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路德维希·冯·米塞斯
(Ludwig Heinrich Edler von Mises)
一、研究人类问题的动物学方法
自然主义打算用动物学研究所有其他生物的方法研究人类行动问题。行为主义想要抹杀人类行动与动物行为的区别。在这些方案中,没有给人类特有的品质——人类的鲜明特征——即有意识地追求所选择的目的留下空间。它们忽视人心。终极的概念对它们是陌生的。
在动物学看来,人类是一种动物。但是,在所有其他动物的状况和人类的状况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对于除人类以外的所有其他动物而言,每一个动物都天然地是其他任何一个动物的死敌,尤其是它自己所属物种之所有其他成员的死敌。因为生存的手段总是稀缺的。它们
(译注1)
既不可能使所有刚出生的小动物都得以存活,也不可能使所有活着的动物都得以尽其天年。这种在根本利益上不可调和的冲突首先存在于同一种类的动物之间,因为它们在生存中所依赖的是同样的食物。对所有动物而言,大自然简直就是“红牙血爪”
(注释1)
。
人也是一种动物。但是,人不同于所有其他的动物。因为凭借其理性的力量,他发现了在劳动分工原则之下的合作能够产生更高生产效率这个伟大的宇宙法则。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概括的,人是社会的动物。但是,说人是“社会的”并不是因为他的动物本性,而是因为他所特有的人之品质。就人类的个体而言,他自己所属的动物学种类的那些样本
(译注2)
不是其在无情的生物竞争中不共戴天的敌人,而是在为改善其自身福祉的外在条件而共同努力中的合作者或可能的合作者。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把人类同所有那些缺乏理解社会合作的意义之能力的动物分隔开来。
解读:尽管人也是一种动物,但人不同于所有其他的动物,因为他凭借其理性的力量发现了在劳动分工原则之下的合作会产生更高生产效率这个伟大的宇宙法则。
二、“社会科学”的方法
通过使用“社会”这个词而将社会合作实体化已习惯成自然。据说,是某个神秘的超人机构创造了社会,并且它还霸道地要求每个人都应为了社会利益而牺牲其“小我”的利益。
对于有关问题的科学讨论,应当从开始就彻底拒绝这种神话般的方法。一个个体为了同其他个体合作所放弃的不是其与幽灵般的社会之利益相对立的个人利益。他舍弃眼前的利益是为了日后获得更大的利益。他的牺牲是暂时的。他是在其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之间进行选择,这些长期利益通常被古典经济学家称为个体之“被正确地理解”的利益。
功利主义哲学不把道德准则视为一个专横的上帝——每个人都要服从于祂而不能对其提出任何质疑——强加于人的武断法律。遵守维护社会合作所需要的道德准则,对人类的个体而言,是稳妥地实现所有他想要达到的那些目的之最佳手段。
从基督教教义的角度看,拒绝对道德的这种理性主义解释的尝试都是徒劳的。按照基督教之神学与哲学的基本学说,上帝创造了人的心灵,也就是赋予了人以思考的能力。由于上帝的启示和人的理性都是上帝之强大力量的表现,最终在它们之间就不可能有任何不一致。上帝不会自相矛盾。证明上帝的启示与人的理性两者和谐一致是哲学和神学的研究对象。这是教父哲学和经院哲学所试图解答的问题
(注释2)
。这些思想家中的大多数人都怀疑:如果不借助于上帝的启示,人的心灵是否能够觉察到教义——特别是那些关于道成肉身(上帝化身为耶稣来到人间)和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及圣灵合为上帝)部分——所教导的内容。但是,对于人的理性在所有其他方面的能力,他们则没有表露出严重的怀疑态度。
启蒙运动的社会哲学和古典经济学家们传授的功利主义学说通常所遇到的那些抨击,并非源于基督教的神学,而是源于有神论、无神论与反有神论的推理。他们
(译注3)
