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中,食品四级分类的准确性直接关乎抽检结果的可靠性,其错误可能导致样品废样以及检测项目和检测值出错。在2023年发布的安徽省地标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抽查工作规范》
文件中,对于食品分类错误的扣分点也达到了所有抽样相关问题之最。
通过分析2024年系统数据,我们发现虽然四级分类错误已经被列为重点关注因素,但仍然在机构数据筛查问题率中高居榜首。
那么为什么这个问题如此难以解决?首先,我们需要对
产生问题的来源
进行一个深入剖析:
食品成分复杂,许多并非单一成分构成,多种成分混合时,
若比例接近不同分类标准界限
,检测人员就难以精准判断类别。比如,某些果蔬 / 果蔬风味饮料易在果蔬饮料和其他饮料间混淆,前者需真正果蔬汁为原料,后者多由添加剂调配。需要通过配料表和执行标准区分。
食品举例:
调味面制品与烤面筋、豆粉与方便食品与固体饮料
部分
食品外形极为相似
,实际分类却大相径庭。如色稻米与大米外观相近且食用方式有替代关系,但色稻米应归为谷物加工品。若仅依据外形判断,极有可能将其错误分类为同一类别。
食品举例:
辣椒酱与剁辣椒、食用油脂制品与奶油
食品标签信息可能产生误导。像粽子,即便包装标注速冻工艺且执行标准为 GB19295 - 2021《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但它属于糕点。食品名称常按食用方式、主要原料命名,实际类别却可能不同,如调味醋应归为其他液体调味料,而非食醋类别。
食品举例:
料酒与黄酒、糖果与蜜饯
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常常在食品包装和宣传中使用一些独特的营销概念,这些概念可能与食品的实际分类并无直接关联,却容易干扰抽样人员对食品类别的判断。如“古法红糖”强调为古方熬制红糖,但配料中添加姜汁等应分类为其他糖。
食品举例:
食糖与淀粉糖与糖果制品、风味饮料和果蔬汁饮料
“信睿·易食抽”
总结
2024年高频易错点
和对检验判定产生重要影响的分类错误进行解读,让各位更容易理解分类错误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会产生什么重大影响,今后才可以定点定位的提升。
1、由于对加工判断不准确导致的错误:精制猪肉脯
2、由于忽视抽样环节在食品分类上作用导致错误:调理牛肉
3、受产品名称与执行标准误导而忽视配料实质:调香白酒
4、对食品生、熟制状态判断模糊导致错填:糯米烧麦
5、抽样人员对餐饮食品分类体系认知不全:吐司面包
6、基于食用方法的主观认知偏差导致误判:豆浆粉
(完整核对清单,请关注领文件)
(1)大原则:在监督抽检抽样过程中,食品分类以监督抽检细则为准
例如茶叶,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 年版)》,包括多种类型。若样品名称为茉莉花茶,需看标签执行标准,执行 GB/T22292—2017 或 NY/T456—2001 的为花茶;配料表仅茉莉花的为代用茶,执行 GB/T1091—2014 或企业标准;若有茉莉花、茶叶及其他食品,则为含茶制品。采样人员要
综合多方面信息确定样品类型
。
(2)通过产品标准中的定义判定:可以借鉴一些产品标准,比如分类、术语、通则等来查询
如:可参考如《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T15091—1994)、《水产品加工术语》(GB/T36193—2018)、《调味品分类》(GB/T20903—2007)等
产品标准中的分类、术语、通则
等来查询判断。
(3)通过产品原料、标签信息及加工工艺判定:食品分类除了能以相应标准中的产品名称来定义判断,还可以结合主要原料及工艺等属性来判断
例如:食品分类可结合主要原料、工艺等属性判断。如 “经典香煎培根” 执行 GB/T23492—2022 且标签标注熟制培根,属于熏、烧、烤肉类(08.03.02);“美式培根” 执行相同标准,若标签标注腌腊肉制品,则为腌腊肉制品(08.02.02)。
(4)结合产品执行标准、SC发证来判定。需要结合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执行标准来综合判断该产品所属的食品大类
综合
食品生产许可证
和
产品执行标准
判断产品所属食品大类。如干枸杞,执行代用茶产品标准时属于茶叶食品大类中的代用茶;执行枸杞相关标准则属于水果制品类别。
(
5)结合食用方法判定:方便食品分类时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来确定产品类型
方便食品分类可据此确定类型。判断冲调类方便食品是否属于冲调谷物制品,关键看是否符合冲调谷物定义,即 “以谷物或其他淀粉质类原料为主,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熟制和 / 或干燥等工艺加工制成,
直接冲调或冲调后加热
后食用的食品”,
需长时间煮沸加热
的不属于此标准范畴。
(6)最直接的办法——和企业确认:判定时建议咨询企业确认产品特殊工艺,必要时企业出具声明
首先需要查看
产品标签
是否标注产品类别;然后查看
产品执行标准
,接着查看
产品配料表
,最后还可以通过查看企业的
SC发证情况
来综合判定。
上述来源文献:朱秋香《食品安全标准中的分类误区》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检验项目
