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起源、意义,消费者可能遇到的欺诈行为,以及一些维权小知识和途径。同时,文章还提到了一些关于药品监管的新闻和会议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介绍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旨在扩大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并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
关键观点2: 消费者可能遇到的欺诈行为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常遇到的经营者欺诈行为包括销售掺杂、掺假商品,虚假宣传,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等。
关键观点3: 维权小知识
介绍了“7日”、“15日”和“三包有效期”等维权小知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一定时限内享有退货、换货或修理的权利。
关键观点4: 维权途径
消费者可以通过会议、公告等途径进行维权,还可以借助媒体或政府部门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正文
今年的315已经到来
对于“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我们似乎越来越重视
毕竟生活中
每个人都是消费者
那么,315究竟
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我们能如何正确
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们一起往下看看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当你从超市一不留神买了包“康帅傅”方便面,“小白免”奶糖,“旺子”牛奶,“午栏山”白酒......时,当你漂洋过海,左等右盼的包包是高仿时,是不是也会啼笑皆非,原地“爆炸”呢!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遇到的经营者欺诈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