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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记!会计离职,不完成这两项交接,违法!

税务经理人  · 公众号  ·  · 2024-09-10 13:30

正文

财会人员离职,没有进行工作交接,或者交接工作没有完成,将来风险可是非常大的!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财务人员交接的重要事项!


0 1


不完成这两项交接


违法!



工作交接重点之一:变更税务信息

案例:

王女士之前为A公司财务负责人,后来因个人原因,辞职到了B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在给B公司办理相关涉税业务的时候,王女士被告知办理业务受限,并且会影响当前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

原因就出在:A公司因长期不申报转为了非正常户,而王女士 辞职时没有在税务机关办理更换财务负责人程序 ,这导致王女士在税务系统中一直显示为A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变更财务负责人,需要携带A单位的相关资料,但是隔了那么久,A公司早已不知踪影……

财会人员在办理离职时, 要督促单位负责人和现任财会人员,到税务局办理财务人员变更登记

工作交接重点之二:所有的交接单必须签字确认

财会人员的工作内容交接,要比其他岗位的工作交接更加严格,所有的交接都必须做好交接单,并且必须要有第三人在场,作为监交人。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核对所有的资料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依据。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对待历史遗留问题,要记清楚弄明白,别到最后给自己的工作带来麻烦。

政策参考: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二、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02


财会人员交接工作


程序和内容



一、 交接内容

二、 交接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2 、交接时的工作要求

3 、交接后的相关事宜

三、 注意事项



03


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离职


如何解除绑定关系?


一、 变更财务负责人


第一步: 纳税人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选择左侧【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第二步 人脸验证通过后,进入变更税务登记(适用于一照一码户)表单界面,填写【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后,点击【查询变更项目】,下拉中选择【财务负责人姓名】,系统会跳出提示框提示“变更财务负责人姓名,将同时变更财务负责人其他信息”。

第三步 点击选中变更项目后,系统会带出变更前的内容(若原无信息则为空),纳税人需要输入变更后的内容。注意哦,变更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需要点击【获取验证码】,短信验证码将发送至“变更前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第四步 完成变更信息填写,点击右上角【保存】可进行表格校验,点击【提交】,可进行申请或下载凭证(下载申请表单)。

二、 变更办税人员
第一步: 纳税人登陆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选择左侧【用户管理】→【维护用户基本信息】。

第二步 进入“办税人信息变更确认”表单界面,在“办税人信息”模块直接更新相关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可进行申请或下载凭证(下载申请表单)。

【温馨提示】

1、纳税人变更财务负责人信息和办税人员信息后,可在【事项进度管理】查询已经受理通过的结果,同时可使用“查签”签收涉税文书!建议公司在人员变更时尽快进行以上操作,以免后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哦~

2、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根据其出具的个人声明、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等相关资料,解除其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请携带办理材料到相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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