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近日,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以吴某构成破坏军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吴某与宋玲结婚后因工作原因长期异地生活,宋玲在婚姻期间与工程师张某发展出不当关系。尽管吴某气愤并同意离婚,但法院仍裁定准许双方离婚,并对张某破坏军婚的行为进行了惩处。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吴某因破坏军婚罪被判刑
吴某的婚姻生活中,因宋玲与张某的不当关系,破坏了军婚的稳定,因此被法院判定构成破坏军婚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关键观点2: 宋玲与张某的不当关系
宋玲在婚姻期间认识了工程师张某,并发展出不当关系,导致了与吴某的婚姻破裂。
关键观点3: 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军人婚姻权益的特殊保护
法院对张某破坏军婚的行为进行了惩处,充分考虑了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体现了对军人婚姻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正文
2010年,吴某光荣入伍。2013年,他与宋玲(化名)步入婚姻殿堂,开始了漫长的异地生活。吴某回忆说:“当时结完婚我就得赶回部队,每年就那么点探亲时间,说实话挺愧疚的。”2018年的一次聚会上,宋玲认识了工程师张某。“他总是穿着得体,说话轻声细语的,特别会照顾人。”宋玲后来承认,就是这样一点点被对方吸引。渐渐地,两人暗生情愫,发展成了地下情人关系。直到2021年,吴某一次休假回家,发现妻子行为异常。“宋玲总是偷偷摸摸往外跑,接个电话都要躲着。”吴某起了疑心,经过一段时间观察,终于发现了妻子的背叛。让吴某没想到的是,宋玲不仅不认错,反而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吴某极其气愤。宋玲单方面提出离婚本应得不到法院支持。但因吴某同意离婚,法院准许双方离婚。张某明知宋玲是军人配偶,仍与其发展不正当关系并同居长达4年,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考虑到其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充分体现了对军人婚姻权益的特殊保护。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小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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