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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事故!撞人的司机伤重身亡,被撞者离开现场却构成逃逸

扬子晚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02 16:19

正文

扬晚君说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严重事故后,


有的肇事者怕担责加大油门开溜;


有的出事后见伤者昏迷,除死伤者外再无他人,觉得没有人看见自己,驾车逃逸;


还有一种,认为是对方撞自已车又是酒驾,与已无关,既不保护现场,又不及时报警抢救伤者,而是驾车离开,致伤者抢救无效死亡。


小编要告诉大家, 这些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3月2日中午,扬州市高邮警方通报一起被撞后离开现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事故现场不见肇事者,了解得知有人“跑了”


1 29 日是农历正月初二,当日 17 50 分许,高邮 110 接报:城区文游南路船阐桥上,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只见一辆二轮摩托车倒在路上,伤者满嘴酒气,现场没有其它车辆。民警见伤者伤势严重,当即通知 120 先将伤者快速送至医院抢救。


该起事故是摩托车驾驶人自身跌倒发生的单方面事故,还是与其它车辆发生事故?民警电话报警人得知,发生事故时,报警人途经此地,看到摩托车驾驶人径直撞上一辆电动三轮车。当时,报警人还加大速度追上电动三轮车骑行人,问他出事了为何不报警。然而,骑车人理也未理,就加大电门跑了。很明显,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此时,民警接到医院电话,伤者多脏器损伤严重, 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案情升级。



偏僻小路监控点“锁定”肇事车,逃逸人称对方撞自已与已无关

办案民警围绕案发地调取沿途监控录像,结合报警人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因电动三轮车没有号牌,加之春节期间路上走亲访友的车辆人员较多,要筛选一辆没有号牌的电动三轮车谈何容易。民警围绕案发地、案发时间段,对沿途监控进行逐一筛选,查阅了 10 余处肇事者有可能经过的路段监控点进行排查,均没有发现肇事者的蛛丝马迹。


难道肇事者人间蒸发了?很明显,肇事者是有意躲避沿途监控,可能抄小路逃跑。办案民警另辟蹊径,对沿途监控小路进行拉网式走访排查,最终在一条偏僻小路路头一处监控点,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与案发时间段比较吻合,当即截取三轮车与骑车人的正面截图,再经过逐一走访调查,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当时的时间是大年初五下午 3 时许。

民警上门起获了肇事车辆,将交通肇事逃逸者“请”到公安机关。当民警问其知不知道发生事故时,肇事者称知道,当时是骑摩托车男子酒后驾驶从后面撞到自已的,不是自已撞他的,就开车走了,难道这还有错? “不管是谁先撞,只要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双方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报警,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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