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秋水笔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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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员工集体诉讼维权,娃哈哈包袱待解

秋水笔弹  · 公众号  ·  · 2024-09-12 11:03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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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新、南都湾财社等媒体报道,从 8 月中下旬起,部分在职员工及离职员工自发形成了娃哈哈维权会,将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及宗馥莉起诉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此次争议主要涉及到股权回购、劳动合同改签、萧山顺发股权零元转让等事宜。
消息见诸媒体后, 9 7 日,娃哈哈官微以娃哈哈集团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的名义发表声明称,“娃哈哈维权委员会诉讼维权”“要求员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等说法均为不实信息;公司职工持股会内部股份回购不存在损害持股会会员的情形;宗馥莉持股的萧山顺发股权转让合法有效,并无外界揣测特殊原因。

9 9 日,经济观察网和财新周刊等报道,娃哈哈员工集体维权案已获法院受理。


一、1998 年的“股权回购”:从员工持股到“干股制”

综合众多媒体报道的公开信息,此事源起 2018 年。当时宗庆后还在执掌娃哈哈,宗馥莉时任娃哈哈集团品牌公关部部长。

娃哈哈 1999 年改制后即施行员工持股制,符合持股条件的员工均可持股,每年按股分红。据南都等多家媒体报道,直至 2018 年,持股会每年的分红稳定在 0.8 / 股。入职娃哈哈超过 20 年的李兴称,很多员工收入的大头来自于分红。

2018 年,娃哈哈集团对员工股权进行回购,当时的回购条件是“ 2 元特别分红加 1 元股本”,也就是说,持 10 万股可得 30 万元。

而在“股权回购”之后,员工分红形式变成了“干股分红”。

根据南都湾财社报道, 2019 年从娃哈哈离职的吴旻介绍,娃哈哈的“干股分红”是:公司认为员工今年业绩表现不错就奖励多一点,认为表现不好就奖励少一点,“年底的分红是浮动的数字,并不是像原来那样按照持股数额来分配”。

这其实更像是“绩效考核”,而非“分红”。正常股权和干股的区别在于,正常股权在工商局登记造册,干股则并未备案,但不管是否干股,分红皆有固定规则,一般不会存在根据业绩而浮动的情况。

据员工维权会成员李兴介绍,早在 2018 年股权回购实施时,李兴等人就担心拿完 3 / 股的回购款后,不能再从职工持股会拿到分红,以后收入没有保障。但是,公司内部对该话题十分避讳。

2018 4 月,娃哈哈方面就曾表示,收回员工持股是“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工作”,此前由于同一岗位因工作年限不同造成持股额相差较多,收入相差也较大,由此带来新的“大锅饭”问题,当时娃哈哈公司称“本次股份收回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自愿收回,尚没有收到员工意见。”

而本次员工维权提出的重要疑问之一,就是 2018 年股权回购的合法性、程序以及对价问题。维权员工侧认为,当时的 3 / 股的回购对价并不是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历年累积未分配利润的全部。

维权员工侧认为,即使不谈 1 / 股的回购对价是否过低,历年来公司累积的未分配利润也远不止 2 元(也即回购时 2 / 股的“特别分红”)。这就相当于公司用原本欠员工的分红中的一部分回购了股权,用铜价买了金子,钱还要卖家自己付。


二、 转签合同成导火索
为何股权回购的矛盾在事隔 6 年后忽然爆发?

根据南都湾财社报道, 1995 年入职娃哈哈的王均表示,今年 3 月,宗馥莉曾要求娃哈哈公司的员工把劳动合同改签到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但当时有员工反对,此事便被叫停。然而到了 6 月份,王均再次收到口头通知,要求他改签到宏胜饮料,他了解到,涉及部长、片区总经理、省总(即每个省的销售总经理)等较为重要岗位的员工都被要求改签合同,“下一步有哪些人会改签合同,现在还没确定,但(宗馥莉)在逐步推进”。

