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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 / 朗宁
文 / Juno
前段时间,高晓松回归某节目,在介绍他时,罗振宇说到“今天的男神,脸大到据说一万美金扔到他脸上也不会掉下来”......
高晓松言辞一如既往幽默,拿着自己的长相自黑,一群熟人坐在那里互相调侃,这应该算是第四季开播以来气氛最欢脱的一次。
一提到高晓松,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印象:音乐才子、脱口秀主持人、图书馆馆长、导演......
他是影视、歌曲、文艺三栖才子,每次在不同节目中看到的高晓松都带给我们不一样的感受,辩论节目中的幽默犀利;访谈节目中的眼界、见识......
他好像一本行走着的百科全书,走到哪就能说到哪,给你讲历史,和你聊艺术。不仅如此,他会用自己的见解、观点把知识变得有趣,他没有性感的身材,却有着征服很多人的性感的大脑。
高晓松出身于书香世家,爷爷曾任清华大学副校长,爸爸是清华大学教授,母亲则是著名的建筑学家,同时也是梁思成的学生。
在清华大院长大的他说:
“小时候我遇到什么问题,家里人就写一张字条,说你去问谁谁谁。”
“随便踹开一家的门,进去聊会儿天就很长知识,梁思成林徽因就住我家前面的院子。”
而那句广为人知的“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其实是高晓松妈妈对高晓松说过的话。
高晓松曾在《鱼羊野史》中提到过:
“我成长的年代没有微博,也没有电视,收音机里天天播的就是《岳飞传》,也没有其他娱乐方式,大家当然是读书长大的。当时我家里有好多书,连走廊里都摆满了书。我们家书柜下面都是卡片柜,上面是书,到处都堆满了卡片。因为那个时候没有网络搜索,看书得把笔记记在卡片上,这句话在哪本书第几页,等等。”
所谓良好的家庭教育大抵如此吧,它不是划线加粗地强调,而是无声无息地熏陶,只是随处可见一本本书在走廊上、书房里、卧室中躺着,孩子随手捡起一本,一看就是一个下午。
高晓松说,阅读应该是一种生活习惯。对自己而言,读书就像吃饭,不是一种追求,也没有太多的意义,“就是一种正常的生活”。
对于他来说,读书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也无需在特定节日强调。真正把书当成习惯的人是不会在朋友圈、微博上晒书的,没有人会刻意炫耀自己一周睡了多少个小时,吃了多少顿饭,读书也一样,它早已埋藏在习惯中,读书不是一种坚持,而是一种享受。
看过他节目的人,应该都会惊讶于高晓松知识的广度和密度,它包含了各个维度:知识、见识、思维方式。他就坐在板凳上,拿着一把扇子,镜头里除了他就是广告赞助商,第一次见到如此单调的脱口秀,而观众却看得津津有味。
从亚洲谈到北欧,从老兵战士讲到日本匠人,从格莱美转到好莱坞……
他会在节目中谈到他去过的很多地方及有趣的见闻,然而并不是人人都能行万里路,也并非行万里路就能拥有见识。所谓的见识,是把你见过的和你知道的内化的过程。
就像杨绛曾说过的那样:
年轻的时候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是读不懂书的。读书的意义大概就是用生活所感去读书,用读书所得去生活吧。
一个人的经历有限,而读书能够让我们的人生变得更加辽阔。读书,能读到别人的人生,而自身的经历,能将这些知识内化,从而变成让我们更好生活的养分。
高晓松在辩论节目中,很多见解观点新颖有趣,在谈到古代大名士时说:
古代大名士对自己的要求就是,在外面要铁骨铮铮,有气节,跟皇帝死谏;外族来就是留取丹心照汗青;到了青楼里,就是喝酒、吟诗等,各种风流倜傥的一面都出来了。大家觉得这是大名士应该做的,就是在这儿自由奔放,在那儿坚守自己的气节和底线。
他理解的盗亦有道是:
盗亦有道如是说:能够分析抢劫可行性叫“智”,没进屋就知道里面有什么的叫“圣”,第一个进屋抢劫的叫“勇”,断后的叫“义”,分赃公平的叫“仁”。
这应该才是读书最美妙的地方,它并非为了让你聊天的时候引经据典、增加谈资,而是养成你独立思考的能力,不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用自己的视角丈量这个世界。
在鲁豫采访高晓松的一期节目中,是这么形容他的:
“鞋四十码,它走了四十三年的路;体重一百七,却重不过大脑的容量。”
高晓松常常在各个平台上自黑,在微博上晒自己的自拍照;
他坦言自己“或许是因为看我长得丑,所以老天爷一直比较照顾,过得比较顺”;
在某节目中被问到“有人疯狂追求你,怎么办”时,高晓松淡定回答:“我直接脱衣光膀子,人就都跑了。”
他毫不避讳谈及自己的长相,甚至以此来活跃气氛。
“每次做节目化妆是我最头疼的,又浪费人家很多粉,化了半天也没看出来有什么变化。人家还得打光,费半天劲,我这张脸怎么打光,都和拿手电筒打没什么区别,浪费灯泡和电力。”
他坐在镜头前,仅凭一张嘴,就能吸引人的视线。他的才华便是他的底气,而且这份底气,永远不会随着时间稀释。正如网友所说他是“靠才华整容的第一人”。
时间最公平最残忍的地方就是,不管年轻时你如何美丽,你的长相并不会因为美丽而永驻,每个人,美的也好丑的也好,都会老去。如果年轻时把自己的底气建立在长相上,日子久了,底气会被稀释。
时间把所有的一切带走,而读书把时间带走,一个人的思想却在时间的洪流中变得深沉。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很多人在做一件事时会抱着一颗功利的心,还没开始做一件事时,就已经想着自己能得到什么,而读书的好处无法立马显现,它既不会让你的工资增长,也不能让你的智商外露,所以会发出读书无用的感慨。
正如高晓松说的那样:
“每一个人不管处在什么地位,你世界首富也好,你是什么都好,你经常有苟且的时候,你经常有目光短浅的时候,你经常有愤怒地去跟人吵架的时候,那些时候我觉得都是很苟且的,当然你也经常有除了弯腰捡六便士以外,抬头看见月亮的时候。
我说的诗和远方就是那个,而不是一个豪华的旅游……我说的是我自己,这两件事是伴随每个人终生的,月亮和六便士永远伴随你身边,你经常会这样生活,但是你经常抬头看见月亮的时候,你心里还有远方的时候,你才是一个活得完整的人。”
这让我想到电影《死亡诗社》中一句台词:
我们读诗写诗,非为它的灵巧。我们读诗写诗,因为我们是人类的一员。而人类充满了热情。医药、法律、商业、工程,这些都是高贵的理想,并且是维生的必需条件。但是诗、美、浪漫、爱,这些才是我们生存的原因。
不管生活多么苟且,在我们心里,始终不能放弃月亮,放弃诗意的存在,阅读就是生活中的诗和远方,你不必辞职去旅行,就能亲手触到的田野。
清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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