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Wehotel成为上海员工持股试点单位或帮助公司打开局面
2017年1月10日,上海市国资委《关于本市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首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满足如下条件的上海市国企将有望成为员工持股首批试点单位:
(一)试点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主业应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竞争类业。
2.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原则上不低于10%,且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
3.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健全,董事会运作规范高效。公司章程制订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
4.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应来源于其所在出资监管机构一级企业的外部市场。
(二)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三)市属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违反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得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未纳入试点的国有控股企业,不得自行组织实施员工持股。
金融、文化国有企业实施员工持股,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2017年6月上海市选定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浦东新区国资委旗下各一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入选企业服务业态及新兴产业属性较强。本次入选的四家企业: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久事智慧体育有限公司、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均代表了上述方向。其中,齐程网络即为公司参股成立的Wehotel酒店综合管理平台公司。
锦江股份最终大股东入选,且具体试点单位与公司业务直接相关;若本次试点实施顺利,在集团内部实施扩散逻辑较顺,锦江股份作为集团体内重要上市公司平台也将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