,姜某某携带事先准备的尖刀进入被害人王某某在复旦大学邯郸路校区光华楼的办公室,
持刀刺切王的颈部及躯干部等处数十刀,致王当场死亡
。作案后,姜某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经鉴定,姜某某患有复发性抑郁障碍,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复旦大学曾于2021年6月17日发布一份情况说明:
据校方介绍,姜
某某
自2016年9月起,以青年研究员岗位在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概率与统计精算系工作,
校方与其签订期为3年的合同
,时间自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姜
某某
应在合同期满前参加聘期考核,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019年6月,数学科学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对姜
某某
进行了聘期考核。经综合考核后,
判定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提出“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建议
。
不过,2019年7月,经姜
某某
本人申请,学院在制度允许范围内,充分考虑其特殊情况,向学校提出了与姜
某某
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的申请,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得到学校审批同意。
2020年11月,经姜
某某
本人再次申请,学院考虑其特殊情况再次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
又一次与姜
某某
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
截至2021年6月7日案发时,这份1年聘期合同尚未期满,学校并未作出与姜
某某
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决定。
对于姜某某这样实行“准聘-长聘制”的青年研究员,首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学校与其签订第二个3年聘期合同。第二个聘期考核合格,
且在两个聘期内已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则进入长聘教师系列
。这种制度规定,也被概括为“非升即走”。但在实际情况中,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两次向学校提出了与姜
某某
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的申请,至于“充分考虑其特殊情况”所指为何,并未公开说明。
网友评论:
这些恶性事件提醒着我们,不管是一时冲动还是积怨已久,情绪上头的时候还是尽量克制自己,不要做出什么让自己后悔的举措,毕竟造成的后果可能是你我不可承担的......
本文来源:
纵向视频、济南公安长清分局、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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