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书作者看来,舒茨的生平经历是一种最为典型的现代性故事。这一作为流亡者的生平所提出的核心问题,是一个政治社会学的议题:“邻人(neighbor)”的问题。在思想史中,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曾被批评缺乏“对具体的社会文化现实的实质性历史分析”(李猛,1999)。这确实是一个有道理的批评,然而这也正是本书所要努力直面的问题域。针对这一几乎已经“被视为理所当然”的批评,本书试图从这一提问开始讨论:一位在现实生活中命运多舛的流亡者,如何做到在其几乎所有作品中都保持着一种平静的思考和写作风格的?
任何一位作者的作品都并非与作者本身毫无关系。作品一定要放于作者置身其间的具体历史、政治和社会情境中,要在作者本身的思考和情感中加以认识。所以,即便是表面上看起来价值无涉的纯知识研究,我们或许也可以有见微知著的通路。不仅如此,我们或许还可以基于文本进一步做到“抉微阐幽”,通过对于舒茨前后期作品的细致精读而产生新的体会。我认为,这一体会的重点就首先在于,舒茨在现象学社会学领域的努力,为回答西方思想传统之中“邻人”这一关键问题打好了基础,理清了出发的道路。在其后期作品之中,舒茨的老师胡塞尔出现了“‘从逻辑回到前肯定’,回到世界的首要的自明性中”的变化,在这一变化中,“重点不再放在单子自我上,而是放在被自我和生命所介入的附近的世界所形成的整体性上”(利科,2010:6)。我们知道,这是一个著名的转变。这一转变带给现象学的历史一个重要的问题域,那就是“‘我思’哲学,一个从根本上回归到缔造一切的自我的哲学,是怎样能够成为历史哲学的?” (利科,2010:13)这一问题,也正是本研究所要面对的问题。
不过,同样作为一种开始,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本书并不会将讨论建基在哈贝马斯和卢曼等受过舒茨影响的社会理论家们的作品之上,而是在关于“邻人”的政治社会理论的基础上,尝试考察某些新的思想资源:那些在西方学界被称为“探索者与拓殖者”(Vaitkus,1999)的新一代现象学社会学家们。他们通过各自取向不同的研究,在舒茨和古尔维奇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流派(Luckmann,1983;O’Neill,1985、2011)。然而,在本研究看来,更为重要的学术思想史现象在于,现象学社会学本身的传统,与其他西方所有重要的现代思想史传统如马克思主义和精神分析等等传统一样,都已经内化成为现代社会理论的内在思考纬度。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当然可以说,现象学社会学作为一个形式上的流派已经消失,然而,这绝非意味着现象学社会学的消失。
而另一方面,本研究还力图向回追溯,以重返经典的姿态来面对这一问题。在2000年之后,这一流派的研究日趋成熟和深化。其成熟和深化的标志就是重返经典。在这一基础上,对于现象学和社会学这两种现代性学问彼此间的“邻人”关系有了充分的认识。弗格森(Ferguson,2006)在其《现象学社会学》一书中,在重新理解经典社会学与经典现象学的基础上,明确指出了二者之间在现代性意义上的亲缘关系。弗格森发现,现象学和社会学在现代社会的出现,本身都是极具社会学意义的现象,并由此提出了现象学社会学发展的一个全新的方向和领域:现象学与社会学不再被视为两种不同种类的学科体系和思考范畴,而开始被“内在地”视为“对现代经验多方论述的两种面向”(Ferguson,2006)。这一角度,正是本研究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