认为一些集体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既不问这些集体是如何开始存在的,也不问这些集体是在何种意义上的“存在”。他们赋予他们所选择的集体——人类(德语为humanite)、种族、国家(在英语和法语对nation这个词所赋予的意义上,它所对应的德语单词是staat)、民族(所有讲同种语言的人之全体)、社会阶级(在马克思使用“social class”这个词的意义上),等等——以行动的个体所具有的全部属性。他们坚持认为这些集体的真实性能够被人们直接地察觉到,并且这些集体既存在于归属它们的个体的行动之外,也存在于这些个体的行动之上。他们还假设:道德法则迫使个体将其“微不足道的”个人欲望与利益置于集体的欲望与利益之下,个体“理所当然地”归属于集体并且有义务无条件地效忠于集体。那种追求其自身利益的个体或者宁愿忠诚于一个“冒牌的”集体而不愿意忠诚于一个“真正的”集体的个体,简直就是不可救药。
集体主义的主要特点是它并不在意个体的意志和其在道德上的自决权。按照集体主义哲学,个体出生于一个集体;并且遵照这个集体的成员所被期望的行为来表现自己,对个体而言既是“自然的”也是恰当的。谁的期望?当然是那些被某些神秘机构的神秘命令委托以决定集体意志和指挥集体行动之任务的个体对他的期望。
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之前的旧制度下,权威主义立基于一种神权政治的学说。被神化了的国王因受上帝的恩宠而进行统治,他的授权来自于上帝。他是王国的化身。“法兰西”既是国王的名字也是国家的名字,国王的儿女就是法兰西的儿女。蔑视国王命令的臣民就是叛逆者。
启蒙运动的社会哲学拒绝这种推定。它称所有的法国人为祖国的儿女(法语为enfants de France)。所有在过去被强制执行的重大政治问题,不再要求强制性的一致同意。这种代议制政体——民治政体——的政治制度承认这样的一个事实:人民可以对有关的政治问题持有不同的意见,而意见相同的那些人可以相互结成党派。执政党的统治是以赢得大多数人的支持为条件的。
集体主义的新权威主义把这种“相对主义”诬蔑为是违反人类的本性。集体被视为是在那些个体的利益之上的一个实体。个体们是否自发地与整体的利益保持一致是无关紧要的。无论如何,与整体利益保持一致是他们的义务。没有党派,只有集体
(注释3)
。所有人在道德上都必须遵从集体的命令。如果他们不服从,就要强迫他们服从。这就是俄罗斯元帅朱可夫
(译注4)
所称的“理想主义的制度”,与之相对应的是美军统帅已经发现捍卫起来“有点困难”的西方个体主义的“物质享乐主义的制度”
(注释4)
。
“社会科学”热衷于集体主义学说的传播。关于否认个体存在或证明其邪恶这个令人绝望的任务,它们没有浪费任何语言。在把社会科学的目标定义为关注“个体作为一个群体之成员的活动”
(注释5)
和暗示对社会科学的这种界定涵盖了不属于自然科学的所有事物时,它们确实是忽略了个体的存在。在它们看来,群体或集体的存在是一个终极给定。它们不去尝试探求使个体相互合作并进而创造出所谓的群体或集体的那些因素。对它们而言,集体就如同生命或心灵一样,是一种科学并不能将其起源追溯到某种其他现象之运行的原初现象。因此,社会科学既没有办法解释存在众多的集体这一现象是如何能够出现的,也没有办法解释同样的个体在同一时间却是不同集体的成员这一现象是如何发生的。
解读:遵守维护社会合作所需要的道德准则,对人类的个体而言,是其稳妥地实现所有想要达到的那些目的之最佳手段。
三、经济学的方法
经济学或交换学——迄今为止得到详尽阐述的人类行动之理论性科学的唯一分支——把集体看作为是个体合作的产物。在所追求的具体目的要通过合作才能更好地实现或只有通过合作才能实现这种理念的指导下,人们在合作中彼此联系,并进而产生所谓的群体或集体乃至人类社会。
集体化或社会化的典范是市场经济,集体行动的基本原则是服务的相互交换,也就是法语中的以物换物(the do ut des)。个体的给予和服务是为了得到其同胞们的给予和服务。他放弃在他看来价值较低的东西,为的是得到在交易时他认为更有价值的东西。他之所以要交换——购买或出售——是因为他认为这是他在那个时候所能做的最有利的事情。
在智识上对个体们在交换商品与服务过程中所做事情的理解以某种方式变得模糊不清了,社会科学以这种方式扭曲了所有相关术语的含义。在社会科学的术语中,“社会(society)”并不表示用个体间相互合作取代个体的孤独努力来改善其状况所带来的结果;它表示的是一个神秘的集体性实体,而一群统治者被期待以它的名义来照料其所有的同胞。与之相应的是,社会科学使用“社会的(social)”这个形容词和“社会化(socialization)”这个名词。
