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啦!
岗位包括民商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金融学、英语翻译等专业教师,一般要求博士学位。有意者可点击微信左下角的“阅读原文”下载填写表格,并于6月30日前发送至相关学院(部)或研究机构联系人邮箱。岗位要求及相关待遇等详见下文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一)优秀博士后
2.在本学科C1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3篇,可申请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科教学科研岗;在本学科CSSCI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3篇,可申请其他学科教学科研岗;在本学科CSSCI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3篇,可申请科研岗。
3.除事业编制待遇外,提供14-24万元住房补贴。
(二)优秀博士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在本学科B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1篇,可申请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科教学科研岗;在本学科C1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3篇,可申请其他学科教学科研岗;在本学科C1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可申请科研岗。
3.除事业编制待遇外,提供14-24万元住房补贴。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三)师资博士后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在本学科CSSCI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
3.根据岗位任务,年薪12-21万元,提供14-24万元住房补贴。
注:一般应具有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重点大学、重点学科(专业)博士学位。
符合师资博士后招聘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写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博士后审批表》;符合教学科研岗或科研岗招聘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写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岗位审批表》。
请应聘者将填好的应聘表格发送至相关学院(部)或研究机构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学院(部)+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同时抄送[email protected]邮箱。
报名截至2017年6月30日。
(二)考核
1.学院(部)或研究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及考核。符合应聘条件者,由学院(部)或研究机构组织面试和试讲,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2.学校审定。人事处对学院(部)或研究机构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复查和政审后,提交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3.体检。拟录用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
(三)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进校手续。
如有政策咨询,可联系该校人事处陈老师、夏老师。
联系电话:57090279
人事处网址:http://www.rsc.ecupl.edu.cn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
编辑:王莹莹、李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