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后,一起抢劫杀人案终于尘埃落定。
最高检18日披露,经过三次补查和周密审查,最高检对24年前一起凶杀悬案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核准追诉,并将其绳之以法。
2017年3月20日,经四川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被告人周涛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案发,到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再到案件经最高检核准追诉,这24年可谓是一波三折。
1993年9月20日,在四川省什邡市收货款的某县塑编厂供销科长熊某某在什邡宾馆2楼的一个两人房间内被杀害。警方勘查时发现死者仅着内衣裤仰面躺在两床间的地上,尸体颈部有6处锐器创伤,4处深至颈椎,胸骨上窝的伤口深至胸腔,身上已被凝固的血渍浸透,身下有大量血迹,血渍遍布大半个房间,现场惨不忍睹。警方从凌乱的现场提取到毛发、血床单、血鞋印、带血的毛巾、带指纹的茶杯、烟头、男式牛仔包等物。
警方进一步侦查发现,以“华某某”之名与被害人登记同住一屋的旅客去向不明。后经调查,华某某身份系被他人冒用,基本排除了华某某的作案嫌疑。案件的侦查陷入僵局,一直未被侦破。
2014年2月25日,什邡公安机关在清理命案积案时,通过DNA数据库和指纹库的比对,锁定周涛是杀害熊某某的犯罪嫌疑人。同年12月22日,公安机关将周涛抓获,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其刑事拘留,四川省什邡市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其批准逮捕。
但后续并不顺利。由于该案证据存在欠缺,四川省办案部门对周涛是否应予核准追诉存在认识分歧,四川省检察院按照法律程序将案件报请最高检审查是否核准追诉。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核准追诉案件,应当坚持严格依法,从严控制。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的,不再追诉。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核准。而犯罪嫌疑人周涛被抓获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21年。除此之外,案件还因证据薄弱,存在着诸多疑点。
这些疑点包括不能完全排除他人作案的嫌疑、关键物证合法性存疑、多个关键物证灭失等,例如提取笔录上没有记载提取到烟头,现场照片上也看不到有烟头,现场虽然提取到有指纹的茶杯,但警方称茶杯已灭失,也未提供证明从茶杯上提取指纹的过程。但公安机关却根据指纹和烟头上的DNA锁定周涛作案。
这种情况下,是否核准追诉?
核准追诉是法律规定只能由最高检行使的一项独特法律制度,是一项特殊法律职权。
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表示,周涛抢劫追诉一案过程中,面临案件缺失证据较多、证据补查难度大、质疑公安机关非法取证、处理意见分歧明显等种种不利情况,在疑罪从无和错案终身追责的要求下,容易产生顺水推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担责的想法,也容易出现以疑罪从无变成放纵犯罪的不负责的借口,得出证据不足不予核准追诉的结论。
“如果就这样作出不核准的决定,很可能放纵真凶,让被害人蒙冤,辜负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法律重托。”黄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