个体之间的社会合作——社会——既可以是基于自发的协调也可以是基于命令与服从;用亨利•萨姆纳•梅因
(译注5)
所用的术语讲就是:要么基于契约,要么基于身份。在契约社会的结构中,个体是自发地使自己融入进去;在身份社会的结构中,他的地位和功能——他的职责——是由掌控着具有强制性与压迫性的社会机构的那些人指派给他的。在契约社会里,这种机构——政府或国家——进行干预只是为了制止那些危害于相互交换服务这个制度的暴力行为和欺诈图谋;而在身份社会里,这种机构则是通过各种命令和禁令来维持整个制度的运行。
市场经济既不是由某个大人物设计出来的,也不是先制定出一个乌托邦的计划然后再付诸实施的。个体们的那些自发行动——其目的除了改善他们自身的满意状态之外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一步一步地削弱了强制性身份制度的威望。接下来,只有到了经济自由所带来的更高效率不再遭受质疑时,社会哲学才登场亮相并摧毁了身份制度的意识形态。那些前资本主义秩序的支持者所享有的政治霸权被内战废除了。市场经济本身并不是暴力行动——革命——的产物,而是一系列渐进的和平变革的结果。“工业革命”这个术语的那些寓意绝对都是误导。
解读:市场经济既不是由某个大人物设计出来的,也不是先制定出一个乌托邦的计划然后再付诸实施的;市场经济本身不是暴力行动——革命——的产物,而是一系列渐进的和平变革的结果。
四、关于法律术语的一个评论
在政治领域,用暴力的手段推翻前资本主义的政府管理方式导致封建制度的那些公法概念被全部废弃和一种新的宪法学说的发展,而这种新的宪法学说所使用的法律概念与术语则是前所未知的。(只有英国是个例外。在英国,皇权至上制度的变革,先是转变为那些特权地主阶层至上的制度,然后是转变为经过一系列的和平变革才实现的成年人享有选举权的代议制政体的制度
(注释6)
。这种变革使得英国在极大程度上还保留着旧制度的术语,尽管这些术语的最初含义早就没有了任何实际上的适用性。)在民法领域,从前资本主义状态过渡到资本主义状态是通过一长串小的变革实现的,这些小的变革贯穿于没有能力按照法律程序改变传统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概念的那些人的行动之中。做生意的那些新方法产生了一些新的法律分支,而这些新的法律分支则是从旧有的商业习惯和实践中发展出来的。但是,不管这些新方法如何彻底地改变了传统法律制度的本质和意义,人们还是认为:仍在使用的那些旧法律中的术语和概念,继续预示着与它们在很久以前所预示的那种状况一样的社会经济状况。传统术语的保留使得那些肤浅的观察者没有注意到已经发生的这些根本性变化的全部意义。一个明显的例子是由“财产(property)”这个概念的使用所提供的。
如果从总体上看每一个家庭在经济上都是自给自足的,进而所有产品的绝大部分都不存在经常性的交换,那么,在这样的地方,作为生产财的财产之含义与作为消费财的财产之含义就没有什么不同。在每一种情况下,财产都是只服务于其所有者。拥有某种东西——不管是生产财(a producers’ good)还是消费财(a consumers’ good)——都意味着某个人独自拥有它和为其自己的满足而处置它。
但是,在市场经济框架中的情况则与此大不相同。生产财的拥有者被迫为最大可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使用它们。如果其他人以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而使其黯然失色,那么,他就会丧失他的财产。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获得和保持靠的是服务大众,而当大众对其服务的方式变得不满意时财产就会丧失掉。作为生产要素的私有财产是一种大众的授权。可以说,一旦消费者认为其他人会更有效地使用这种私有财产,大众的授权就被收回了。通过利润与亏损体系这个媒介,财产的拥有者被迫处置“他们的”财产。这就好像是:在他们承担为最大可能满足实际上的受益者——消费者——而使用这些财产的责任之下,其他人把其财产委托给他们。所有的生产要素——也包括人的要素即劳动——都是为市场经济中的全体成员服务的。这就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作为生产的物质要素之私有财产所具有的真正的意义与特征。这种真正的意义与特征之所以被忽视和误解,只是因为人们——经济学家和律师们,更不用说非专业人士了——被这样的一个事实引入歧途:由前资本主义时代的司法实践和学说所发展出来的法律上的财产概念,在其实际意义已经发生彻底改变之后,依旧保持不变或只有些许的改变
