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3年12月27日(周五),央行官网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4)》(下称报告),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银行业、非银行机构及其他、金融市场以及宏观审慎管理等五个维度对国内外金融体系的稳定进行讨论,释放出诸多有价值的信号,值得关注。
一、《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4
)》延续了2023年的框架
(一)《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4)》延续了2023年的框架,分为五个章节、十六个专栏和四个专题,且均分开进行阐述。其中,2024年比2023年多出四个专栏。
(二)《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季度发布)、《中国区域经济运行报告》(年度发布)和《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年度发布)等央行对外发布的三大报告,对于观察金融管理部门的思路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其中,始于2005年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尤为重要。
二、“宏观经济运行情况
”部分的重点内容:外部风险与挑战+两个新提法
(一)关注四个外部挑战与风险
在国际面临的风险与挑战风险,报告指出值得关注的几点:
1、主要发达经济体未来降息的时机和路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整体从紧的金融市场环境可能对实体经济造成影响。
2、受单边主义、地缘政治、产业链重构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球贸易投资面临更大不确定性,多个国家和地区举行大选之后的内政外交政策变数较大,或进一步增加全球镀锡和投资的不确定性(这里可参见《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报告》)。
3、全球债务总额不断攀升,且2023年新增的美元债务中发展中经济体贡献有上升,显示出全球债务压力和危机有放大趋势(债务危机一般也是经济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4、商业地产风险有向金融体系传导的可能性,美欧中小银行面临一定压力。
(二)两个新提法:加强货币市场宏观审慎管理、建立做市商与一级交易商联动机制
在展望部分,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1、首次提出“加强货币市场宏观审慎管理,完善货币市场流动性监测机制”,这一提法应与今年以来货币市场流动性异常宽松有关,算是首次针对货币市场领域提出“宏观审慎管理”,可能意味着人行对货币市场的指导性会有所加强。
2、首次提出“建立做市商与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联动机制”,此举是为了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使央行政策利率与债券买卖操作能够更有效地向市场传导。
3、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部分,再次提出指导金融机构合理运用债务重组、置换等手段,支持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
此外,在专栏一(我国各部门杠杆率的变动及分析)中,报告中我国政府部门的杠杆率(56.1%)低于美国(106.4%)、欧元区(87.2%)、日本(217.8%)等经济体,暗示我国政府部门的杠杆率存在大幅提升空间。
三、“银行业”部分的重点内容
(一)国有大行的市场份额继续上升
报告指出,截至2023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417.29万亿元。其中,国有六大行、城商行分别贡献42.36%和13.23%,同比分别上升1.17和0.08个百分点;股份行、农村金融机构分别贡献16.99%、13.09%,同比分别下降0.53和0.09个百分点。
可以看出,国有大行的市场份额呈继续上升态势,而股份行的市场份额下降较大,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基本保持稳定(但内部分化比较严重)。
(
二)存款保险的职责与业务范围可能会拓宽
本次报告用两个专栏对存款保险这一主题进行讨论,相关表述似乎意味着未来存款保险的职责与业务范围可能会有所拓宽。
1、赋予存款保险较高的定位,即存款保险与审慎监管、央行最后贷款人共同构成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
(1)处置前对投保机构采取差别费率、风险警示、早期纠正等方式发挥补充监管作用,要求投保机构及时补充资本、控制资产增长、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杆率等,并将风险情况及时通报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
(2)处置中可依法采取存款偿付、促成收购承接等处置措施,即遵循使用成本最小的原则依法提供资金支持。
(3)提出“稳步拓展存款保险基金投资运用方式,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收益”,意味着存款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可能会进一步拓宽。
(4)提出“探索建立后备融资机制,必要时及时补充存款保险基金的流动性”,意味着存款保险基金的融资端也会进一步放宽。
2、实际上,目前存款保险基金在风险处置实践中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
(1)在包商银行事件中,存款保险基金参与发起设立蒙商银行、入股徽商银行,促成包商银行相关资产、负债和业务被收购承接,以“接管+收购承接+破产清算”方式实现退出。
(2)在辽宁省中小银行改革化险事件中,存款保险基金出资10亿元参与发起设立辽沈银行,以支持其吸引合并营口沿海银行和辽阳银行;参与辽阳农商行(含其发起设立的太子河村镇银行)破产退出工作,依法提出资金支持等。
(三)银行风险监测与早期预警
部分
1、人行自2020年开始便通过建立银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处于安全边界内的银行开展预警工作,目前已开展12次银行风险监测预警工作。
