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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名!云南新一批基础教育银龄教师招募计划来了

云南新闻广播  · 公众号  · 云南  · 2025-01-25 17:53

主要观点总结

云南省教育厅发布招募2025年春季学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的公告,计划招募701名银龄教师,包括国家中小学银龄讲学教师23名和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678名。招募范围面向省内外退休的优秀教师,招募对象以中小学退休的一线教师为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教师优先选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4日。银龄教师的工作职责包括课堂教学、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等,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公告还提供了关于工作经费、福利待遇、住宿条件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招募计划

云南省计划招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701名,包括国家中小学银龄讲学教师23名和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678名。

关键观点2: 招募范围、对象和条件

招募范围面向省内外退休的优秀教师,以中小学退休的一线教师为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教师优先选聘。报名者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年龄一般在65周岁(含)以下等。

关键观点3: 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4日。

关键观点4: 岗位职责和保障措施

银龄教师的工作职责包括课堂教学、听课评课等。公告还提供了关于工作经费、福利待遇、住宿条件等方面的保障措施,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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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招募2025年春季学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的公告,2025年春季学期,云南省计划招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701名。


详情如下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招募

2025年春季学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的公告




为推动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充分利用优秀退休教师资源,进一步提高云南省基础教育质量,现就招募云南省2025年春季学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5年春季学期云南省计划招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701名,其中,国家中小学银龄讲学教师23名、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678名,具体招募县市区、学段、人数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云南省2025年春季学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招募需求表》(附件1)。


二、招募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面向省内外招募退休的优秀教师,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纳入招募范围。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1.国家中小学银龄讲学教师可招募中小学退休校长、教研员、骨干教师,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2.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招募对象以中小学退休的一线教师为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3.优先选聘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优秀人才。

4.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一般在65周岁(含)以下。

5.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支教讲学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三、招募原则及程序


(一)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严格按照招募学校岗位需求和规定条件对招募银龄教师进行审核把关,宁缺毋滥。

(二)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的程序招募银龄教师。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

(二)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止。

(三)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云南省2025年春季学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和本人身份证、退休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相关证明材料,近 6 个月体检报告。

2.采取网络报名的人员必须将上述材料在截止日期之前以电子版形式一次性压缩打包发送到相关县(市、区)电子邮箱(见附件1),命名格式为:姓名+招募县区+意向岗位。


五、岗位职责


(一)国家银龄讲学教师到岗后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工作,申请的校长可以担任招募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申请的教师可以开展课堂教学、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或举办专题讲座,推动提升招募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二)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主要承担课堂教学任务,通过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或举办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招募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三)银龄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各招募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与拟招募银龄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银龄教师服务期间,由招募县(市、区)教育部门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国家中小学银龄讲学教师工作经费为2万元/年,签订协议后由招募学校按月发放。

(二)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工作经费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按照正高级教师税前10万元/年,副高级教师税前8万元/年,签订协议后按月发放80%,一年按10个教学月计发,正高级教师每月发放8000元,副高级教师每月发放6400元,年终考核合格后再发放20%。各地可根据实际在省级标准上分层提高补助标准,提高部分由各地承担。实施范围、招募对象、招募学校符合《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的(在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深度贫困县、贫困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等义务教育阶段的县镇和农村学校讲学),在省级补助经费基础上,还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工作经费2万元/年。

(三)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和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招募地有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招募学校参照学校相关制度,给予探望慰问等待遇。

(四)招募学校和招募县区要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学设备,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

(五)银龄教师聘用期间,由招募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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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发布
一审:李娟娟
二审:位伟锋
三审:朱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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