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广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
有望大幅度提高哦~
即日起至4月21日,广州市人社局就《关于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拟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并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2万元提高至40万元;连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那么~意见稿还有哪些亮点?
与现行政策有啥不同?
这可都关系到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呢~
快跟着广仔来看看↓
据统计,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4595558人。广州城乡居民大病医保适用于已经在广州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包括以下两大类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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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提出,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不设封顶线。
具体变化小伙伴们可以看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调整对比表感受下↓
参保人小王住院后,全年度看病累计费用加上这次出院时费用,他结算时个人自付2万元,超过了1.8万元。则超出的2000元还可以再报销。
按照目前政策,可报销额度为:
2000元×50%=1000元;
意见稿实施后,可报销额度为:
2000元×60%=1200元。
说到这里,有的小伙伴可能对现行政策下的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规则还不清楚,广仔这里就顺便给大家科普下啦~看图↓↓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广州市人社局强调,新调整的城乡居民大病政策增加费用支出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支出,个人不需另外缴费。
此外,征求意见稿拟实现“一站式”结算。即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医疗费用信息和基本医保支付信息的共享,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确保参保人方便、及时享受各项医保待遇,切实减轻资金垫付压力。
另外,童鞋们戳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关于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广州市人社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哦↓
策划:广东发布
编辑:孙黎明、何然
来源:广州市人社局、广州医保、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