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原指中共中央每年发的第一份文件,现在已经成为中共中央重视农村问题的专有名词。
2月5日,新华网发布了2017年一号文件,其中,关于“农村金融创新”的内容有所改动,增加了“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这意味着什么?
让老百姓的储蓄泡汤,那就要命了
2015年,城乡居民相对收入差距从2007年的3.33:1缩小到2.73∶1,但绝对收入差距从9645元扩大至19773元。2016年5月9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开局首季问大势——权威人士谈当前中国经济》,曾谈及“让老百姓储蓄泡汤,那就要命了”。高层如此重视的情况下,部分不规范融资平台却将黑手伸向了农村!
近年来,P2P崩盘事件层出不穷:e租宝740亿牵连百万人,河北卓达民间高息借贷超40万人入局,河北融投担保(P2P背后增信)超500亿,深圳金赛银60亿、湖北财富基石50亿、成都汇通40亿、苏州高仕20亿……而背后众多的受害者中,连乡村最贫穷那一批人也难逃魔掌。
网友Jerry在《春节里,我见了被P2P坑了的大姨》描述了自己大姨的遭遇:老家是粤西的一个沿海小县城,大姨属于上了年纪留守在小镇的人群,接受信息相对闭塞。2015年春节,在深圳打工了近十年侄子回来不停给她推荐的一款名为“农村宝”的理财产品,宣称年化收益高达25%至32%。
一万块钱一天可以拿到9块钱的利息,利息每天到账,本金30天后可以随时取出来。经受不住诱惑,一开始大姨投了1000元,后来慢慢地再投1万、2万,到“出事”前,总共投入18万元,这是一位小镇老人的养老钱。
起初,每月的利息还能如期发放,但2016年2月之后,情况急转直下,公司接连几日发布公告称,要锁定投资者的本金,30天才能提现,继而转为48天,再变为60天,直至要等90天。
随后不久,这家惠卡世纪公司被深圳警方查封。警方通报称,该公司以高额回报为噱头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来自广东、北京、江苏等10多个省市的3万多名投资者被骗3亿多元。
此前《京华时报》曾报道,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西平县共招聘了40多名德高望重的农民做业务员,让他们从全县4000多户农民手中揽走资金近2亿元。河南一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16个乡中,有14个乡都被“伪P2P”、非法集资“洗劫”,其中一个村被骗800多万元,以至于很多村民连医保都交不起。
套路都是一样,先许诺投资者虚高的利润、极低的门槛和快速回报,例如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投资6万元起15天就可以提现之类的;再利用“上线发展下线”不断开发新的投资者,就可以在宗族关系强而且大部分停留在熟人社会的农村形成病毒式传播。
公安部2016年上半年经济犯罪调查数据显示,非法集资犯罪立案数同比出现下降趋势,为近年来首次回落,但涉案金额创历史新高,非法集资导致的资金风险也逐步显现,而且可能引发“骨牌效应”,给社会秩序和政治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2017年的非法集资风险更不容忽视。中国社会科学院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此前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提到,非法集资问题已成为社会治安的“新困境”。
金融圈严打,决不手软!
互联网金融乱象背后,怎么治理是个关键!目前,互联网金融成了被严厉监管的对象。监管目的就是维护金融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我们可以看一下都哪些部门在行动!
1、银监会
在1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要严处非法集资风险,推动地方和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防范境内民间金融活动的风险传染。“下一阶段要严治互联网金融风险,继续推进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加快分类处置和清理规范。”
事实上,在去年10月,银监会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P2P网络借贷风险,对于涉嫌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者,将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坚决实施市场退出机制,并依法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
各地方监管部门也加强了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和监管力度。日前,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提出,下一步将推进政法系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业化队伍建设,推动公安局设立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检察院设立金融检查处,法院设立金融法庭。
2、证监会
1月初,刘士余到证监会稽查局、稽查总队进行工作调研。
刘士余强调,全体稽查干部必须充分认识稽查执法的政治属性,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严惩挑战法律底线的“资本大鳄”。
春节期间曝光的无今系消息,这背后不正是“资本大鳄”?
同时,刘士余还开始集中力量整治交易场所的违法违规问题——计划用半年时间严打“骗子交易所”。
重点排查在上一轮监管中已经通过验收的交易平台,交易品种方面还会重点针对贵金属、原油,以及邮币卡等新型交易模式。
3、保监会
违规销售香港保险,保监会要严打了。
“港产保单”很火热,一些内地的机构或个人在以各种绕开现行规定的方式招揽客户去香港购买保单。
针对这一“灰色地带”,保监会在向各保监局下发《关于加强对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保监局出“重拳”严打。
4、最高人民检察院
据中国证券网2月5日报道,日前,最高检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要求,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等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同时,检察机关还将加大对证券期货领域新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惩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披露等犯罪;依法打击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偷逃税款、骗取贷款等犯罪,坚决查办土地批租、动拆迁、招投标等环节职务犯罪,促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整顿。
2016年,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北京、云南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e租宝”“泛亚”等重大非法集资案,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
5、公安部
郭声琨部长于2016年12月19日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郭声琨强调,严打金融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
同时,证监会“联手”公安,这几类证券犯罪要严打——
一是金融资管领域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俗称“老鼠仓”)多发高发;
二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典型犯罪更趋复杂、新型;
三是利用新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甚至从事“抢帽子”操纵;
四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法隐蔽,涉案环节从IPO向并购重组蔓延。
根据证监会透露的信息,在与公安部的联合行动中,“老鼠仓”、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财务造假等证券犯罪行为成为严厉打击的重点。
6、国家外汇管理局
打击虚假对外投资“不手软”。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境外投资行为异常情况大致分为四类:
一是部分成立不足数月的企业,在无任何实体经营的情况下即开展境外投资活动;
二是部分企业境外投资规模远大于境内母公司注册资本,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状况难以支撑其境外投资的规模;
三是个别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与境内母公司主营业务相去甚远,不存在任何相关性;
四是个别企业投资人民币来源异常,涉嫌为个人向境外非法转移资产和地下钱庄非法经营。
此外,外汇局筛查发现,部分个人通过分拆方式,利用他人的年度用汇额度进行资金的违规跨境流动。对涉及此种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局会将其列入“关注名单”,取消其之后两年内的便利化购汇额度,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外汇检查部门进行立案处罚。
金融界一个个西装革履的,其实做的无非就是两个事:一个是套利,一个是做通道。
“防风险”、“严监管”如今成为2017年金融市场的关键词,高层是动真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