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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浩月 | 风筝吟

六根  · 公众号  · 自媒体  · 2024-11-28 07:00

正文

文 | 韩浩月 

一只风筝在高空中飘荡。当然是春天。一切植物还没来得及绿。在这一小片天空下,是一座废弃工厂,厂地平整而荒凉,厂房高大而空旷,窗子失去了玻璃,春天的寒风从窗间钻过,发出时强时弱的啸叫声,这声音在春天可以忽略不计,因为每个人都知道,春暖正在从大地深处升起,给麦地加热,给河流加热,土地的腹部,开始动荡起伏。 

这一切与风筝无关。当风筝升高到三米,它就只顾抬头上升,升高到三十米,地上的事情便完全失去与它的联系,现在它在几百米的高空,风在不停地鼓动它的翅膀,发出“哗哗”的声响。它已经懒得再飞高了,远处的城郭近在眼底,小得像一个谷仓,有飞鸟好奇地停驻,惊讶于这个体积不小的非生命体,为何会侵入天空。它想静静地漂流一会,就像小舟停泊于湖面那样,奈何有根线,时不时地扯动它,催它再升高一些。 

手握风筝握轮的,是一个十多岁的女孩,穿着一件红色薄羽绒服,她抬头望着风筝,望几秒后便迅速低下眼帘,休息一下,再抬头看。正午的阳光太耀眼,春光尤其是,风筝成了她眼中的一小块光斑,鲜艳的颜色消失了,蝴蝶的形状消失了,天上的风筝就是一个小黑点,一片小小的阴影,这让她失去了继续放线的兴致。她想在水泥地面上,找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下来,可爸爸交代她,不要让风筝从天上掉下来,爸爸这样说话的时候,像是交代一件严肃的事情,此刻,他在不远处,用一只手遮住光线,另一只手滑动着手机屏幕。妈妈走到了更远一些的地方,用脚踢着菜园田埂上的泥坷垃。 

这是春天一个最普通的景象。在距离城郭方圆十来公里的地方,每一片空地都有这样的风筝在被放飞。有扎堆在公园一起放的,大人和孩子们都担心着风筝线会纠缠在一起,他们显得有些紧张。更多人还是开着车,寻找一块人迹罕至的空地,单独地放着风筝,这有些孤独,但是却不用忧心,也不用社交。这些年人们已经习惯了孤独,放风筝是很好的释放孤独的方式。孩子沉默不语,爸爸妈妈沉默不语,风筝沉默不语,天空沉默不语,风在说话,但因为听不到风在说什么,所以风也约等于沉默不语。打破这沉默的,唯有青草,等青草遍地,孩子们跑起来时,就有欢笑了,那时候的风筝,也该被收起来了。 

风筝是属于季春的。春天本来就很短,属于风筝的季节更短,人们在季春的某一天,如梦初醒般找出风筝,或者干脆在路边买一只新的风筝,带着孩子去田野里放。极少见到中年人或者老年人放风筝,要是没有孩子,放风筝便成为一件貌似极为不正常的事情,孩子让风筝的存在变得合理起来。在常理或者逻辑中,孩子们总是喜欢放风筝的,你去问100个孩子,会有99个告诉你他们喜欢放风筝,可能只会有一个孩子说他并不喜欢放风筝,而之所以每年这个季节,他也要和别的孩子一样出门放风筝,那是因为没有办法——他的爸妈觉得他喜欢。 

天色将晚,风渐弱,风筝从天上一头扎到了地上,厚厚的一层枯草保护了风筝的骨架没被折断,女孩慢慢地用握轮回收着风筝线,有一些枯草的叶片顺着线爬到了握轮的细线入口处,女孩鼓起嘴吹了一口气,把那些叶片吹掉。女孩在吹出那口气时所发出的声音,像是一声叹息,她心里或许在想,春天到底什么时候能真正的到来?她完成了放风筝的任务了,她喜欢真正的春天扑头盖脸地袭来,那会儿可以不用穿冬天的衣服放风筝,可以穿着裙子,无拘无束地奔跑在草地上、河流边。 

2 

我并不喜欢放风筝,对我来说,做好这件事颇有难度,学了很多年,也很难顺顺当当地把风筝放到较高的位置,哪怕温度很舒适,风不大不小刚刚好,但风筝总是跟我有仇一般,只要经我手,总是一个踉跄一个踉跄地栽跟头。我从未在放风筝这件事上,得到过什么成就感。 

写过风筝的诗人有许多,但我对高鼎有特殊的情感。高鼎是浙江仁和(今浙江省杭州市)人,生活在清代,他写的“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发表”在小学语文教科书上被我读到时,我觉得这诗写得未免太直白,没什么深度和寓意,怎么就入选到教科书上啦?后来才想明白,不是高鼎太直白,而是年少的我太无知。 

