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奴群殴地主
根据俄帝国1649年的法典第94条,农奴保留少量的权利。侮辱农奴荣誉的地主需要向农奴支付赔偿(一卢布)。当然实际上这种情况很少发生。法典第 71 条,过失杀死农奴地主可会被监禁,谋杀农奴的地主可能会被处决。
对于虐待农奴的地主,训诫罚款和财产代管是主要惩罚方式。神甫训诫到地方治安官训诫,如果情节严重会被处以罚款,屡教不改者庄园由国家代管仅受益归地主,这是地方官最喜欢的一种处理方法,可以乘机捞好处,所以农奴告主人虐待,地方官会受理。
1817年亚历山大一世颁布法令,对被侵犯农奴权益的地主进行处罚,并将他们的财产移交给国库保管。1834年至1845年期间,有2838名地主受到审判,其中630人被判入狱。
在废除农奴制之前,每年总有十几起农奴杀死地主的案件,到了19世纪上半叶增加到每年几十起。杀死地主的农奴会判绞刑或判鞭刑(受刑者有一定存活几率),有时被杀地主民愤很大,农奴会被轻判流放西伯利亚。
农奴烧地主的房子
彼得大帝的女儿伊丽莎白女皇比较同情农奴,她宣布暂停杀主农奴的死刑,农奴在定罪后,被打上烙印送往苦役营服役。叶卡捷琳娜大帝曾指示设立专门机构处理农奴事务,命令地方总督严格监督对暴虐地主的惩罚。
帝俄时代受理农奴事务的办公室
但是事实上农奴的伸冤很困难,不识字的农奴根本不会和法院打交道,帝国的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地主,如果这个地主再有点权势,农奴根本不能从法律上找到公道。直爽的俄国农奴都知道遇到不公最便捷的解决之道:自杀或宰了主人,除此别无选择。
在17世纪受不了虐待自杀的农奴很多,在东正教信徒里自杀也需要很大的勇气,自杀者不能得到救赎。上吊和投河最多见,通常是年轻的女农奴被地主强暴后自杀,小孩子无法忍受每天的殴打自杀的也很多。比如莫斯科附近的庄园一名八岁的小女孩就受不了主人的每日鞭打投河自尽,在当时引起贵族的同情。
而青壮年农奴往往会和主人拼个同归于尽,杀死地主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妻子女儿姐妹被地主强暴,地主过分的殴打和羞辱。血气方刚的年轻农奴会直接杀了主人,凶器多为斧头和棍棒。年长的农奴会串联预谋,并伪造意外身亡现场。
1809年沃洛格达的领主梅扎科夫被手下农奴宰了,他总是像耍猴子一样耍农奴,不让他们休息,只要心血来潮就把农奴指使起来忙活,活脱一个霸道总裁。霸道总裁最后被手下10个农奴算计,诳到小树林里开枪打死,伪造了走火现场。
奔萨领主斯特鲁伊斯基被农奴用斧头砍死,他一直有恐怖领主的称号。在1834年饥荒时,他给农奴吃糠一点粗粮都不分给他们。他还不让农奴出去干私活或乞讨换吃得,有个农奴得到好心人的施舍,但领主认为丢主人的脸,强行没收了设施还了回去。愤怒的农奴拿着斧头去见主人,送他见了上帝。
地主库钦身高力壮经常拿手下农奴练手,在一天夜里10个仆人涌进他的卧室把他按住用枕头活活捂死了他。另一个地主强暴了一个女农奴,女孩的未婚夫约了几个朋友把地主呛死在烂泥沟里。
1813 年发生在卡德尼科夫斯基的埃里希诺村的杀主案卷宗:女地主苏罗夫佐娃是个中等地主有75家农奴,1813年4月17日她的儿子苏罗夫佐夫到乡下替母亲收租子大摆少爷脾气,他要求在两天内农奴凑齐2000卢布。当地农奴家平均年收入为 10 至 20 卢布,村里只有他家的农奴不超过30家,2000卢布显然太过分了。
1829年的
埃里希诺村的杀主案卷宗
农奴的头村长安德烈当着8个农奴的面把少爷削了一顿,他骑在少爷身上爆捶了整整3分钟,少爷就被活活打死了。农奴们剥了少爷的衣服给他穿上最破的烂麻衣服钉在薄皮棺材里下葬,打点了当地的神甫举行了葬礼。
农奴们浅埋了少爷,过了一天又把他刨出来裸埋在土里,并往土里浇水希望加速尸体腐烂。农奴头安德烈大模大样托人写了封信给女地主报丧,送信人就是他本人。信里说少爷突发急病身亡,已经在主的荣光下安葬。
地主猝死引起治安官的注意,他们把安德烈告上法庭。法官被神甫和农奴贿赂,以证据不足为由放凶手保释回家。女地主不服上诉,二审把少爷尸体刨出来验尸证明死于殴打。凶手及包庇及贿赂官员的神甫农奴等17人被判流放,当时已经有了比西伯利亚更远的地方,他们被流放黑龙江畔尼布楚,初审受贿的法官被革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