他透露,今年前 7 个月,娃哈哈公司营收增长在 40% 以上,“但在经营业绩比以前更好的情况下,我们的待遇反而更差,员工们怨声载道”。

维权员工侧认为,上层强令员工改签合同至宏胜饮料之后,意味着就连“干股分红”待遇也将取消,“干股分红”本来就不如原本 0.8 / 股的旧分红方式,但现在退而求其次也不可得。

维权员工侧反映的另一个问题是,职工持股会在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的股权被以零元转让给宗馥莉,员工们质疑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如何做出这一转股决定,是否经过了合法的程序,转让价格为什么是零元。

萧山顺发成立于 2020 年,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直到今年 3 月,宗馥莉才成为该公司的股东。此前,该公司由宗庆后和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有限公司基层工会委员会双方持股,但股权占比未得到披露。今年 8 6 日,该公司股权结构再次变更,变更后,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不再持有萧山顺发的股份。同时,该公司的市场主体类型从“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自然人独资)”。

萧山顺发的市场主体类型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自然人独资)”,宗馥莉成了唯一股东,而萧山顺发投资了重庆市涪陵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贵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吴旻称,萧山顺发为娃哈哈的投资主体之一,“投资主体是指在全国各地建厂、建生产线去生产饮料,娃哈哈有几个投资主体,也就是说持股会可以间接享受全国各地工厂所产生的利润,员工每年可以从持股会的分红中享受萧山顺发投资工厂带来的利润”。

王均称, 2018 年员工股权被回购后,持股会相当于一个空壳了。


三、娃哈哈体外公司的利益之争

维权员工提到的宏胜饮料,和萧山顺发一样,都是娃哈哈集团的体外公司。宏胜饮料尤其出名,早在“达娃之争”时,达能和娃哈哈争议的焦点就是,以宏胜饮料为代表的体外公司,做着娃哈哈的业务,使用着娃哈哈的品牌与渠道,但所产生的收益却和时为娃哈哈大股东的达能没有任何关系。达能方面认为这是对契约精神的严重背离,而宗庆后一方则坚称达能在对娃哈哈投资之初就设置了合同陷阱。

2021 年,宗庆后接受《中国企业家》的专访时曾称, 宏胜饮料的利润比娃哈哈都高,能达到 30%”

宏胜饮料主要承接娃哈哈产品的代加工业务,萧山顺发则主要承接娃哈哈产品的包装业务并投资了多家娃哈哈体外公司,而宏胜饮料的实际控制人是一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外资企业,持股 98% ,娃哈哈集团自己喂养出的巨头公司,娃哈哈集团却不占一点的股权;而原本代表员工利益的员工持股会持有萧山顺发 34.53 股权,在今年 8 月的“零元转让”后,如今的萧山顺发也已经是宗馥莉独资。

众所周知,娃哈哈集团的大股东是杭州上城国资,二股东是宗馥莉,三股东是员工持股会。

但是在宗馥莉实控的近 200 家娃哈哈表外公司中,却和娃哈哈集团压根没有股权关系,和宗馥莉之外的其它娃哈哈集团股东也几乎没有股权关系。

历史是个循环,达娃之争时达能的质疑,现在同样成了维权员工侧的质疑——以宏胜饮料、萧山顺发(以及恒枫贸易、宏振投资等公司)为代表的娃哈哈体外公司,使用着娃哈哈的品牌、渠道,所产生的利益却和员工持股会几无关联。娃哈哈集团的重要财富之一就是娃哈哈商标,而如果认真计算,多年来宏胜等公司应支付给集团的商标使用费就是一笔天文数字,但宏胜等公司到底有没有支付、支付了多少娃哈哈商标使用费,却从未得以披露。

维权员工侧认为,从 2018 年宗庆后时期推行“股权回购”开始,到现在推行取消干股分红、改签员工合同、零元转让萧山顺发股权给宗馥莉,员工的股权、员工持股会的作用、员工利益在娃哈哈体外公司中的体现,统统一直在被淡化,员工利益一直在受损害。

历史包袱沉重, 20 年来饱受争议的体外公司问题难解,股东、员工杯葛、暗涌,甚至快要到了劳资纠纷的程度,娃哈哈又一次站在了命运的转折点,这个饱经沧桑的老品牌,究竟能否经得住这样的内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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