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跳槽负担轻,
金三银四跳槽季”
三四月份是跳槽的高峰期
一大波小伙伴已经蠢蠢欲动
目的嘛不外乎三个字
涨!工!资!
跳槽的事情
头条菌可帮不了你了
但是说到涨工资
头条菌真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2017年部分地区
将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就包括阿拉上海
今年将再次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上海几乎每年都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去年4月1日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从原先的2020元
提升至目前的2190元
为全国最高
上调幅度为8.4%
而且过去六年
年均涨幅为13%
真是厉害了我的大上海
不过你肯定要问了
最低工资涨了
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毕竟我们不能凭着最低工资
在魔都混啊
别急,头条菌帮你算笔账
有以下情况的七类人
恭喜恭喜
你的钱袋子又要鼓起来喽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最低工资上调
领取最低工资的劳动者的
到手工资也会跟着上涨
这是最直接的影响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
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最低工资涨了
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
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是不是很贴心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
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
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到手的带薪休假工资也会有所增加
是不是感觉赚到了
根据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57条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
试用、熟练、见习期间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
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
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
你的试用期工资也将“水涨船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
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
就业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50%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
协保人员的就业补贴标准也将上涨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最低工资标准
按月支付报酬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的工资也将上涨
如今又到了新签劳动合同的高峰期
对于最低工资这件事
你知道多少呢
赶紧跟着头条菌来了解一下
别被某些用人单位“瞎忽悠”啦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分别规定了用人单位具有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义务,即已经明确表明这些费用不能作为职工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上下班交通补贴是为帮助上下班路远的职工,减轻交通费支出,而给予的补助,属于用人单位的福利,应当从用人单位管理费中开支。
加班工资是职工按照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约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工作所应该获得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属于最低工资之外的收入。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
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倍数(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150%;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200%;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300%)。
其中的月工资收入是指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
对职工“包吃包住”,是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有的也是因为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方式或提高劳动效率所必需。该费用不属于工资总额范围,不得折算成工资。
病假工资=(本人工资÷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1)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100%计发。
(2)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40%计发;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50%计发;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60%计发。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即如果员工所得提成低于最低工资,用人单位必须补偿差额。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虐我千万遍
我待工资如初恋
2017我们的目标就是
让!钱!袋!子!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