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报道了一起关于福州市晋安区王庄第一幼儿园的教师严女士维权的事件。严女士参与制作的幼儿园游戏案例被他人署名,经过投诉,最终教育局更正了评选结果。文章还涉及了幼儿园、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晋安区教育局的回应以及律师对事件的评价。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严女士参与制作的案例被他人署名
严女士在福州市晋安区王庄第一幼儿园参与制作了一个游戏案例,该案例被评上了优秀游戏案例。但在报送前,园所将她的署名权转给了行政人员黄女士,导致她未能获奖。
关键观点2: 教育局更正评选结果
晋安区教育局接到严女士的投诉后,第一时间与涉事人员沟通,了解到存在疏漏,并更改了评选结果。
关键观点3: 幼儿园和教育局的回应
王庄第一幼儿园和晋安区教育局承认了在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失误,并表示已采取措施进行更正。幼儿园园长表示该事件已得到合理解决。
关键观点4: 律师的评价
沈展昌律师表示,根据《著作权法》,若教案由教师独立或合作完成,未依赖幼儿园提供的专项资源,则著作权应归属创作者。学校及黄老师未经过严女士的授权和许可,擅自更换署名,侵犯了严女士的署名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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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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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林雅璇
见习记者 王凯诺
实际参与制作的案例
却被他人署上了名
近日
就职于福州市晋安区王庄第一幼儿园的
严女士向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
去年11月
她与园所另一位老师
共同制作的游戏案例被评上了
2024年福州市晋安区幼儿园优秀游戏案例
但园所在案例报送前
将她的署名权转给了行政人员黄女士
导致她未能获奖
对此,晋安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是幼儿园园长的工作失误,目前名单已更正,后续将进行公示。
严女士介绍,2024年11月,王庄第一幼儿园组织教师参加由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主办的
幼儿园优秀游戏案例评选活动
,她构思出教学方案,并亲自组织、指导班级学生参与实践。其间,园所的孙老师也参与到活动组织当中。待实践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后,孙老师提出想和她合作撰写教案参与评选。然而当时严女士正在撰写另一案例,便婉拒了孙老师,并让孙老师自行撰写参赛教案,作为唯一署名作者参与此次评选。
严老师班上的学生在进行案例实操
2024年11月20日,严女士从评选公告中看到,上述作品中额外增加了园所行政岗位老师黄女士的名字,对此她感到十分意外。之后,她得知比赛规定每个参评案例作者限2名,而园长在递交材料时,给案例署上了黄女士的名字。
“虽然我没有直接参与教案撰写,但这个游戏从头到尾都是我在负责,深度参与,园所应当尊重老师的署名权。”
严女士认为,该案例是她和孙老师共同完成的,园所理应将她列为第二作者,而非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的老师。
2024年11月公示的评选结果中,署名教师显示为孙老师和负责行政工作的黄老师
为何会给未参与教案的老师署名?严女士将此事反映给了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但未得到有效解决。无奈之下,她又向晋安区教育局反映情况。
随后,晋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向严女士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说明”写道:
园所上报时擅自加入作者黄某,是考虑到对这位老师日常工作的认可,不符合实事求是……现申请将第二作者黄某去掉,保留第一作者,并增加作者严某。
落款单位为福州市王庄第一幼儿园,时间为2025年1月7日。
王庄第一幼儿园递交给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的情况说明
1月9日,严女士收到一份修改后的评选结果,第二作者由黄女士改为严女士,并盖有福州市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公章。但严女士并不认可该处理方案:“这份文件仅发给我一人,没有在网上公示,怎么能算数呢?”严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公示更正后的评选结果。
严女士收到了更正后的评选结果
据了解,福州市王庄第一幼儿园创办于1984年,是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园龄已满40年。
2月11日,记者前往王庄第一幼儿园。对于此事,园长陈女士回应称“名单已更正,该事件已得到合理解决”。
当记者询问为何将未参与该项目的黄老师列为第二作者时,陈女士表示“黄老师有参与幼儿园各个环境的整理”。
对此,记者也联系上了获奖案例的第一作者孙老师,她证实严女士的确有参与到案例的制作中,但更多情况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