目前这一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扩张性风险、同业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综合风险等五个维度,指标选取上较为关注近年来问题比较突出的票据业务、同业业务、异地扩张、线上联合贷款、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和银行承兑汇票吸收存款等领域。
2、银行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与央行金融机构评级能够有效衔接,前者在必要时可以作为央行下调金融机构评级的参考。同时,预警结果也会通过向监测对象发送风险警示函、约谈高管、纳入重点关注机构名单、通报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等方式推动对应银行纠偏。
3、从预警结果来看,出现风险信号的银行主要为地方性银行,数量上以村镇银行和农商行为主,民营银行、城商行、农信社、外资法人行紧随其后。
从风险类型上看依次为同业风险、扩张性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综合性风险等,其中尤以同业风险和扩张性风险最为明显。
(四)展望部分有五点提法值得关注
1、在保持商业银行净息差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2、加快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工作,意味着中小银行改革重组步伐会加快。
3、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意味着三道红线、贷款集中度等政策会有所调整。
4、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控制,审慎稳健经营,意味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模增长步伐需要放缓,要更注重质量。
5、减少资本的低效甚至无效占用,即提升资本使用的效率。
四、“非银行机构及其它”部分的重点内容:关注中小寿险公司、加密资产等风险
(一)保险行业受到关注,尤其是人身险公司面临的利差损风险
近年来部分中小寿险公司风险有所暴露,引起了广泛关注。
1、投资收益率持续下降,如2023年保险资金运用平均收益率为2.24%,同比下降1.52个百分点,低于近10年平均收益率(5.06%)。
2、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收益率低于有效保单合同平均预定利率时,会产生利差损,面临相应的利差损风险,所以近期监管部门一直在引导保险行业降低预定利率。
同时,报告还以专栏11(人身险公司利差损风险及应对)进行讨论,该专栏从资产负债两端介绍了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经济体应对利差损风险所采取的相应举措,并提出我国国利差损风险的应对思路,包括推动行业降低负债成本、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利率浮动型保单)、增加长期债券供给及完善人身险公司长期评价考核体系(强化偿二代二期逆周期监管)。
(二)其它行业的提法:加密资产部分值得关注
1、就私募基金而言,将会根据业务类型、管理资产规模等实施差异化监管,并针对投资运作、母基金、信息披露等出台配套措施。
2、在退市方面,提出“削减‘壳’资源价值”“依法查处退市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属地维稳工作”“引导支持投资者积极维权”。
3、加密资产方面,有两点信息值得关注,即(1)列示了美国、欧盟、英国和日本在加密资产方面的监管举措;(2)介绍了中国香港的加密资产牌照管理制度(即“证券化代币”和“非证券化代币”)。
五、“金融市场”部分的五个要点
(一)《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意味着正式稿很快就要发布了 。
(二)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按照“管理人——证券公司——销售机构”的路径,分三个阶段稳步降低综合费率。其中,第一阶段为稳步调降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费率、研究推出浮动费率试点产品,第二阶段为将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降至合理水平,第三阶段为于2024年底前后推出公募基金销售环节相关措施。
(三)落地做市商与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联动机制,完善债券承销、估值、做市等业务管理,提升债券市场定价功能和市场稳健性。
(四)推动柜台债券业务扩容,提高个人、企业、中小金融机构通过柜台渠道投资政府债券的便利性和效率。
(五)推动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加快落地实施。
六、“宏观审慎管理”部分的重点内容
(一)我国非银行金融中介规模狭义口径降至10
万亿美元,位居美国、欧元区之后
1、FSB于2011年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定义影响子银行。其中,广义影子银行是指由正规银行体系之外的机构和业务构成的信用中介体系,狭义影子银行是指在正规银行体系之外,可能因期限或流动性转换、杠杆和信用转换引发系统性风险、存在监管套利等问题的机构和业务。2015年,FSB进一步将影子银行界定为宽口径影子银行、其他金融中介和窄口径影子银行;2017年,FSB决定用“非银行金融中介(NBFI)”代替“影子银行”,以避免公众对“影子银行”的负面解读。所以,“影子银行”本身并非贬义词。
2、2023年12月,FSB基于2021年底数据发布了《2023年全球非银行金融中介监测报告》,涵盖29个经济体。广义估算结果显示,2021-2022年底全球非银行金融中介规模分别达到239.30万亿美元和217.9万亿美元,约占监测经济体金融资产的49.20%和47.2%;狭义估算结果显示全球非银行金融中介规模达67.8万亿美元和63.1万亿美元,约占监测经济体金融资产的14.1%和13.9%。
其中,中国非银行金融中介狭义口径规模分别为11.4万亿美元和10.3万亿美元,位列美国(20.50万亿美元和19.2万亿美元)和欧元区(15.7万亿美元和13.6万亿美元)之后。
(二)FSB
针对加密资产提出国际监管框架
1、2023年7月,FSB发布了加密资产国际监管框架,针对加密资产和“全球稳定币”提出高组别监管建议,明确总体原则,即“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监管”原则,“灵活性”原则和“技术中立”原则。
(1)若加密资产、全球稳定币业务具有与传统金融业务相同的经济功能,且伴随相同类型的金融风险,则应遵循相同的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