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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关联企业,这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知识请查收

浦东企业政策在线  · 公众号  ·  · 2024-05-23 14:28

正文

*图文由浦东政策在线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时!今天申税小微带来了关联企业汇算清缴相关知识,让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申税小微:

要进行关联企业汇算清缴,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关联关系,如何进行股权关系判定。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中所称的 关联关系 ,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

1

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一方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关联关系

另一方


第三方

一方

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另一方

关联关系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一方

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

中间方

另一方

持股比例

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2

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 =年度加权平均借货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

=

年度加权平均借货资金

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

其中:

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 =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 =i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3

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 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商标权

著作权

4

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 控制

上述 控制 是指:

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 经营政策

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5

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6

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本条第(一)至(五)项关系之一。

7

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

申税小微:

了解完以上内容之后,让我们再看一下不同的关联申报主体有哪些?以及不同类型的关联申报主体应如何进行关联申报呢?



——————

1

关联申报的主体:

根据“42号公告”,关联申报的主体包含以下3种类型:

实行查账征收,并且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非居民企业;

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企业。


2

不同类型的关联申报主体应如何进行关联申报

以上①、②种类型企业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以下简称《关联申报表》;

第③种类型企业只需填报《关联申报表》中的《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 ——

申税小微:

关联企业在进行关联申报时,要提交的《关联申报表》需要填写哪些内容呢?



——————


《关联申报表》包括 22张 附表,分为三部分:

1

基础信息

包括《报告企业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以及《关联关系表》,共3张表。

2

关联交易信息

包括《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金融资产交易表》《融通资金表》《关联劳务表》《权益性投资表》《成本分摊协议表》《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境外关联方信息表》《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以及《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況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表信息)》,共13张表,由企业根据自身涉税业务选择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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