在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中,
检验项目问题仅占比约
5%~10%
,但却能带来实际的经济损失,包括补检
成本、浪费成本等,是影响报告结论的根源问题之一。在某省地标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抽查工作规范》
文件中,检验项目直接扣分点为
1
分,若项目错检,结论很可能受到影响,进而扣10分或以上。
通过分析
2024
年系统数据,我们发现检验项目主要问题为多检、漏检。首先了解一下这两个检验项目常见错误类型:
项目多检往往源于对国抽细则缺乏深入理解。以水产制品为例,如淡水鱼胶样品,在
2024
年国抽细则中,柠檬黄检测仅适用于调味藻类。然而在实际检测时,若
未准确参照细则中小标的要求,就会多检
。此类问题需要做好相关内容的收集整理工作,如此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检测,降低成本。
项目漏检通常是因为
执行标准的特殊要求被忽视
。像卤蛋执行
SB/T10369-2012
标准,其中明确规定微生物限量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但实际检测中却常出现未检测商业无菌的情况。此类问题,机构只能通过历史数据逐渐积累信息,避免漏检。
了解了常见错误类型后,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错误呢?接下来,让我们深入剖析其背后的原因。
“信睿·易食抽”
总结
2025年高频
易错点
和产生原因,进行深入解读
,让各位更容易理解
,
按照规律进行分类记忆或者整理资料,或许可以减少同类问题的发
生。
(1)
忽略了日期对检验项目的约束
日期背后其实是标准的更新带来的,标准更新后,
生产日期、抽样日期(有的是检样日期)
在实施日期之后才能进行检测。
第一种:实施之前缺少检测方法
。例如
《食品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5009.140-2023
)
实施之前,对于安赛蜜的检测,在国家标准上仅有
GB/T5009.140-2003
《饮料中的乙酰磺胺酸钾测定》
、
SN/T3538
《出口食品中六种合成甜味剂的检测方法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并且
2023
年抽检细则对于安赛蜜仅检测粽子、糕点和果蔬汁三种,
2024
年实施后涉及发酵面制品、酿造酱等
18
个细类
。这种就是
抽样
/
检样日期在实施日期后的才能检测
。
第二种:
标准更替导致品类限量变化
。例如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2022
)
实施后,铅在肉制品(除
畜禽内脏制品
)限量从
0.5mg/kg
变为
0.3mg/kg
,或许是出于对新指标的监测,
2024
年规定
生产日期在实施日期之后的样品才检测
。
细
则描述
示例:
生食动物性水产品
-
多氯联苯:限生产日期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之后的产品检测。
(
2
)忽略了配料对监测目的的影响
不同的配料成分会使食品在检测项目上存在差异。
有些配料本身可能含有特定的有害物质或具有较高的本底值
,从而需要针对性地检测某些项目。例如黄曲霉毒素
B1
主要出现在玉米、花生、大豆等原料制品中,所以在检测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等相关产品时,如果配料包含这些原料,就需要检测黄曲霉毒素
B1
;而对于以大蒜为主要配料的酱腌菜则不检测二氧化硫残留量。
细则描述示例:
月饼
-
酸价
:仅适用于配料中添加油脂的产品。
(
3
)忽略了工艺对监测目的的影响
食品的生产工艺会显著影响检测项目。例如在乳制品中,发酵乳的乳酸菌数检测限发酵后未经热处理的产品,这是因为
热处理可能会影响乳酸菌的存活数量
;淡炼乳、加糖炼乳和调制炼乳
中食品工业用浓缩乳
检测
大肠菌群
也因
热处理
工艺不同
而决定是否检测
。在豆制品中,经
臭卤浸渍
的产品不检测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是由于其发酵工艺
会使丙酸自然生成量较高
,本底值会影响检测结果
。
细则描述示例:
煎炸过程用油
-
极性组分
:限煎炸过程中的食用植物油
。
(
4
)忽略了样品状态对监测目的的影响
样品状态包
括物理状态的
固态和液态
,还有工艺状态不同的
生制、熟制、即食等
。液态和固态在加工过程中,工艺会有所不同;生制、熟制最终产生的化学物质或微生物污染状态也不同;即食产品直接进入人体消化系统,微生物风险更高。总之,
样品状态因为可能会改变产品的特性、可能存在污染风险以及对人体健康有潜在影响等
多方面因素,需要监控的指标就比同一细类下其他产品多检或少检一些。
例如,
液态
特医食品
本身就有商业无菌工艺,只需检测商业无菌效果即可,而固态的就需要额外检测一些微生物指标。再例如,速冻调理肉制品在熟制后,容易产生亚硝酸盐超标,需要检测,但若是生制的就不需要。
细则描述示例:
速冻调制水产制品
-
菌落总数
:
1.
限即食速冻调制水产制品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