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第二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开展价格联动工作。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黑龙江省)
非中选药品
生产企业,需填报
全国其他各省中最低价格
(不包括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价格),
已在黑龙江省挂网的同生产企业同制剂规格不同包装规格的药品
,均需填报
全国其他各省中最低价格
。
申报时间为:
2020年3月31日-4月7日
。未按规定申报降价的企业,将
暂停
相应产品挂网交易资格。
(一)价格联动药品范围
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中涉及的32个品种中,已在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执行采购的
其他非中选药品
。
(二)联动方式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黑龙江省)
非中选药品生产企业
(见附件1、2),需填报
全国其他各省中最低价格
(不包括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价格),
已在黑龙江省挂网的同生产企业同制剂规格不同包装规格的药品
,均需填报
全国其他各省中最低价格
。
(三)申报时间、方式和内容
请相关企业于
2020年3月31日-4月7日
,将加盖企业鲜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见附件3)扫描件、相关省份挂网价格截图扫描件,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申报表(见附件4)excel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并将邮件命名为“企业名称+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
(一)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并确保申报事项真实准确。
(二)对于在规定时限内,
未按规定申报降价的企业
,将
暂停
相应产品挂网交易资格。
附件:1.已在黑龙江省执行采购的非中选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清单
2.已在黑龙江省执行采购的非中选其他仿制药清单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