(注释7)
。
把这个问题放在人类行动科学之认识论问题的分析中来探讨是必要的,因为这样做将表明现代的行动学之方法是如何从根本上不同于研究社会状况的那些传统的旧方法。由于受到对前资本主义时代的那些法律学说不加批判地接受的蒙蔽,以致于几代著作家们完全没有看到市场经济的典型特征,也完全没有看到市场经济中的生产资料之私人所有权的典型特征。在他们看来,资本家和企业家就好像是一群不负责任的掌管经济事务的专制君主,他们只考虑他们自己的利益而对其他人的利益则漠不关心。他们把利润描述为来源于对员工和消费者的“剥削”的不义之财。他们对利润的强烈谴责使他们认识不到:迫使“剥削者们”尽其所能地通过向消费者提供那些他们最迫切需要的商品和服务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恰恰是创造利润和避免亏损所必需的东西。消费者是至高无上的,因为终归是他们决定应当生产什么产品、生产多少产品和生产什么质量的产品。
解读:在市场经济中,作为生产财的财产之含义不同于作为消费财的财产之含义,作为生产要素的私有财产是一种大众的授权,所有生产要素都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的。
五、消费者的主权
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它以其特有的方法来处理由于人类在生物学上、道德上和智识上的不平等所引发出来的那些问题。
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地位高的人——即那些更聪明和更有能力的个体——征服和奴役普通的民众,而这些普通的民众是其能力较差的同胞。在身份社会里,存在世袭的等级制度;既有领主,也有奴隶。所有事务的管理都是为了前者的独占利益,而后者则不得不为其主人做苦工。
在市场经济中,更有能力的人为利润与亏损体系这个媒介所驱使而服务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包括众多能力较差的人。在市场经济框架下,最理想的状态只有通过惠及所有人的行动才可能实现。民众——以其作为消费者的身份——最终决定每个人的收入和财富。他们把资本品的控制权委托给那些知道如何为其自身的——也就是民众的——最大满足而使用资本品的人。
当然了,在一种不带有任何偏见的判断看来,应当被认为是人类这个物种中最杰出的个体事实上并不是在市场经济中生活得最好的那些人。普通大众中缺乏修养的众多群体并不能恰当地识别出使他们自己的不幸相形见绌的那些人的价值。他们都是从满足其欲望的角度来判断每一个人。因此,拳击冠军与侦探小说的作者要比哲学家与诗人享有更高的声望和赚得更多的钱。哀叹这一事实的那些人肯定是对的。但是,没有任何一种社会制度能够设计出来以公平地回报创新者的贡献,创新者的天赋带给人类的是一些前所未知的进而也是首先会被所有缺乏同样灵感的那些人拒绝的观念。
所谓的市场民主带来的是事务的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生产活动是由民众通过购买其产品来对他们处理事务的行为表示赞同的那些人操纵的。通过让他们的企业有利可图,消费者将生产要素的控制权转移到能为其提供最佳服务的那些企业家手中。通过让拙劣的企业家们的企业无利可图,消费者从其服务得不到他们赞同的那些企业家手中收回对生产要素的控制权。如果政府通过对利润征税来阻挠人们的这些决策,那么,在严格的意义上讲,政府的这种行为就是反社会的。从真正的“社会的”角度来看,对亏损征税比对利润征税更是“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