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校园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通知,表示要全面推动学校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工作,明确了光伏+校园的建设目标和各环节的工作要求。
提出要推动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筑同步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鼓励既有建筑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前提下,
按照“宜装尽装”原则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力争新建学校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
提出要对各地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学校光伏发电项目的摸底排查工作,各高校、省属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积极摸清学校符合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的建筑(屋顶、棚顶、连廊顶等)资源;符合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学校,可自主确定开发主体和投资建设模式,鼓励采用多种市场化模式,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于光伏电站的设备规格以及装设厂址的条件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规范管理、有效实施。
从国家层面来看,教育部在《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到,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学校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动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展;
国家能源局也曾印发
《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中,也
明确提出项目申报试点县(市、区)的学校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光伏+学校”模式成为众多学校的绿色低碳转型方向。
目前,全国多个地区的大学、中学等校园内已有不少分不少光伏项目建成。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教学楼,一条长达500米、形如波浪的光伏长廊;浙江大学科技园330KW太阳能并网发电工程;北京交通大学外墙分布式光伏及储能应用示范项目;海口经济学院3MW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济南回民中学校园30KW太阳能光伏电站;江海实验学校与杭师大附属新湾实验学校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等等。
原文如下: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校园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小学校(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在社会绿色发展和节能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动学校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工作落实见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推动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筑同步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鼓励既有建筑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宜装尽装”原则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力争新建学校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
二、主要任务
(一)摸底排查,制定计划。各地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学校光伏发电项目的摸底排查工作;各高校、省属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积极摸清学校符合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的建筑(屋顶、棚顶、连廊顶等)资源,建立台账,统筹推进。
(二)加强对接,确定模式。各地市教育局要积极与各部门对接,齐心协力为学校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提供支持和指导。符合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学校,可自主确定开发主体和投资建设模式,鼓励采用多种市场化模式,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落实“光伏进校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