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私自上锁把共享单车变成“私家专车”,随意损坏共享单车……这些最近屡屡被曝光的行为,让人大呼“不文明”的同时,也在思考如何才能减少这样的情况。
晨报见习记者 胡迎
“如果共享单车公司管不过来,那我们就自己想办法,自发地监督和‘惩治’一下这些自私的人。”准妈妈胥洋说道,为抵制不文明骑行行为,她甚至将被上锁的单车移到了1公里以外的地方。
这辆“小黄车”不仅被上了私锁,车身颜色也变了。 /受访者供图
“藏”起被上锁的单车
胥洋是一名“90后”的准妈妈,现在是上海师范大学学科教学(化学)专业的在读研究生,这学期,她经常往返于上师大徐汇校区和奉贤中学(实习单位)两地。
上周末,胥洋在奉贤百联吃完午饭后,正准备骑一辆共享单车前往奉贤图书馆自习。一出奉贤百联西南面的大门,她就看到了一辆单车非常“霸气”地停在正当中,“估计前一个人刚用完没多久,我上去准备获取解码锁,结果发现居然是‘双保险’,一把黑色的大锁锁在车子的后轮上。”
见此情况,胥洋将这辆单车“挪”到了百联的对面,“藏”到了靠近停车场的一个角落处。“目的就是让上锁的人找不到。我还用手机APP举报了‘公车私用’,同时也上传了照片。”
推着单车走了1公里
胥洋说:“在奉贤百联周边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空闲的‘小黄车’(ofo单车)还是很多的。所以挪完那辆车后,我又回到了百联停放自行车的区域,准备骑其他的‘小黄车’去图书馆。”
但在“车丛”中,一辆上了私锁还加了“电镀”色的“小黄车”又引起了她的注意,“当时看到这辆车的时候,头皮都麻了,很生气,气炸了!”胥洋说,这辆车后轮还是原有的样子,但是车身前半部分,已经变成了黑紫色,而且车牌也被人为拆除了,“这人的素质也太差了,共用的自行车被糟蹋成这样。”
“那层‘电镀’色我试着抠了抠,感觉是用贴膜贴上去的。这辆车应该被人占用很久了,因为看款式是最早的大尺寸轮毂,所以我毫不犹豫就把这辆自行车给移走了。”胥洋说,搬这辆单车时,感觉自己的力气特别大,“我把上锁的后轮抬着,前轮还是在地上滚的,所以还比较轻松,不知不觉就走了1公里,直接从百齐路到南奉公路,再到奉秀路,因为这辆车连车牌都没有了,我就直接打了客服电话投诉,后来因为一直没打通就放弃了。”
给不文明用户一个警告
胥洋说,移完这辆“小黄车”之后,弄得一身都是泥,还把满手是泥的照片发给了老公和同学,“他们都说我是不是傻,自己和宝宝的身体不要紧啊!再说那些素质差的人再骑另一辆不就可以了么。”
但胥洋并不这么认为,“如果你每次锁车后都找不到车,还损失了一把锁,你还会锁吗?市民、管理部门和共享单车公司,一起来监督,谁还敢上锁。”
那为什么会想到移车呢?胥洋说,之前在网上逛一些论坛时,也看到过这样的不文明行为。这些网友“正能量”满满,还集思广益,用各种办法对付这些上了私锁的单车使用者。“例如,我看到有些网友用502胶水、口香糖、折断的牙签堵住锁眼,还有在路边五金店买锯子锯开私锁的,当时看着就是觉得挺有意思的,没想到我也真的遇上了这种情况,但当时身边什么‘工具’都没有,我从小身体就挺好的,干脆就‘挪车’吧,也算给那个自私的使用者一个警告吧。”
ofo上海方面负责人欧先生表示,确实已经关注到许多市民自发对给共享单车上私锁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纠察”,维护共享单车的秩序,非常感谢这些热心的市民,“尤其是胥女士这样的事例,更是让人觉得暖心,不过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
欧先生坦言,之前的“小黄车”因为解锁比较简单,所以从某种意义上也会“诱导”用户去占为己有。近期,他们将投放具有新一代电子锁功能的单车,且通过一些技术手段,解锁时间反而还会减少。
本市共享单车标准征求意见
三年报废,满12岁才能骑
晨报记者 李晓明
昨日,上海市质监局、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共同就《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共享自行车技术条件第1部分:自行车》等标准向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截至目前,本市共享单车投放量已超45万辆,注册用户450万余人,但共享单车快速发展中出现了管理不规范、车辆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针对该情况,今年,市质监局指导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开展共享单车调研工作,确立了由行业协会组织制定和实施关于共享单车的系列团体标准。
