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
赣府发〔2025〕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2025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2025年在统筹推进各项民生任务基础上,集中力量办好10件民生所急、民众所盼的实事,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支持5000名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省内基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支持2000名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到乡镇、街道临时摊点经营场所低成本创业,稳定经营6个月的,每人予以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设备补贴。全年安排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6000万元、新增发放贷款160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退捕渔民、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使用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就业。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
二、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按规定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月人均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特困失能人员、半失能人员、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分别按每人每月1500元、375元、110元落实。对18周岁前已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年满18周岁后在学制规定年限内仍在全日制高中和大学阶段连续就读的,可延续享受基本生活补贴政策。定期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流动儿童及留守儿童等提供监护状况和心理健康评估、探视巡访和心理疏导、心理干预个案等服务。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
三、提升残疾人关爱服务水平。
将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10元,均达到每人每月110元。我省0-6岁(不满7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享受不设年限的全程救助,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5万元提高到2万元。根据区域经济水平和残疾人类别、程度、特点及需求,对10000户以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残联)
四、提升城市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改造提升35家标准化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为有需求的特殊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对在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助餐点)用餐的老年人,分类给予差异化用餐补贴。建设改造90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300个“一老一小幸福院”。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