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国人,有着众多传统美德。
其中,孝道无疑是百善之首。
但与我们理解的不同。
在古代,孝道不仅要求儿女对父母充满敬爱与关心。
更强调了一种近乎无条件的顺从。
中国现代文学“毒舌”先锋鲁迅先生,就曾对古人口中的传统孝道产生过强烈的鄙视与反感。
而这种绝望情绪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他小时候阅读过的一本图画书:
《二十四孝图》。
这本图册,描绘了二十四个孝子对父母尽孝的故事。
当然,里面的一小部分,还是能窥见传统孝道中的一抹温馨,比如:
母亲生病时,亲尝汤药的汉文帝;
从百里之外,把米背回家送给父母的仲由;
悄悄把橘子藏在怀里,准备带回家给母亲吃的小陆绩等等。
相比之下,有些小故事就玄幻得多了。
比如广为人知的
《卖身葬父》
。
故事发生在汉朝,董永家境贫寒,父亲去世后为筹措丧事费用,他不得不向地主借钱,并因此卖身为奴,承担繁重的劳役。
某日,董永在路上邂逅了一位流离失所的美丽女子,她主动提出愿意成为董永的妻子。
婚后,这位女子仅一个月内就织出了三百匹锦缎,帮助董永偿还债务,恢复自由之身。
原来,她是天上的仙女。
被董永的孝心所感动,特地下凡来助他一臂之力。
“卖身葬父”的情节不仅在众多文学作品中有所描绘,也是当时真实发生的社会现象。
除了古人认为未能举丧礼“入土”的亲人会变为孤魂野鬼外,还有法律的严格束缚。
《唐律疏议》中明确指出:
若闻父母丧而不举哀,私自埋葬者,将受到流放二千里的惩罚。
因此,在孝道至上的古代社会,即便是再贫穷的人,也无法接受“随便挖个坑埋了”这种简陋的安葬方式。
即便穷困潦倒,他们也会竭尽所能。
甚至不惜“卖身葬父”。
而这种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穷人们谋求生存的一种无奈之举。
“卖身”的人不在少数,但是仙女,应该只有董永一个人碰到了。
再比如大名鼎鼎的《卧冰求鲤》。
晋朝王祥的继母对他十分不好,多次在王祥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导致王祥与父亲产生嫌隙。
尽管如此,王祥依然对继母十分孝顺。
有一次,继母患病,想吃活鲤鱼。
时值天寒地冻,河面结冰,无法捕鱼。
为了满足继母的心愿,王祥解开衣服,赤身卧在冰上,用自己的体温融化冰层。
过了许久,冰层果然自行裂开了,两条鲤鱼从水中跃出。
王祥眼疾手快,一把抓住鲤鱼,带回家中为继母做了美味的鱼汤。继母食后,果然病愈。
父母“憎恨”子女,而子女仍
然一心一意为父母奉献的故事,在图册里不在少数。
清代《弟子规》里有一句话:
“亲憎我,孝方贤。”
就是说亲人讨厌我,我还能孝敬他们,这才是贤能之辈。
话虽不错,但是为了当贤能之辈,大冬天学着王祥去卧冰。
最可能的不是得到鲤鱼,而是投胎变成鲤鱼吧?
