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成都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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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丨原木变贴皮?定制家装家具要注意 →

成都市场监管  · 公众号  ·  · 2025-03-07 17:13

正文


花费25000元定制的

卡斯楠原木柜门家具

安装后发现柜门是卡斯楠贴皮


做“离子负压消融”眼袋术

却导致细菌感染引发眼部炎症

遇到这样糟心的事情

你会怎么办?


今天,和督督熊一起来看看

这样两个案例

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


案例一


基本案情

成都市大邑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大邑县消委会”)于2024年9月收到岳女士对某家具经营部的投诉。投诉称,岳女士于2024年3月花费25000元在被投诉方定制家具,柜门是卡斯楠原木,安装后发现是卡斯楠贴皮,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不成,遂投诉至大邑县消委会,要求经营者退一赔三。


大邑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联系投诉双方进行了初步调查。被诉商家与消费者口头约定家具柜门材质为卡斯楠原木,而 订单中则注明的是卡斯楠柜门,未具体写明材质。 但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约定的门板材质确实为实木,被诉商家对最后安装的家具为卡斯楠贴皮一事刚开始也不知情,可能是跟生产厂家的沟通有误所致。2024年11月,大邑县消委会组织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由于被诉商家主观上不是故意隐瞒,经大邑县消委会调解,消费者表示谅解,自愿放弃三倍赔偿主张,双方达成一致协议:1、投诉人接受交付的定制家具,不再拆除、退换;2、被投诉人一次性 补偿投诉人8000元人民币。


消委观点

本案的消费者向经营者定制家具,柜门是卡斯楠原木,而实际交付的是卡斯楠木贴皮的柜门。尽管经营者不是故意隐瞒,但交付的家具货不对板是既定事实。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规定

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于家具行业专业术语生涩难懂,加之类似本案中材质问题隐蔽性强,消费者往往难以及时发现,导致合法权益易受侵害。在定制家装家具时,消费者面临的最大风险是无法完全预见成品状态,因此在确定设计方案时需格外谨慎。签订合同时, 务必明确材料、颜色、尺寸等关键细节,并将其详细写入合同条款。 家具到货后,消费者应第一时间现场验货,仔细核对是否与订购产品完全一致,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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