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乾照照明有限公司近日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工商变更(由徐卓先生变更为刘兆先生),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西乾照照明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MA37YJWBX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璜溪大道19号十一楼1121室
法定代表人:刘兆
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13日
营业期限:2018年06月1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照明器具、半导体照明器件生产和销售;五金产品、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集成电路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电器安装;建筑装饰工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照明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照明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926,828,2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布后至本公告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蓝思转债”共计转股7,611股,公司总股本由3,926,828,281股增加至3,926,835,892股。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项》的规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因此,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26,835,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4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49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年7月10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19年7月11日 。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0. 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 08*****328. 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3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变动。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公司债券“蓝思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10.46元/股调整为10.4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临2019-040)《关于根据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蓝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99号,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张少伟、周天舒
咨询电话:0731-83285699
传真电话:0731-83285010
八、备查文件
1、《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得润电子】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公司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9,694,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安排:根据《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1718
咨询电话:0755-89492166
咨询联系人:王少华 贺莲花
传真电话:0755-83476633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
1、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19年5月15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3,116,416,22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利 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16,416,2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9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4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外环89号
咨询联系人:金波
咨询电话:0796-8979766
传真电话:0796-7088855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电测】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一、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类型: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变动幅度:20%-40%;盈利:10,910万元—12,729万元
上年同期:盈利:9,091.86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坚定战略发展目标不动摇,紧抓市场发展机遇,深入推进研发体系改革,不断提升研发效率与运营质量,经营业绩实现持续稳健增长。
2、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约为0-2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预计,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19年半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领益智造】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 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项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报告期:盈利:85,000万元–115,000万元
上年同期:亏损:58,120.38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
1、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的主业制造业经营净利润为45,477万元至75,477万元,上年同期为29,589.06万元,增幅为54%至156%。原因为:
1)公司经营状况及管理调整持续向好,使公司主业制造业中的精密功能及结构件业务、显示及触控模组业务的营业收入及利润保持较好增长;
2)公司大力推行降本增效、减少报废等管控措施,同时积极加强内部管理和企业整体素质提升(包括人员、体制和团队等),并积极推行自动化、优化人力。上述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仅降低了成本和费用,同时也提高了生产和管理的效率。
2、公司子公司东方亮彩(指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亮彩”)未完成业绩承诺,其原股东应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其中业绩补偿股票按公司股票收盘价进行计量,变动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受该因素影响,本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为39,522.94万元。
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约为44,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东方亮彩业绩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股票和收到的政府补助。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数据,公司2019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