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与此同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通知》中明确:
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
假设小松2024年年收入120000元,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为3万元,则对于小贺来说:
综上,小松缴纳12000元的个人养老金,可以节省个税360元。
因此,在不影响税率的情况下,可以
节省的个人所得税额=当年实际缴纳的个人养老金×个人综合所得对应税率。
而在影响税率的情况下,其节税效果就更加明显了,比如:
假设小梅2024年年收入130000元,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为3万元,则对于小梅来说:
此时,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