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举上述事实,绝非是要推卸责任,而是不敢贪天之功,我不仅接受前辈学人的判断,而且进一步推定拟折的日期,同时也对该折是否实际上奏倾向于否定。讨论此事,应当清晰分别拟奏、上奏以及公之于众等几个时间点,如果相互牵扯,就难免愈理愈纷。侯先生对此不无混淆,使得所讨论的问题出现诸多纠结,既无法贯通所有的材料与事实,也容易产生似是而非的推断。
拙文就奏折是否袁世凯与诸国务大臣联衔会奏的问题有所讨论,旨在说明由于形势变换,当时并未正式上奏。“定大计与决大计两份奏折应是先后拟定,定大计折在前,决大计折紧接其后,前者旨在解决被迫承认共和后必须面对的清帝下台问题。由于民军和谈代表突然同意召开国民会议公决国体政体,实际上奏并公布的是《与国务大臣会奏拟恳召集近支王公会议请旨以决大计折》。但是,虽然《请速定大计折》实际上并未正式出奏,也没有束之高阁,由于袁世凯已经就此与阁僚及部分亲贵暗中通气协商,并进而试探帝后的态度,可以作为应急权通的选项以备不虞。后来果然在国民会议受阻的情况下被重新提出,发生作用。”(2017年第6期,第8页)这样重要的国事奏折,如果已经正式上奏,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的。况且过了相应的时间点,该折就不能也没有必要上奏了。
侯先生引用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袁世凯“以全体国务员名义密奏太后,说是除了实行共和,别无出路。我查到了这个密奏的日期,正是前面提到的与袁会面的那天,即十一月二十八日。(按:1912年1月16日)”(2018年第6期,第108页)溥仪的回忆不足据,所谓原奏,应当就是张国淦提供或《大公报》公布的文本。这份奏稿后来的确被利用来逼迫亲贵同意清帝退位,但是拟稿的时间是在1911年12月底。同时被再度利用的还有一份《清内阁致八旗都统衙门函》。侯先生说如果没有上奏,《大公报》披露的奏折从何而来,事情很简单,即从袁世凯方面得来。
侯先生认定该折已经上奏,是因为他判定时间在1912年1月16日。仅仅从上奏的角度,虽然牵强,尚有一定的讨论空间,但要进而认定奏折写于1月中旬,就很难成立。侯先生质疑拙文的主要论据,都出自《请速定大计折》的文本,只是解读全然不同。所提出的两条“至为关键的陈述”,一是开头一段“奏为和议难期,请速定大计以息兵祸而顺民情,恭折具陈,仰祈圣鉴事”,二是第二段“臣世凯奉命督师,蒙资政院投票选举,得以多数,依例设立内阁,组织虽未完善,两月以来,将士用命……”二者相较,如果说关键陈述之一还属于辨证,那么关键陈述之二就是其心中的铁证。所以在批评我未仔细推敲引文之后,侯先生这样表达其意见:“事实上此处所云‘两月以来’,即袁世凯组阁后的两个月,明白无误地叙明了此折上奏的具体时间。袁世凯组阁在1911年11月16日,‘两月以来’恰恰是1912年1月16日,他与国务大臣就是在这一天上奏的。袁世凯与国务大臣都是头脑清醒的人,绝不会将组阁‘两月以来’的日期算错。仅此一点,便足以证明《大公报》按语所云并非事实,1911年‘12月25、26日间’上奏之说亦难以成立了。”(2018年第6期,第108页)
乍看到这段文字,我几乎怀疑自己的眼睛,除去一再混淆拟折与上奏的时间点外,问题不在于袁世凯等人头脑清醒与否,而是中国人对于数字概念的日常表示,不一定非要计算精准。这不是一个非常学术性同时又不能完全超越学术认知的常识问题。
要破解侯先生心中的铁证,并非难事,拙文有一项重要旁证:“《请速定大计折》刊布五天前即1912年1月19日,《神州日报》刊登了一封清内阁致八旗都统衙门函,被媒体称为‘清廷实行逊位之先声’,函谓:
