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成功将富阳热力公司的富余排污权跨区域转让给沧州清云能源公司,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量为71.3吨,金额为103.385万元。此举基于河北省制定的排污权交易改革措施,使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在特定范围内可交易。该交易是秦皇岛市首笔排污权跨区交易,有助于释放环境资源市场活力,激发企业减排动力。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将引导企业形成减排良性循环,助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秦皇岛市成功完成首笔排污权跨区交易
此次交易涉及富阳热力公司与沧州清云能源公司,通过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的积极服务,实现了排污权的成功转让。
关键观点2: 排污权交易基于河北省制定的相关措施
根据河北省的《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特定污染物排污权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流转和交易。
关键观点3: 交易有助于释放环境资源市场活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发展
此次跨区交易的成功实现,不仅丰富了排污权交易机制和实践,也激发了企业的减排动力,为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取得了重要突破。
关键观点4: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将引导企业形成减排良性循环
未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引导企业主动谋划减排工程,形成“减排—获利—再投资”的良性循环,助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正文
为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主动服务,丰富排污权市场交易方式、打通排污权市场化交易路径,成功将秦皇岛市富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富余排污权,跨区域转让给沧州清云能源有限公司。此次交易成交氮氧化物排污权71.3吨,交易金额103.385万元。
依据河北省制定出台的《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在满足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前提下,大气污染物排污权可以在全省流转、交易,水污染物排污权可以在同一流域内流转、交易。
据介绍,秦皇岛市富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缴纳排污权使用费28.35万元取得,在实际生产中,企业因供热方式升级,减少了污染物排放,形成富余排污权。盘活排污权这一绿色资产,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搭建桥梁纽带,畅通排污权供需衔接,引导企业与沧州清云能源有限公司达成转让合作。秦皇岛市首笔排污权跨区交易落地,进一步丰富了排污权交易机制和实践,释放环境资源市场活力,激发企业减排动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发展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下一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将引导企业主动谋划减排工程,形成“减排—获利—再投资”的良性循环,助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