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同心法院审结一起涉及担保人之间互相追偿的纠纷案件。白某夫妻二人未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从担保人张某账户中扣款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决白某夫妻需向张某偿还代偿款及利息。同时,另一担保人苏某在张某未能向白某夫妻追偿的部分按比例承担保证责任,并在偿还债务后有权向白某夫妻追偿。该案已生效。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白某、夏某夫妻二人从银行贷款10万元,由张某和苏某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后,二人未偿还贷款,导致银行从担保人张某处扣款。
关键观点2: 张某的诉讼
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白某、夏某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苏某按比例承担不能偿还的借款的还款责任。
关键观点3: 法院的判决
法院判决白某、夏某向张某偿还代偿款及利息;苏某在张某未能追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保证责任,并在偿还债务后有权向白某、夏某追偿。
关键观点4: 关于担保人之间追偿的法律规则
担保人之间的具体追偿情况需根据约定和法律规定确定。如果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相互追偿但未明确分担份额,各担保人将按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正文
近日,同心法院审结一起涉及担保人之间互相追偿的追偿纠纷案件。
白某、夏某夫妻二人从银行贷款10万元,由张某和苏某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后,白某、夏某夫妻二人未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后银行从担保人张某银行账户中扣款7万元,张某偿还银行贷款本息3万余元。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白某、夏某承担还款责任,要求被告苏某对被告白某、夏某不能偿还的借款按比例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原告张某针对其不能向被告白某、夏某追偿的部分要求被告苏某分担保证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但被告苏某承担保证的份额不能超出原告张某未追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故被告苏某就原告张某未能向被告白某、夏某追偿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被告苏某承担的份额为未能追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被告苏某在偿还担保债务后可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份额内直接向被告白某、夏某进行追偿。
法院遂判决被告白某、夏某向原告张某偿还代偿款10万元及利息;被告苏某就原告张某未能向被告白某、夏某追偿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被告苏某承担的份额为未能追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被告苏某在偿还担保债务后可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份额内,直接向被告白某、夏某追偿。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担保人之间可以互相追偿,但具体追偿情况需要根据担保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并且担保人之间明确约定了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那么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就有权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若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未明确分担份额,为避免陷入不断互相追偿的“恶性循环”,各担保人将按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责编/晚秋 来源:同心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