如果说前面的“孝”还只是自我牺牲,那么下面这篇《郭巨埋儿》就是极端且残忍的故事了。
主角郭巨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
他自己不仅不要财产,还完全承担了母亲的供养权。
他爱护兄弟,且对母亲孝顺到了极点。
后来家境逐渐贫穷起来,这时妻子怀孕,产下一个男孩。
按常理古代能得子都很开心,郭巨要更努力工作延续香火才对。
但他不是“凡人”,他担心的是养这个孩子会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
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
而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有“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夫妻很开心,得到黄金后,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配图看着相当温馨,仿佛穷人夫妻合力在地里劳作。
但惊出一身冷汗的十点君,只想替图中的孩子说一句:
“你这辈子最该孝顺的是老天爷了。”
可是,如此离谱的故事在当时不仅被视为孝道的典范,而且得到了广泛的赞誉和传颂。
这种现象的产生,与汉武帝的执政政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在汉朝之前,国家的公务员职位主要是通过世卿世禄、军功授爵、官员推荐以及皇帝任命等方式获得的。
这样的选拔机制导致官职往往被少数贵族家族所垄断,公务员队伍缺乏新鲜血液,素质也参差不齐。
这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无疑是不利的。
往前看,秦朝推行法家思想,实施严刑峻法,虽然一度强盛,但最终却导致了社会动荡和灭亡。
为了避免重蹈秦朝的覆辙,汉朝建立后,急需选择一套适合自己的治国标准。
公元前134年,西汉哲学家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这一政策的提出,不仅为汉朝的治国理念提供了新的思路,也为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奠定了思想基础。
儒家思想注重道德教化,强调“仁爱” “礼义”,与当下的治国需求不谋而合。
通过道德教化可以引导人们向善,良好的社会风气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犯罪率,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儒家思想还主张“德治” “仁政”。
汉代帝王通过实施仁政、关爱百姓,可以增强统治者的权威和合法性,从而赢得更多民众的支持和拥护。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举孝廉制度”应运而生,并逐渐发展成汉朝选拔官员的重要途径。
这一制度的出现,无疑为那些孝顺父母、廉洁奉公的底层人才提供了脱颖而出的机会。
使他们得以进入官场,为国家效力。
三国中的枭雄曹操,便是通过被举为孝廉而踏上仕途的。
然而,当制度成为晋升官场的敲门砖时,人性的弱点便开始逐渐暴露出来。
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不惜编造极端的故事来宣传自己的“孝顺”。
这些故事往往过分强调“顺”,而忽略了真正的“孝”。
导致孝道的本质被扭曲和误解。
在远古文明时期,农业文明的蓬勃发展曾极大地促进了人口的快速增长。
然而,在相对封闭的自然环境下,人口的流动性远远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
这直接导致了人际关系的紧张和资源分配问题的凸显。
为了调和这些日益尖锐的矛盾,人们迫切需要一套明确的规则来指导行为。
于是,伦理道德应运而生。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套文化体系形成了一套严格的宗法社会结构。
在这一结构中,每个人都需遵循“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的秩序。
“孝顺父母”和“对君主的忠诚”成为了最重要的价值观。
以至于有了“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的说法,并进一步扩展到“天下无不是的君王”。
甚至在女性地位低下的时代,还出现了“天下无不是的丈夫”的论调。
比如为董永还债的织女和帮着郭巨埋儿子的媳妇。
孝道的本质最初是温和且合理的。
它原本强调的是:
父母与子女之间慈爱与孝顺的相互回应,是用我们的爱去回报父母的爱。
那么,当父母不慈爱时,子女又该如何应对呢?
人民日报曾给出了答案:
战国时期的儒学大家荀子也曾有这样的论述:
“在家里孝顺父母,出门后尊敬兄长,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对上恭敬顺从,对下宽厚笃实,这是做人的中等境界。
而遵从道义而不盲从君王,遵从正义而不盲从父亲,这才是做人的最高境界。”
初始的儒家,强调的是对普遍真理和道德原则的坚守。
如果君王,父母的命令与道义相悖,也应坚守道义。
随着时代的更迭,我们正逐渐从封建孝道文化的束缚中觉醒,开始深刻反思其与现代社会的契合度。
在封建社会中,孝道观念往往将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服从和孝顺视为天经地义。
但这种单向度的要求,在现代社会的背景下已显得格格不入。
想象一下,当儿女犯错时,迎接他们的往往是责打与责骂;
而当父母犯错,却要求儿女不得有丝毫的反驳或违抗。
这样的互动模式,无疑只会让家庭关系产生无法愈合的裂痕。
孝文化要真正发挥其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的作用,就必须回归其原始的“爱”之本质。
在家庭中,父母若能给予子女充分的关爱与支持,尊重他们的个性与选择;
那么子女也定会在尊重父母的基础上,竭尽所能去回馈父母的养育之恩。
爱,是一种双向的情感流动。
它不仅仅是子女对父母的孝顺与尊敬,更是父母对子女的深情关爱与细心呵护。
只有建立起这种基于平等、尊重与理解的家庭关系。
才能让家庭充满温馨与和谐,成为我们心灵的避风港。
点点右下角的
,要孝顺,但不要无条件的孝顺。