近因武昌乱起,不两月间,糜烂者已十余省。朝廷不得已而用兵,虽南克汉阳,西收晋鲁,然战域范围过广,而府库空虚,军需莫出,行政经费罗掘殆尽,用是停战媾和,特派唐、杨二大臣等前往沪上。帝德如天,为民请命,凡我臣民,莫不感泣。乃屡接唐大臣等电称,民军之意,坚持共和,别无可议等语,期限已满,复展七日,能否就范,尚难逆料。若一旦所议无成,危亡等于呼吸,常此迁延,前敌哗变堪虞,东西友邦,必有干涉。朝廷不私君位,公诸庶民,前已允监国摄政王退位归藩,时局所逼,迫于眉睫,若上法尧舜,实行禅让,则皇室尊荣,迈伦千古,迥非列朝亡国可比。自此旗汉同风,共建强国,凌欧逾美,指日可待。惟八旗兵丁,素鲜生计,经此政治更革之秋,恐有误会,务望贵衙门晓以大义,切宜镇静,必能妥筹生计,不可妄听谣言,致误前途,是所企盼,特此奉告,伏惟亮察。
与《请速定大计折》相比较,这封信同样应写于1911年12月底,属于旧文新刊,其目的也是公开披露清廷早就暗中谈判以退位换取优待的密谋,瓦解亲贵和将领的反对阻力,促使清帝退位尽快兑现。”(2017年第6期,第21—22页)
之所以重新引述这段史料以及原来的解读,是因为后续研究证明当时的推断不误。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生王庆帅在1912年1月3日《正宗爱国报》第4版“本京新闻”里,找到了目前所见该函的最早版本。他还根据苏舆的《辛亥溅泪集》,发现其所标注日期为“十一月初七日”,即1911年12月26日。 据苏舆说:“此函由各报宣载,闻实未发。”
这封公函与《请速定大计折》的意思大抵相同,可以说是后者的压缩或精简版。由此可以证明四点:一、袁世凯内阁在1911年12月底以前,的确已经动议清帝逊位,奏折和公函即其载体。二、公函和奏折当出自同一作者之手,或经过同一人改定。作为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至少要过目、修订并表示首肯。三、公函和奏折的具体拟定日期,应为1911年12月26日。四、公函的“不两月间”与奏折的“两月以来”,大同小异,都是表示一月有余的意思。
上述事实,使得另一条关键性陈述的辨证不攻自破。有关南北和议以及台前幕后种种博弈的详细过程,可以参见新出专书《旭日残阳——清帝退位与接收清朝》。 侯先生误判的症结,在于他认为:“实际情况表明,在12月27日以前,议和刚刚正式开始,双方谈得非常顺利,停战展期,没有战事,袁世凯与清廷考虑的主要问题是召开国民大会,根本不存在‘和议难期’和‘兵祸’的问题。”并进而论证:“‘和议难期’和‘兵祸’系指1912年1月上半月的形势,而非1911年12月25、26日间的形势。由此可证上奏的时间应为1912年1月13日以后。”(2018年第6期,第106—107页)
确定重判时间,上述质疑很容易解释,所谓“和议难期”,是因为民军代表一开始就宣布以实现共和为谈判前提,除非清帝退位,否则无法达成和议。这也是袁世凯不得不动议清帝退位的根由。而“兵祸”则是因为停战期限将至,能否展期或展期之后双方能否妥协,毫无把握。一旦战事重开,势必兵连祸结,生灵涂炭。侯先生开头一错,后面难免看朱成碧。否则,即使如商榷文所说,《请速定大计折》开头只是对派唐绍仪等南下议和原因的追述,何以通篇只字不提后来形势的种种翻云覆雨,反而要后来人煞费苦心地予以补述?既然是奏请清帝退位的头等大事,论及半月以前的前因铺陈不少,对于半月以来最重要的理据却含糊其辞,甚至略而不论,不仅有违常理,对于文笔老道的袁世凯而言,更是匪夷所思。况且“现期已满”之说,显然是指正在发生之事,很难以追述前因加以解释。
王国维说,证据不在多,只要打不破。《请速定大计折》的文本本来清晰易懂,只要按照人之常情解读文本,排比史料史事,即不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前人之所以误判,主要是因为张国淦提供了错误的时间,造成假象,加之事出隐秘,以及稍后袁世凯等人故布迷阵,前后左右的材料和史事才变得扑朔迷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