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何帆
来源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
从理论上讲,自由贸易理论和产权保护理论都没有错。自由贸易当然能够带来更多的好处,产权保护也能够让投资者对未来更加放心。但是,每一种理论、每一种政策都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时期和所有的国家。
在经济发展初期的时候,一个国家刚刚打开国门,会遇到很多来自外部的冲击。为了缓和外部冲击,更好地维护本国的社会稳定,国家应该提供更多的保护。最理想的保护是巩固本国的社会保障体制,尽可能地帮助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本国利益受损的那部分群体,尤其是工人阶层。
哈佛大学经济学家丹尼·罗德里克(Dani Rodrik)就发现,一个国家的对外开放程度越高,其政府规模相对就越大,典型的例子就是北欧国家。北欧国家个个都是小型开放经济体,高度依赖国际贸易,但恰恰因为对外开放程度高,它们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更加发达,是远近闻名的高福利国家。次优的选择是贸易保护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是一种很笨拙、低效的保护政策,但总归聊胜于无。
在社会逐渐趋于板结化的时候,既得利益集团会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打破既得利益集团,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怎样才能打破既得利益集团呢?最好的办法是引进新的竞争者,让新的竞争者去挑战既得利益集团,迫使既得利益集团也能振作起来,打起精神参加平等的竞争。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呢?那么,次优的选择可能就是出现较大的社会变动,剥夺既得利益集团的特权,粉碎前进道路上的障碍。这一过程不可能是非常温文尔雅的,一定会带着暴力甚至血腥,但从长时期来看,是非功过,谁与评说?
怎么才能让博尔特跑不过我?
我们再换一个角度来思考这些问题。如果我们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是不是就能自动地带来经济增长呢?如果我们破坏私人产权保护,是不是就能自动带来经济增长呢?如果我们反对民主制度,是不是就能给经济增长创造很好的条件呢?当然不是。如果A不一定导致B,那么非A是不是一定能导致B呢?也未必,导致B的可能是另外的因素,比如C。模仿西方不能保障发展中国家成功,反对西方也不一定能够保障发展中国家成功。经济增长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答案。就像种子发芽,那是要在一切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出现的:土壤、水、阳光,缺一不可。
我们更需要警惕的是,有些西方观点未必是出于对发展中国家的关心,未必是单纯地好为人师,而是要用制度为藩篱,限制发展中国家的手脚。规则是不是都是平等的?这很难说。如果跑步,我比不过“飞人”尤塞恩·博尔特,但如果允许我改一下规则,我就能跑赢他。比如,我可以规定,每跑100米,就必须默写一篇《古文观止》里的文章,考一道宏观经济学的题目,通过了才能跑下一个100米。在这种新的规则下,你觉得谁能跑第一呢?
在国际政治的格局之中,规则由强者写就。发达国家利用它们控制和操纵世界经济的实力,在制定国际经济体系规则时很喜欢采用双重标准。比如,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严,这不一定是好事。打个比方,如果我在河上修了一座桥,向过往的车辆行人收过路费,大家应该觉得是公平的吧。那么,如果我规定,禁止任何人再修其它的桥,到河对面都要走我这座桥,是不是就很无理了?很多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不是保护某种特定的生产工艺,而是保护最终产品,也就是说,哪怕你用其它的生产工艺,只要你生产的东西跟我的相似,那都是不可以的。
再比如,关于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发达国家也会更强调现有的排放,忽视历史上的排放。如果按照现有的排放,发展中国家当然责任更大,但要是考虑历史上的排放,发达国家做的远远不够。这就好比一桌盛宴,发达国家已经吃撑了,但到了上甜点的时候发展中国家才赶到,于是,发达国家说,甜点都归你了,那么,你把这一桌酒席的钱都付了吧。你觉得这样的做法公平吗?
遇到这样的问题,不要轻易地感情用事,忙着去站队,多想想事物的不同方面。“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你应该爬得更高一些,欢迎来到海拔3000米的地方,再看看下面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