目前,相关标准已经编制完毕,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据介绍,该团体标准内容涉及民众关心的平台建设、运营要求、设施设备维护要求、计费方式、押金管理、投诉举报使用人诚信体系管理和使用者伤害赔偿等。其中,对共享单车的使用年限规定为“连续使用三年强制报废”、最大载重量不大于100公斤;对“客服通讯应保证全年24小时开通,投诉能在48小时内处理”、“主动购买人身和第三者伤害保险”、严格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对使用者要求“实名登记注册”、身高在1.45-1.95米之间,年龄要在12岁以上。
[政策释疑]
问:制定共享自行车三年报废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答: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规定三年的依据是:
(1)提供公共使用的产品都有强制报废使用年限;
(2)参照国内已经运营了多年有桩共享自行车企业的经验所制定。而且有桩共享自行车的服务是可控的,没有固定停车位的共享自行车其随意性较为突出;
(3)普通自行车三包规定自行车中,对车架的保修期限是三年;
(4)共享自行车能超过三年使用的零件只有车架,许多转动、传动和转向部分都是易损件。经过三年高强度使用的车架其金属结构有可能存在内部的损伤,如出现问题往往是突然发生的。再者,共享自行车投入运营也只有一年时间,许多产品已经惨不忍睹,事实无法证明有的车三年后还能够继续使用。
问:对用户年龄要求应在12岁以上,是如何考虑的?
答:道路交通法规中明确12岁以下儿童不能单独使用自行车,因此加以规定。随着本市老龄化社会到来,为保证老年人合法权益,对老年人使用共享自行车不进行限制性规定,但还是希望老年人在使用共享自行车中量力而行。
问:标准中没有对保险额度的具体数额规定,原因何在?
答:保险额度多少才合适?这需要共享自行车企业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最终确定。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针对共享自行车的专项保险险种,保险额度过高或过低都不能发挥保险在共享自行车服务过程中的实际作用,但保险机制是共享自行车发展过程中必要的手段,因此标准中继续保留了对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应购买商业保险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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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组团“狩猎”不文明骑行行为
见习记者 胡迎
在上海,还有一群热心市民组成志愿者团队,平时利用业余时间积极举报不文明现象,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馆长助理、市场部主管庄骥,则是这个志愿者团队的发起者,他们称自己为“猎人”:“在上海,我们的核心人员有43人,一共有500人左右。”
所有共享单车APP规则中涉及到的违约情况,都在他们的“狩猎”范围之内,比如:上私锁;停入室内、地下车库等可以遮挡GPS信号的建筑物内;停入保安值守不能随意进出的封闭小区、单位的围栏内; 政府规定不允许停车的区域; 破坏锁具、车辆部件; 私自改变涂装颜色混淆车辆属性;12岁以下儿童使用车辆;违反交通法规;骑车带人等。
对于如何营造出共享单车的良好使用氛围。庄骥他们也有一些积极的想法,首先各家公司在技术上,应该积极寻求小区准入的技术解决方案和渠道路径,以利用社区零散停车资源,切实实现“最后一公里”的服务愿景。另外要完善奖惩机制,用规范的制度引导正确使用的氛围。“更重要的是升级违法、违章追溯机制,将这些失信人员列入‘黑名单’,并在不同平台进行共享,尽早实现押金通兑通付,直接从押金扣除罚款。”
共享单车为大家带来方便和便捷
你在得到方便的时候也请考虑到别人
这种没有素质的样子,真的很丑!
来源|新闻晨报(shxwcb)
编辑|吴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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