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2月20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受贿案,对吕锡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处罚人民币200万,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经查:2001至2015年,吕锡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878.6602万元。【央视新闻】
2单位因18年老职工上班打盹将其开除而被判赔13万
1997年张先生入职某公司。2008年该公司制定员工手册规定“在上班时间睡觉”系严重违纪,可解除劳动合同。2015年,张先生因连上夜班后在上班时间“打盹五分钟”被开除,张先生先后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最终法院认为单位的处罚过于严苛而判单位赔偿张先生13.77万。【湖北日报】
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引起了舆论的关注,18万条中小学生信息在网上被倒卖,涉案的吴某等人被法院判处3个月到2年不等的刑罚,其中吴某被处罚金10万元,罗某被处罚金5万元。【央广网】
近日,广西岑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宣判。2016年3月1日,陈某与易某受委托,将一批穿山甲从广西合浦县运往广东深圳市。而两人如运输成功,可各获1200元工钱及800元路费开销。接举报后,岑溪森林公安于3月2日凌晨顺利将陈某与易某抓获,并当场截获穿山甲活体35只。法院对被告人陈某勇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判处被告人易某龙有期徒刑10年六个月。【中国长安网】
5最高法判例:“老赖”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正当来源大额存款可执行
最高法基于“张某诉北京某混凝土公司、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判例观点:
对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大额存款,如果无证据证明该存款的来源,那么即使登记于未成年人名下,也应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处理。在执行审查程序对存款是否实际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的认定,应当从两方面入手:(1)案外人对未成年子女名下大额存款来源应承担举证责任。(2)未成年子女名下大额财产的使用情况应与其年龄、智力相符。据此,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执行标的财产不属于未成年人所有的财产,而是属于被执行人及其家庭共同财产:(1)被执行人从事经营活动,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存款账户存在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符的大额活动情况,且不能说明存款的合理来源和去向的。(2)未成年子女名下存款与其监护人存款高度混同,或者基本上由其监护人支配使用的。【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反腐成果
1、2月20日,江西省工信委原党组书记、赣州市原市长冷新生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江西省纪委】
2、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省纪委对湛江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吴建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