我对高鼎有亲近感,是觉得他不怎么有存在感,或者说,他显得太弱了,不仅相貌一般,与才子的潇洒倜傥基本无关,而且是个社恐,说话做事总是显得怯怯懦懦。这和他的个性有关,可能也与他的高度近视有关,他的朋友李圭在记述中称其“目露光近,读书目摩纸”,就刻画出一个近视眼的迷茫与无助。但幸运地是,高鼎有一个亲人,对他影响很大,那个亲人便是他的外祖父孙麟,孙麟是个诗人,一辈子爱好写诗,高鼎受他影响很大,孙麟也喜爱这个外孙,临终前,把自己写了一辈子的诗稿当作遗产留给了高鼎。1861年,太平军李秀成部攻破杭州城,高鼎不得已出城逃难,即便如此,外祖父的诗稿也一首没弄丢。晚年时,高鼎出版了自己的诗集《秋啸堂稿》,这是在向他的外祖父致敬。去世后,李圭等友人从他遗作2715首当中精选1080首,刊行为《拙吾诗文稿》,他那首著名的写风筝的诗作,便收于《拙吾诗文稿》卷二。 

我猜,高鼎是跟随过孙麒去放过风筝的。这祖孙二人,要么从家中出发,要么从私塾门口出发,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向田野中走去,其中的一个人,手里紧紧捏着一只刚扎好的风筝。这是一老一少的娱乐活动,也是两个诗人的郊游,俗话说“美好的童年治愈一生”,当了一辈子教书先生的高鼎,从外祖父的身上,得到了用诗来支撑一生的能量。“忙趁东风放纸鸢”,“忙趁”这个词多好,从这个词身上,可以看到那个行动敏捷的高鼎,那个满心欢喜的高鼎,那个望着天上风筝遐想的高鼎,有了写风筝的这句诗,高鼎便永远以一个纯真孩子的形象留在了文学史里。 

弱气场的人,要是把这个特质用好了,能够很快地分辨出哪类人是朋友,哪类人是前恭后倨者。我想,要是穿越时空可以在人群中看到高鼎,或者他看见我,我们会慢步走向对方,弱气场的人总是会互相吸引,在试探着的交谈中,用浅显的言语交换动荡的内心。我们会谈一谈风筝,风筝的自由是表面的,风筝的一生短暂而挣扎,风筝的依赖性比谁都强,风筝是个悲剧性的存在,这世界为什么要有风筝呢?它给人以想象,同时也让这想象陨落,它拥有过长空,也被这长空击碎。在谈完这些话题之后,我和高鼎会另找一间乡间酒馆,喝一杯。 

高鼎写风筝的那首《村居》,创作于他的哪个年龄段?有说法是这首诗写于同治二年(1863)春,当时高鼎三十六岁,躲避战乱,在宁波乡村教书为生。三十六岁,多好的一个年纪,彻底脱离了稚气,丝毫没有暮气,中年的惆怅被诗人的纯真冲击到心灵角落,一个愉快的场景,一个明亮的句子,就足够诗人开心几天。我从少年时代起至今,每年春季放风筝,也有三四十年了吧,这种坚持,是不是也有高鼎的功劳?一定是有的,古代的那些诗人们,他们虽然告别人世许久许久,当他们放飞的“风筝”,至今还在文学的天空,永恒地漂流。 

3 

还有一个宋代词人侯蒙,密州高密(今属山东)人,他传世不多的词作中,有一首《临江仙》是写风筝的。假设他与高鼎隔空相遇,坐进同一间大客厅里的话,俩人未必能聊到一起去,他们的气场相差太大,相比于高鼎的走路爱靠边的柔弱性格,侯蒙大概率是走到哪儿都目不斜视的强势人物,和高鼎一辈子是乡村教师不同,侯蒙是官至宰相的人,阶层差别太大,很有可能在擦肩时连颔首微笑的交情也不会产生。 

高鼎知不知道侯蒙的名字,都是一个悬念。侯蒙出生于1054年,比出生于1828年的高鼎大774岁,相隔了这么多年,作为晚辈的高鼎不知道侯蒙也正常。但在后世看来,两人还是有不少共同点的,比如都被评价为“其貌不扬”,都以写风筝被人记住,但和高鼎诗的清新隽永不一样,侯蒙的词明显带着不羁与洒脱,甚至不乏狂傲,比如这句“当风轻借力,一举入高空”,再如这句“几人平地上,看我碧霄中”。 

高鼎的同时代人,生于1844年的尼采,倒是有可能和侯蒙的酒杯碰到一起,尼采说,“我们飞翔得越高,在那些不能飞翔的人眼里,就越是渺小”。据记载,侯蒙那首借风筝抒怀的词,源自有人嘲笑他的相貌,把他的面庞画到了风筝上,放飞到了天上,借以讽刺他经常妄想一飞冲天,侯蒙不生气,侯蒙在那只风筝上写了《临江仙》,词作虽有傲慢与自得的成分,但更多是自我激励,写完这首词后,侯蒙于三十一岁时考中举人,此后官运亨通。 

