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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济宁·海报新闻
11月29日,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济宁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新闻通气会,全面解读电动自行车挂牌有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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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时间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结束。2020年6月1日起,将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对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前期,在金乡县开展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试点,共为2.45万余辆电动自行车办理了登记挂牌业务,为全面开展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济宁市共设置电动自车登记挂牌网点100个。今后,随着工作的推进,交警部门还将逐步增加固定网点或流动点。济宁市车管所牌证科民警展示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底色为绿色)和临时号牌样牌(底色为白色)。 (一)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三)对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号牌制作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需要现场办理,应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 办理临时号牌,可网上自助申领或现场办理。车主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申领的,填写车辆和车主信息,自助上传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整车编码、车辆左后45°角照片,不需要交验车辆。现场办理的,需要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 旧标车和申请临时号牌的,若《合格证》或发票丢失的,可在办理时填写《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提交身份证明,并核验车辆或照片后,即可办理。 新标车若没有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或发票,可前往购买车辆的商家,补办《合格证》和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