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
1月3日,青海金融监管局发布信息表示推动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联合青海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西宁市、海东市试点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指导保险公司建立高效便捷、充分保护业主权益的理赔流程,积极参与工程质量风险预防和管理服务,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住宅工程,以及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保障住宅使用功能的配套建筑提供风险保障。通过社会保险机制促进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有效维护建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川启动新一轮巨灾保险
1月3日,四川金融监管局发布信息表示,四川金融监管局联合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工作方案》,以城乡居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保障对象,扩展巨灾保险责任,将原有地震灾种扩展至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在全省范围内开办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提升基本保险金额,将原城镇、农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的基础保额从5万元、2万元分别上调为10万元、4万元,根据各地区各灾因风险状况、城乡住房建筑结构、城乡差别等因素,以市(州)为单位拟定差异化保险费率,并设置风险集中度调整系数。按照各级财政补贴60%、城乡居民自缴保费40%的标准实行保费补贴,对特殊优抚等群体,实行基本保额保费财政全额补贴。
苏州:2025年推出一批面向产业科技的保险产品
1月3日,苏州召开2025年苏州市新型工业化推进会议,提出全面实施“苏州智造十大行动”。实施扩大制造业有效投入行动,务求实现“资金充足、土地管够”。其中提到,推出一批面向产业科技的保险产品。新供产业用地不少于20000亩,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