如果相会于时空会客厅,我想在一张小圆桌上,满起三杯酒,然后拉高鼎、侯蒙坐下,三人一起聊聊。虽然我也不怎么太爱说话,但此时有责任也有义务肩负起破冰责任。首先要聊的话题,自然是风筝了,我会向他们介绍,眼下已经有了多个聚集了一两千万人的大都市,在大都市的周边,又环绕产生了一些卫星城,人们工作生活在摩天大厦和筒子楼当中,依据记忆和习惯,模模糊糊地从传统中寻找一些文化证据,来验证此时生活的真实与虚无比例,其中的一个做法是,挑选春天的某一个周末,他们倾巢出动,拥堵在出城高速公路上几十分钟,只为了到郊野,放一会儿风筝。 

风筝最早以木鸟形式出现,鲁班制作的“木鹊”传言可在空中飞翔三天之久,蔡伦造纸之后,风筝有了第二个名字“纸鸢”,在“楚汉相争”与“侯景之乱”中,风筝曾起到过重要的军事作用,到宋代,放风筝成为一项重要的户外活动……迄今,放风筝仍然是一项户外活动,但除此之外,这一举动还被捆绑了一些家庭层面的涵义,比如放风筝容易营造出一个典型中等收入家庭的生活模式与氛围,它象征着安稳、幸福,同时也拥有一种恬淡与平静,蒙盖着生活深处的海涛巨浪。如果看到一家人在户外放风筝,起码会让人觉得,这家人生活得还不赖,有着摆脱烦恼、寄情于天空和自然的能力。 

高鼎和侯蒙会听懂我说的这些吗?我信他们是能够听得懂的,在他们的时代,风筝还带有古典的意味,现在的风筝,几乎和文学没有关系了,它在高空中就那么孤零零地飘着,地上的人,就那么孤零零地看着。风筝和喧哗与热闹、野心与前途等等,都彻底无关了,它只是简单是风筝,是一个容易被遗忘的工具,这一点,很是贴合现代人孤独的精神世界。 

家乡旧房子卧室的窗台上,躺着一只曾被捆扎成条状的风筝。在某个时刻,窗外的光线如切刀一样切断了那根被阳光亲吻了无数遍的棉线,风筝的筋骨松动了,以为囚禁到期可以自由释放的时刻,但它没法炸开,它的翅膀呈鳞片状碎落,这是只顺着时光轨道走入老年的风筝,它疲惫,瘫软,无力,让人不忍去收拾,一旦被触动,那对可以帮它飞翔的翅膀,就会与灰尘融为一体。 

旧车子卖掉,交接前从后备箱最内里的缝隙处,掏出一只小型的风筝。因为小,它得以躲藏在那里,也因为小,它被遗忘,即使曾撞入人的视线,也没有被重新收拾起来。它就那样跟随着一辆车,跑了十几万公里,到过南边最热的地方,到过北边最冷的地方,黑暗的后备箱,成为它飞不起来的漫漫长夜。这只风筝,最终被与其它杂物一起丢弃到了垃圾桶,如同一只死掉的麻雀,被草率地处理掉,谁会怜悯一只废弃的风筝呢,谁会记得,它也有童年和青少年时代?谁会记得,它也曾在蓝天下尝试过没有尽头的翱翔呢? 

书房的书架顶端,一只风筝落满了灰尘,无从知晓它是什么时候被放置到高高的架子顶端的,需要踩着椅子才可以够着它。它的尾巴曾垂落下来,飘荡在两扇书柜之间的缝隙间,夏天风扇转动的时候,那根彩色的鸢尾般的飘带,误以为接到了起飞的信号,可它是只能起到助力作用的辅助工具,没有头颅和肢体的带领,它飞不起来,风扇停了,它也静止了,风筝不知道鸢尾的短暂悸动,风筝睡在书架上,一睡不起,一生无梦。 

到处都是风筝,连梦里都是。风筝多到了让人心乱。解开缠绕的风筝线,是十分考验人耐心的事情,我解决的办法是,用剪刀把乱糟糟的线团剪断、扔掉,把剩余的直线,再次用死扣接好。唯一一次曾成功地把结了无数疙瘩的线团理出来,心情尤其好,后来没有这样的心情了,也和没心思再去处理如此纷乱的麻烦事有关。让所有的风筝都飞走吧,让所有的麻烦也都飞走,梦里有天空的话,只希望那里剩下一只风筝,悠闲地飞,不比高,不比快,远走高飞或者陨落在地,都可以,看命。 

风筝,是一种特别命运化的产物,陀螺也是。风筝的命的是飘,陀螺的命是转,一旦不飘、不转了,青春也好,理想也好,梦想也好,就全部停止了。每当我想起“命若琴弦”这四个字,总会想到风筝的形象,“命若风筝”所象征的,恰好也是“命若琴弦”所形容的。风筝骨子里自带让人同情的东西,“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风筝呢,风筝的一生加起来,甚至不过几个时辰的辉煌,而且它还没有足够的能力,记忆并咀嚼这辉煌。 

又是一年季春时节了,买一只颜色鲜艳的风筝,带上那个喜欢穿红色羽绒服的孩子,一起去放风筝吧,这次要久久凝视它,凝视久了,会不会有一两个句子脱口而出?那将是描述它一生的新诗句。 (刊于《散文》2024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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