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深圳首家5A级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收筹划、财税顾问、专项代理及服务、房地产税收服务。公司主页:http://www.xindacta.com 电话:0755-33341665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主编温静  ·  B站发布2024年Q4及全年财报 ·  昨天  
求是网  ·  书香迎春年味浓 ·  2 天前  
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  网红“越野唐僧”不幸去世,家人:在出租屋突发 ... ·  2 天前  
政事堂2019  ·  为什么是任正非、王传福? ·  3 天前  
主编温静  ·  最新,一批新节目官宣!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暂估成本未取得发票,企业所得税该如何处理?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5-02-20 11:25

正文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那么,暂估成本一直没有取得发票怎么办?无法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可以列支吗?今天申税小微为大家梳理了4个企业所得税知识点,和我一起学习下吧!
知识点1
我公司有一些暂估的成本一直没有取得发票,在做季度预缴时,是否需要调整成本呢?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知识点2
暂估的成本最晚何时取得发票呢?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次年5月31日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知识点3
如果对方已经失联,或者破产、注销,无法取得发票怎么办?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知识点4
汇算清缴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部分已税前扣除的支出未取得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如何处理?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