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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指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众号  ·  · 2024-12-17 22:23

正文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

产品目录清单指引(试行)的通知


粤发改资环函〔2024〕1777号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要求,经商有关部门,现将《广东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资环处)反映。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1月22日





广东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指引(试行)


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编制是健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基础性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助力各地挖掘、识别、开发生态产品,我委编制了《广东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指引(试行)》。

一、编制原则

系统谋划、目标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两山”良性互促、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协同推进为目标,客观、合理地对生态产品进行分类,各类别之间边界分明,无交叉重叠。

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生态产品形成和供给过程应具有生态正向性或明确的生态控制界线,充分发挥各地区生态优势,突出功能定位,挖掘区域特色鲜明、代表性强、品质优良的生态产品,具有明显的生态溢价效应。

产权清晰、保护权益。依托不动产登记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鼓励适度扩大使用权权能在生态产品上的创新性探索和实践,确保价值实现主体相关活动和权益受法律保护。

注重实效、循序渐进。考虑生态、经济等相关数据的可获得性,服务生态产品的生产、核算、经营与管理等需求,以可核算、可转化为目标,从易识别判断、易界定、易调查的生态产品开始,根据各地实际,在取得共识情况下,分期分批纳入目录清单。

二、编制目的

本目录清单一是指引各地调查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范围内的生态产品种类,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为科学开展GEP核算打好基础;二是依据各类生态产品属性和已有实践经验的价值变现方式,进一步丰富细化分类,指引各地根据自身资源禀赋挖掘、识别、开发可交易、可变现、可抵押的生态产品,促进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

三、生态产品界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生态产品是指生态系统为经济活动和其他人类活动提供且被使用的货物与服务贡献,可分为物质供给、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三类。

四、生态产品分类

(一)一级生态产品目录

分为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

(二)二级生态产品目录

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主要分为:农业产品、林业产品、畜牧产品、渔业产品、淡水资源、生态能源及其他物质产品等。

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从产品属性及其价值变现方式的角度进行了分类,主要分为:自然生态服务产品、资产衍生产品、政府规制产品等;其中,自然生态服务产品是根据《规范》中的10个调节服务类核算指标归纳而成,同时,根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中的实践探索,再细分出资产衍生和政府规制两类具有可操作性的可交易、可变现、可抵押产品。

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从具体功能用途及行业的角度进行了分类,主要分为:旅游康养、休闲游憩、景观增值、教育文化服务、体育赛事服务等;其中,旅游康养、休闲游憩和景观增值对应《规范》中的文化服务类核算指标,同时,根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中的实践探索,增加了教育文化和体育赛事两类与生态融合发展新业态的服务产品。

(三)三级生态产品目录

在物质供给类和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中,以《规范》的指标说明、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领域标准体系》《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指南》、联合国《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生态系统核算》等为依据,制定了三级生态产品目录。其中,考虑到统计数据的可获得性,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中涉及林下生产的菌、茶、果、药、禽等产品不单列在林产品指标中,而是与农业产品相关的产品指标合并。

在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中,参考《规范》的指标说明、联合国《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生态系统核算》、国家标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GB/T 38582-2020)、《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指南》、《北京市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及应用指南(试行)》等,自然生态服务产品从服务功能的角度分为: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海岸带防护、洪水调蓄、固碳、空气净化、水质净化、局部气候调整、噪音消减等10种产品;资产衍生产品从产权类型的角度分为:使用权、经营权和补偿收益权等3种产品;政府规制产品则主要分为:权益类和指标类等2种产品。

五、生态产品说明及建议

(一)说明

在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中,主要对三级目录产品进行列举说明,有针对性地列举部分省内地理标志产品或粤字号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并指出该类产品主要分布地区。

在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中,主要对自然生态服务三级目录产品的服务功能进行说明,对资产衍生、政府规制类三级目录产品进行列举说明。

在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中,主要对三级目录产品的服务功能进行说明,并列举部分省内已有的相关产品。

(二)产品属性及价值实现建议

该部分属于辅助内容,通过描述不同生态产品的产品属性,引导目录清单编制者、生态产品开发经营者等相关人员更清晰了解产品的形成和供给过程,结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建议,助力各地深入挖掘、识别生态产品,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推动更多生态产品得到合理、科学地开发和经营。

各地(市、县)以《广东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指引(试行)》为基础框架,根据本地区生态产品实际情况,适当增减相关内容,形成市、县级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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